汉武帝时期的工商资产税问题
财经研究 1990 年 第 16 卷第 06 期, 页码:55 - 59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汉武帝即位以后,由于抗击外族入侵和“内兴功业”的需要,一改汉初薄赋轻徭的指导方针,扩大租税收入以应付巨额的财政开支。而征收工商资产税——“算缗钱”,就是这一时期增加封建租税收入的特殊方式,同时也成为我国古代税收史上的一个突出事件,值得我们予以认真研究。
关键词
① 《周礼·天官·大宰》。
② 参见《周礼·地官·司徒》:“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③ 见《周礼·地官·司徒》“质人”及“廛人”条之郑注。
④ 见《墨子》中《非乐上》、《非命下》等篇.
⑤ 《孟子·梁惠王下》。
⑥ 《孟子·公孙丑上》。
⑦ 《商君书·外内》。
⑧ 《史记·平准书》。
⑨ 《汉书·惠帝纪》应邵注。
⑩ 《汉书·武帝纪》。
(11) 同上书,李奇注。
(12) 同上书,师古注,臣瓒亦称:“此缗钱是储钱也”
(13) 见《汉书·食货志》。
(14) 《汉书·武帝纪》,太初四年。
(15) 《汉书·食货志》。
(16) 同上书。
(17) 《史记·平准书》。
(18) 《史记·张汤传》。
(19) 《文献通考·征榷考》,“元狩四年”条。
(20) 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十二。
(21) 《孟子·公孙丑》中有“市廛而不征”,系指免征市场中的商舍租税之意。可见那时已有属于房屋性质的市廛之税。《管子》中也明确提到“籍于室屋……是毁成也”,见《轻重甲》及《国营》等篇。
(22) 《汉书·景帝纪》。
(23) 同上书服虔注。其中“算百二十七”之“七”字恐系衍文。
(24) 《史书·孝文帝本纪》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一金值万钱,中民一家之产即为十万钱。
(25) 《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下》。
(26) 参见《史记·张汤传》注.
② 参见《周礼·地官·司徒》:“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
③ 见《周礼·地官·司徒》“质人”及“廛人”条之郑注。
④ 见《墨子》中《非乐上》、《非命下》等篇.
⑤ 《孟子·梁惠王下》。
⑥ 《孟子·公孙丑上》。
⑦ 《商君书·外内》。
⑧ 《史记·平准书》。
⑨ 《汉书·惠帝纪》应邵注。
⑩ 《汉书·武帝纪》。
(11) 同上书,李奇注。
(12) 同上书,师古注,臣瓒亦称:“此缗钱是储钱也”
(13) 见《汉书·食货志》。
(14) 《汉书·武帝纪》,太初四年。
(15) 《汉书·食货志》。
(16) 同上书。
(17) 《史记·平准书》。
(18) 《史记·张汤传》。
(19) 《文献通考·征榷考》,“元狩四年”条。
(20) 丘浚:《大学衍义补》卷三十二。
(21) 《孟子·公孙丑》中有“市廛而不征”,系指免征市场中的商舍租税之意。可见那时已有属于房屋性质的市廛之税。《管子》中也明确提到“籍于室屋……是毁成也”,见《轻重甲》及《国营》等篇。
(22) 《汉书·景帝纪》。
(23) 同上书服虔注。其中“算百二十七”之“七”字恐系衍文。
(24) 《史书·孝文帝本纪》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一金值万钱,中民一家之产即为十万钱。
(25) 《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下》。
(26) 参见《史记·张汤传》注.
引用本文
谈敏. 汉武帝时期的工商资产税问题[J]. 财经研究, 1990, 16(6): 55–59.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下一篇: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金融财政政策述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