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村人民公社的全民所有制成分
财经研究 1959 年 第 04 卷第 02 期, 页码:6 - 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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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创造性地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从理论上和政策上阐述了有关人民公社的一系列问题,其中也正确地说明了当前人民公社的性质.它辩证地指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变为人民公社,使原有的集体所有制扩大了和提高了,并且带上了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但是这并不等于已经把农村中的集体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因为"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现在基本上仍然属于公社集体所有".这就大大澄清了人们对人民公社所有制性质问题上的形形色色的混乱思想,从而有利于人民公社运动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关键词
引用本文
童源轼, 陈招顺, 顾存伟. 谈农村人民公社的全民所有制成分[J]. 财经研究, 1959, 4(2):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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