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合资经营企业的现状和问题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0 年 第 02 卷第 04 期, 页码:15 - 1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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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合资经营的开始在东欧各国中,第一个引进外资兴办合营企业的国家是南斯拉夫。从1967年7月到1978年底,南斯拉夫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有160多件,外国合营者的投资额达57亿第纳尔(约3亿美元)。1970年以前,合同件数和外国合营者的投资额各年都差不多。1971年,南斯拉夫修改了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外资”,同时修订了一系列关于外资的法规。原来规定,外国合营者必须抽出一部分利润进行再投资(对此,西方人士曾有过强烈的意见),这次也取消了。于是,从1971年起,西方企业对南斯拉夫的投资便活跃起来了。1978年4月,南斯拉夫又一次修订外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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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屋也昌, 李柱锡. 东欧合资经营企业的现状和问题[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0, 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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