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的集体谈判制度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7 年 第 19 卷第 04 期, 页码: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德国企业的集体谈判制度王福东于安义通过集体谈判订立集体合同,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德国是推行集体谈判制度既早又好的国家之一,因此,德国的劳资关系相对比较融洽,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发展速度也名列发达国家前茅。一、德国的集体谈判制度概况集体谈判最早出现...
关键词
引用本文
王福东, 于安义. 德国企业的集体谈判制度[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7, 19(4): 0.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上一篇:国外企业购并与分解交织的理论启示
下一篇:日本战后的折旧政策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