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载体,旨在通过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特定领域发展来提升整体经济效率。其核心逻辑并非简单的“减负输血”,而是通过税基让渡构建政策导向型的资本流动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向目标领域定向集聚。因此,政策效能的有效释放不仅依赖显性税负的调整,更关键在于其引发的隐性税负形成的动态均衡过程:政策改变资本的相对回报预期,引导其流向目标领域,促使企业调整决策以加速资本集聚,强化该领域市场竞争;激烈竞争又迫使企业提升效率、降低价格或加速创新,导致领域内平均税前收益率系统性下降;最终使优惠区与非优惠区税后回报率趋近市场均衡水平,实现宏观资源优化配置(Jennings等,2012;陈运森等,2018;Markle等,2020)。隐性税负具有宏微观协同的辩证属性:微观上,其体现为企业获取税收优惠所支付的市场溢价(Berger,1993),虽在短期内会构成调整成本,但长期看却可能通过倒逼效率提升转化为发展动能(Aghion等,2015);宏观上,其直接衡量税收优惠政策“开渠引水”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揭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以提升经济质效的制度效应。因此,隐性税负并非政策的负面代价,而是将静态税负减免转化为动态效率提升的关键环节,是政策引导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健康产物与核心衡量尺度,深刻体现市场经济“不破不立”的发展规律(Jennings等,2012)。
然而,我国市场分割与行政壁垒可能会削弱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效能。地方保护主义阻碍资本流动、降低竞争强度,使政策红利陷入区域沉没,导致要素流动受阻、竞争未能深化以及资源配置优化目标落空。因此,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税收优惠政策需突破传统减税思维,转向以消解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的精准调控,通过破除市场分割与行政壁垒保障隐性税负机制运转,实现政策效能的跨区域传导,这是重构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既有研究大多聚焦显性税负及其对企业的直接影响(范子英和彭飞,2017;詹新宇和于明哲,2024),却忽视非完全竞争市场下制度性摩擦对税收中性的扭曲。当税收优惠引导的资本流动遭遇制度性摩擦:市场分割阻碍要素流动,扭曲税收中性作用范围;行政壁垒抬高企业跨区经营合规成本(田彬彬等,2024b),二者共同干扰隐性税负机制。其后果是政策目标与企业有效激励结构性偏离,区域政策套利空间压缩、跨区经营需支付高额合规溢价,耗散政策红利,导致税收优惠→资源配置效率的传导链断裂,而根源就在于隐性税负机制因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阻碍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举措,为重构税收优惠政策效能提供了重要制度契机。该制度通过非禁即入原则消除地域壁垒与审批冗余,降低要素跨区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主体自由流转与公平竞争,推动地方政府竞争从政策洼地锦标赛转向治理效能竞争。这一制度变革深刻重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传导机制。要素跨区流动对税收优惠的敏感度提升,加速资源涌入优惠领域并深化竞争,推动该领域税后收益率更快地向市场均衡水平收敛,最终建立税收优惠→要素自由重置→隐性税负强化→税后收益趋同的传导链,使政策超越静态财政补贴局限,转型为动态引导资源配置的效率引擎,驱动市场统一度提升—隐性税负强度增强—政策有效性跃升的协同演进。既有研究肯定了该制度对营商环境、要素配置效率、市场公平竞争和微观经济实体的积极影响(张韩等,2021),但未深入揭示其对税收优惠核心效能传导机制的影响。本研究旨在阐明其如何通过降低制度成本、畅通要素流动来强化隐性税负机制并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
基于前述理论分析,本研究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09—2022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市场准入管制的放宽对税收优惠政策效能的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方法论上,构建以隐性税负强度为核心指标的财税政策协同评估框架,突破传统显性税负静态分析局限,揭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降低要素跨区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税收优惠隐性税负效应的机制,为理解制度完善与财税效能提升的关系提供微观证据。二是机制识别上,厘清并验证两条传导渠道:商品市场竞争激活路径,即负面清单加剧产品市场竞争,迫使企业提升效率与创新,体现为税前收益率加速下降;生产要素配置优化路径,即制度壁垒的消除促进要素向优惠领域高效流动,修正资本错配。三是应用层面,系统分析了制度环境与企业特征对市场准入改革政策效果的调节作用,深化了对隐性税负形成边界条件的认知。异质性变量的调节效果分别源于融资约束缓解带来的要素响应灵敏性的提升、显性合规成本的降低赋予市场机制更大的作用空间以及竞争同质性的增强导致对市场信号敏感性的提高。