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从法理、执法策略及其实施路径三个层面批判分析美国经济制裁领域对“非美国人”的执法管辖,对于化解我国企业和实体跨境交易风险、构建中国公法的域外适用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单边经济制裁领域的制裁目标、执法对象二元结构契合了国际法关于立法、执法管辖划分的原理,为一国公法的域外适用提供了法理空间。但是,美国执法管辖“非美国人”的实践滥用了效果管辖原理。美国依托美元金融基础设施,构造了执法管辖“非美国人”的联系因素和威慑、激励两大执法策略,以及美元同业往来账户、股东控制、执法和解、许可例外等公私互动路径。这些策略、路径滥用了美元国际货币地位,共同构成了美国对“非美国人”的“隐形”执法管辖机制。我国公法域外适用体系需要重点关注跨境执法管辖能力和机制,从公私层面积累、构建具有中国优势的执法管辖全球联系因素是基础和关键。
美国经济制裁执法管辖“非美国人”之批判分析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郭华春. 美国经济制裁执法管辖“非美国人”之批判分析[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1, 23(1): 122-137.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