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与老厂关系的处理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2 年 第 14 卷第 03 期, 页码:10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总的来说,合营企业与老厂的关系,绝大部分地方处理得是比较好的,但有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混乱,农村乡镇尤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的浅见是:处理两者关系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三个分开。一、坚持平等有偿原则。合营企业和老企业作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两者之间的经济往来应该在相互独立这个前提下进行,坚持平等有偿原则,这是处理两
关键词
引用本文
王国海. 合营企业与老厂关系的处理[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2, 14(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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