这一发现不仅强调了宏观政策环境与微观企业特征的关键调节角色,也为精准施策、优化货币政策、税收征管与市场准入改革的协同配合以最大化财税政策效能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制度背景、文献回顾与假设分析 (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背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体现政府与市场关系,需在秩序维护与活力释放间动态平衡。我国市场经济初期采用“正面清单”管理,虽规范了市场秩序,但衍生出准入壁垒高、创新活力受限等制度性摩擦。为此,我国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市场准入治理从“法无授权即禁止”向“法无禁止即可为”转型,使其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开放统一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关键支撑和国家治理创新的强劲动力(陈升等,2020)。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国内市场的改革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随后,国务院陆续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路径,为后续试点和推广筑牢根基。2016年3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得以制定,并率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份展开试点。2017年11月,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围至重庆、浙江、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11个省份,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2018年12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整合清单条款,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于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此版本的负面清单涵盖禁止类清单与限制类清单,除禁止类清单和限制类清单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企业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依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制度实施成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迄今已历经5次动态修订,事项不断压减。根据2025年4月发布的最新版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数量缩减至106项,相较于试点阶段压减幅度高达67.68%。与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相比,负面清单制度的治理价值体现在如下三重维度:第一,权力重构。通过“依法列单、一单列尽”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准入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第二,效率提升。全国统一清单破除区域壁垒,提升企业跨区域投资效率。第三,创新激励。宽松的准入环境会激发新业态的涌现,促进企业高质量创新(周志方和韩尚杰,2023)。
(二) 文献回顾1.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及隐性税收理论。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广泛实施,学界对其有效性研究主要有两条脉络:一是聚焦落地机制和影响因素。有学者指出制度性交易成本(田彬彬等,2024b)、税收任务压力(田彬彬等,2024a)会阻碍优惠落地,而备案制改革、压缩征管裁量权可缓解此问题。二是考察经济效应,即分析税收优惠对企业微观行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赵仁杰和范子英,2021;陈强远等,2022)。现有研究虽从多维度评估政策效果,但普遍存在视角静态化、聚焦受惠主体即时响应的局限,未能充分捕捉政策在受惠与非受惠主体间、微观企业行为与宏观经济表现间的动态传导与交互作用。在此背景下,隐性税收理论的发展为弥补上述研究空白提供了新视角。该理论的核心概念为隐性税负,其是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在竞争性市场中承担的、体现为更低税前回报的经济负担。隐性税负具有双重属性:微观层面是企业为获取税收优惠而需支付的市场溢价;宏观政策层面则是衡量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实现政策目标的核心指标。
