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的建立符合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上海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建设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虚置的第三方调解机制造成了制度资源的极大浪费;证券调解机制违反了供求关系理论和司法确认非诉调解协议的法理缺失。完善上海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不仅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而且可以为金融市场提供合理有效的争端解决平台。具体的改进方法可以包括:整合现有制度资源以提高其利用率;根据非诉讼调解机制的性质设置不同的激励机制;以调解协议与仲裁裁决对接的方法替代司法确认的方法。
游走于实然与应然之间的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以上海为例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余涛, 沈伟. 游走于实然与应然之间的金融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以上海为例[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6, 18(1): 1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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