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背景下,建立在传统国际税法理论基础上的以居民税收管辖权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税收协调模式面临着诸多挑战。晚近国际税法实践中有关居民税收管辖权规则的改革倾向表明,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已经不能反映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的更为密切的经济联系,也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量能课税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推出和《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的签署
后BEPS时代居民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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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华, 廖益新. 后BEPS时代居民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与改革[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 20(4): 12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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