隐性税收理论源于金融投资领域。学者观察到投资者倾向购买免税债券导致其价格上升、实际利率下降,使投资者通过接受较低税前收益率承担隐性税负(Scholes和Wolfson,1992)。该理论提出均衡状态下所有投资风险调整后税后回报趋同,后续研究证实了其普遍性。Wilkie(1992)发现美国公司税收补贴与税前股本回报率负相关;Berger(1993)证明研发抵免通过增加研发支出与降价产生隐性税负;Chen和Hung(2010)及陈运森等(2018)也在中国情境下证实了隐性税负的存在性。理论研究表明,有效市场中资本流向低税率企业,将推高成本并压低价格,降低其税前回报,最终实现不同显性税负企业的税后回报均衡(Scholes和Wolfson,1992;Jennings等,2012)。此过程揭示了隐性税负的核心逻辑:虽对受惠主体意味着税收优惠利益流失,但政策制定者旨在通过市场信号引导资源向目标领域流动。隐性税负的发生程度直接映射市场对政策的响应强度,故成为观测政策有效性的关键指标(Jennings等,2012;陈运森等,2018)。Guenther和Sansing(2023)进一步阐明其传导机制:税收优惠通过产品市场(价格效应让渡消费者)、要素市场(成本效应让渡劳动者)和资本市场(资本化效应让渡股东)实现再分配。
隐性税收理论提出后,学者们对其影响因素展开了深入探索。Salbador和Vendrzyk(2006)证实非竞争性行业内的市场势力能有效抑制隐性税负,帮助企业保留税收优惠利益;Chen和Hung(2010)从宏观层面发现,经济增长受抑制,而资本投资增长会促进隐性税负;Jennings等(2012)考察1986年税改(TRA86)后企业隐性税负显著下降,主要归因于激进的税务筹划和避税天堂的利用;Markle等(2020)则指出经济开放度和智力资本投入通过增强市场力量、降低投资敏感度来弱化隐性税收影响;陈运森等(2018)基于中国情境提出政企政治关系赋予的垄断性税收优惠会削弱隐性税负的运行机制。这些研究共同表明,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的市场力量或制度性壁垒阻碍了资本自由流动,导致部分乃至全部税收优惠利益滞留企业内部,削弱了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资本配置工具的效力(Berger,1993)。由此可见,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果不仅取决于政策设计本身,更深刻地受制于其所处的市场环境与制度环境,而隐性税负恰是诊断政策是否有效的关键指示器。
2.市场准入管制放宽的经济效应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边界界定是经济学的核心命题,学术争鸣的焦点在于政府干预的“度”与“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实验场。市场发育初期,行政审批制度通过准入管制降低失灵风险;但随着经济体制转型深化,其制度成本凸显,唐亚林和朱春(2014)等学者提出,这种管控型行政管理方式严重抑制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重构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国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突破口推动简政放权改革,为研究政府职能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准自然实验场景。既有文献从多维度揭示了市场准入管制放宽的经济效应。微观层面,负面清单制度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以及缓解要素错配等方式促进企业创新(周志方和韩尚杰,2023;侯建翔和王科斌,2025),提升企业投资效率(王雄元和徐晶,2022)与全要素生产率(耿明阳等,2023;张宽等,2023),推动供应链多元化配置(郭娟娟和徐乾宇,2025),增加劳动收入份额(管照生和詹宇波,2025),并降低企业产能过剩程度(张韩等,2021)。宏观层面,市场准入管制的放宽则大力促进了地区专业化分工与市场整合(考秀梅和谢申祥,2025),激发了城市创业活力(方观富等,2025),同时提升了就业弹性(吕志军和王贞洁,2024)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谢贤君和王晓芳,2020)。
梳理文献可见,尽管市场准入管制改革与隐性税负的研究颇丰,但现有研究尚未触及关键机制: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如何通过隐性税负渠道影响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税收优惠旨在通过资本重置实现区域或行业均衡发展,但行政审批形成的要素流动壁垒致使政策红利陷入区域沉没。罗鸣令等(2019)发现,企业所得税优惠虽促进西部地区税基增长,但增幅不足以抵消税率下降的影响,且“虹吸效应”主要发生在邻近、基础条件相似的高税率地区,最终导致西部地区所得税收入显著减少。那么,随着负面清单制度消解准入摩擦,税收优惠的资本引导功能是否得以强化?其传导机制如何?这些问题亟待理论突破与实证检验。
(三) 假设分析隐性税收理论认为隐性税负的实现依赖市场完全竞争假设,但非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摩擦因素会阻碍资本流动,削弱集聚效应,使税收利益滞留企业,难以释放政策红利(Jennings等,2012)。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前,准入规则不统一、门槛高且依赖地方裁量权,易引发效率低下、寻租等问题,损害竞争公平性与充分性,加剧资源错配。然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实现“全国一张单”,构建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准入规则,打破行政垄断与市场分割,消除隐形壁垒、制度性歧视和不合理限制,降低交易成本。管制放宽后,市场主体能以更低的成本进入税收优惠领域,形成竞争压力与资源挤压,推动要素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降,压缩企业税前收益率(Jo等,2022)。相较于此前,该制度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扫除资本流动障碍,加速资源向政策引导方向集聚,强化隐性税负形成机制。
