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规划中公民财产权的保障——以英国《2008规划法案》为借鉴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0 年 第 12 卷第 01 期, 页码:29 - 36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我国行政规划中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机制严重缺失。英国《2008规划法案》首次规定了IPC、NPS与CIL的配套制度,其对规划方案的决策主体、标准以及规划实施程序的规定是控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财产权的有力措施。其中,CIL制度中开发建设基金的设立,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安置、赔偿矛盾得以缓解,对解决拆迁中公民财产权益纠纷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1]参见http://news.sina.com.cn/c/2007-03-23/091112593483.sht ml(2009年5月12日浏览)。
[2]《2008规划法案》共分十二章,242节,并附13张具体事项表格。
[3]此次《2008规划法案》共有三大举措:第一,构建了一套新的全国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度;第二,对原有规划法规进行了修改;第三,引进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税(CIL)制度。
[4]王名扬:《英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5]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
[7][8][9]10“Planning Act2008”,s.2(2)and s.3,s.39,s.93,s.118(1).
11有关行政规划性质的判断至今仍存在争议。参见王青斌:《论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郭庆珠:《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研究———与王青斌先生商榷》,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本文所述行政规划是指从规划草案拟定、确定到规划实施、变更的整个动态过程,而此处所谓行政规划实施标准可理解为静态意义上的行政规划。
12“Planning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White Paper”,May21,2007,at42.
13其他可持续发展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都为区域性政策。参见“Planning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WhitePaper”,May21,2007,at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1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与“Planning Act2008”,s.9,s.7。
17苏苗罕:《行政计划诉讼问题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18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91页。
19[英]P.S.阿蒂亚:《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刘承韪、刘毅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1页。
21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7-03-23/022812589933.sht ml(2009年5月1日浏览)。
22这种统一标准、固定范围由协调开发的地方当局自行设定。参见“Community Infrastructure Levy”,Au-gust2008,p.3。
23See“Any such agreement may contain suchincidental and consequential provisions(including financial ones)as appear to the local planning authority to be necessary or expedient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agreement.”“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1990”,s.106(2).
24See“Community Infrastructure Levy”,August2008,para.1.35-1.40.
26参见“Planning Act2008”,s.5(4),s.7,s.9。另外,在申请前准备(s.47,s.48,s.49)、申请审核(s.91-s.96)等阶段也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要求。
2728胡锦光:《论中国司法审查的空间》,《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1]姜明安.行政规划的法治化路径[J].郑州大学学报,2007,(1):8~9.
[2]湛中乐.现代行政过程论———法治理念、原则与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姜明安.行政程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丁贤,张铭君.立法后评估理论与实践初论[J].政治与法律,2008,(1):131-132.
[6]季建林.执政成本的公共政策制定[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21-22.
[7]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2008规划法案》共分十二章,242节,并附13张具体事项表格。
[3]此次《2008规划法案》共有三大举措:第一,构建了一套新的全国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度;第二,对原有规划法规进行了修改;第三,引进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税(CIL)制度。
[4]王名扬:《英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5]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
[7][8][9]10“Planning Act2008”,s.2(2)and s.3,s.39,s.93,s.118(1).
11有关行政规划性质的判断至今仍存在争议。参见王青斌:《论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郭庆珠:《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研究———与王青斌先生商榷》,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本文所述行政规划是指从规划草案拟定、确定到规划实施、变更的整个动态过程,而此处所谓行政规划实施标准可理解为静态意义上的行政规划。
12“Planning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White Paper”,May21,2007,at42.
13其他可持续发展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都为区域性政策。参见“Planning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WhitePaper”,May21,2007,at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1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与“Planning Act2008”,s.9,s.7。
17苏苗罕:《行政计划诉讼问题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18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91页。
19[英]P.S.阿蒂亚:《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刘承韪、刘毅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1页。
21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7-03-23/022812589933.sht ml(2009年5月1日浏览)。
22这种统一标准、固定范围由协调开发的地方当局自行设定。参见“Community Infrastructure Levy”,Au-gust2008,p.3。
23See“Any such agreement may contain suchincidental and consequential provisions(including financial ones)as appear to the local planning authority to be necessary or expedient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agreement.”“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1990”,s.106(2).
24See“Community Infrastructure Levy”,August2008,para.1.35-1.40.
26参见“Planning Act2008”,s.5(4),s.7,s.9。另外,在申请前准备(s.47,s.48,s.49)、申请审核(s.91-s.96)等阶段也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要求。
2728胡锦光:《论中国司法审查的空间》,《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1]姜明安.行政规划的法治化路径[J].郑州大学学报,2007,(1):8~9.
[2]湛中乐.现代行政过程论———法治理念、原则与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姜明安.行政程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丁贤,张铭君.立法后评估理论与实践初论[J].政治与法律,2008,(1):131-132.
[6]季建林.执政成本的公共政策制定[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21-22.
[7]宋雅芳.行政规划的法治化:理念与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引用本文
郭倩. 论行政规划中公民财产权的保障——以英国《2008规划法案》为借鉴[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0, 12(1): 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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