第一,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可通过激活市场竞争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管制放宽使市场主体能依法自由平等进入清单外领域,增强自主决策能力。市场主体摆脱过多行政束缚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战略,灵活调整经营,进而激励创新模式、优化产品服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白俊等,2024)。这种活力既体现为主体数量的增长,也表现为创新能力与运行效率的提升(张悦等,2023)。同时,管制放宽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与垄断,使市场主体凭实力赢得地位,促进良性互动与秩序完善(Pan等,2023)。这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更合理地流向税收优惠领域,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力,助力产业升级、效率提升以及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张韩等,2021)。
第二,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可通过要素配置优化效应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根据Guenther和Sansing(2023)的理论模型,税收优惠政策让渡的利益会通过产出价格、劳动要素价格或资产价值资本化等形式传导。隐性税负的实现既依赖产品市场的价格机制,也需要素市场配置功能的支撑。在我国渐进式改革中,市场不完善、制度约束等导致要素流动受阻、价格失衡,资源配置难达最优(周正柱和马婷婷,202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统一市场准入的顶层设计,构建强约束机制,减少地方政府对要素流动的不当干预与行政壁垒(张宽等,2023),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全国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明确政府与市场在要素市场中的角色和边界,推动政府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同时发挥市场配置决定性作用(刘斌和赖洁基,2021;周志方和韩尚杰,2023)。在此制度下,要素可依据市场价格机制在区域、行业和企业间的高效流动,税收优惠政策能够精准引导要素流向支持领域,最大化政策效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经济稳健发展。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市场准入管制放宽能够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
假设2:市场准入管制放宽能够通过市场竞争激活效应和要素配置优化效应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
三、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鉴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施行时间,本研究以2009—2022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并经由如下筛选流程以保障研究的科学性:(1)剔除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和税前收益率呈负值的样本;(2)剔除实际所得税率小于0或大于1的样本;(3)剔除样本期内ST、*ST、IPO年度以及退市状态的样本;(4)考虑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6年开始实施,为确保制度实施前后样本公司的可比性,剔除上市日期在2016年及以后的样本;(5)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样本;(6)剔除关键研究变量数据缺失或存在明显异常值的样本,并仅保留至少连续3年不存在数据缺失的样本。经此筛选,最终获取25 996个公司-年度观测样本。为削弱异常值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公司层面的数据源自CSMAR与WIND数据库,宏观层面数据则取自各地区对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二)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择参考陈运森等(2018)的方法,构建如下模型测度隐性税负以检验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
| $ \begin{array}{c}{PTR}_{ijkt}={\alpha }_{0}+{\alpha }_{1}\times {TS}_{ijkt}+\sum {Controls}_{ijkt}+{\gamma }_{i}+{\rho }_{j}+{\delta }_{t}+{\mu }_{k}{\delta }_{t}+{\varepsilon }_{ijkt}\end{array} $ | (1) |
其中,
| 变量名称 | 符号 | 变量定义 |
| 公司规模 | SIZE | 年末总资产(元)的自然对数 |
| 资产负债率 | LEV | 年末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 |
| 上市年限 | AGE | 企业上市年限(年)加1的自然对数 |
| 公司成长性 | GRO | 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
| 产权性质 | SOE | 国有企业取值为1,否则为0 |
| 现金流量比率 | CFO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营业收入之比 |
| 股权集中度 | Top10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 |
| 两职合一 | DUAL | 董事长与总经理为同一人取值为1,否则为0 |
| 董事会独立性 | INDEP | 年末独立董事人数除以董事会人数 |
| 董事会规模 | BOARD | 年末董事会人数之和的自然对数 |
| 市场化水平 | MARKET | 借鉴樊纲等(2016)的市场化进程指数来衡量地区制度环境 |
| 经济增长速度 | Inc_GDP | 企业所在省份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
| $ \begin{array}{c}{\alpha }_{1}={\beta }_{1}+{\beta }_{2}\times {OPEN}_{ijt}\end{array} $ | (2) |
其中,核心解释变量
| $ \begin{array}{c}{PTR}_{ijkt}={\alpha }_{0}+\left({\beta }_{1}+{\beta }_{2}\times {OPEN}_{ijt}\right)\times {TS}_{ijkt}+{\alpha }_{2}\times {OPEN}_{ijt}+\sum {Controls}_{ijkt}\\ +{\gamma }_{i}+{\rho }_{j}+{\delta }_{t}+{\mu }_{k}{\delta }_{t}+{\mathrm{\varepsilon }}_{ijkt}\end{array} $ | (3) |
由隐性税收理论和模型(2)的设定,
考虑到2016—2022年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历经多次修订,本文参照马融和王光丽(2025)的强度DID方法进行补充检验。具体地,借鉴冉明东等(2023)设计构建开放程度指数:以2016年试点版清单事项数(328项)为基准,设该年开放程度(
本文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留存备索)显示OPEN的均值为0.392,表明有39.2%的样本受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冲击。税收优惠TS的均值为
表2报告了双重差分模型的基准回归结果。列(1)和列(2)展现了模型(1)在控制固定效应前后的估计结果。TS的估计系数均在统计上显著为负,印证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加剧市场竞争降低企业税前收益率,符合隐性税收的理论预期。列(3)−(5)中报告了基于模型(3)的关键交互项OPEN×TS的回归结果。其中,列(4)控制了固定效应但未纳入OPEN单项,列(5)为加入OPEN项后的结果。所有模型设定中OPEN×TS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显著强化了税收优惠的隐性税负效应,研究结果支持假设1(市场准入放宽提升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列(6)和列(7)的结果显示,Deg_OPEN×TS的系数显著为负,证实市场准入开放程度与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性存在正向边际关系。
| 变量名称 | 被解释变量:PTR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OPEN×TS | −0.117*** | −0.070*** | −0.097*** | ||||
| (−8.46) | (−6.96) | (−7.26) | |||||
| Deg_OPEN×TS | −0.038*** | −0.042*** | |||||
| (−7.36) | (−7.26) | ||||||
| TS | −0.122*** | −0.019** | −0.077*** | 0.011 | 0.022** | 0.019* | 0.023** |
| (−13.85) | (−2.00) | (−8.57) | (1.01) | (1.98) | (1.76) | (2.07) | |
| OPEN | 0.011*** | 0.006*** | |||||
| (8.59) | (4.72) | ||||||
| Deg_OPEN | 0.002** | ||||||
| (2.48) | |||||||
| Controls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固定效应 | 未控制 | 控制 | 未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Adjusted−R2 | 0.370 | 0.676 | 0.376 | 0.677 | 0.678 | 0.678 | 0.678 |
| Observations | 25,996 | 25,996 | 25,996 | 25,996 | 25,996 | 25,996 | 25,996 |
| 注:括号内为经公司层面聚类调整的 t 统计量;***、**、*分别表示 1%、5%、10%的统计显著性水平。下同。 | |||||||
1.平行趋势检验。双重差分估计模型有效的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受政策冲击前满足平行趋势假设。鉴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的多期性,参考王雄元和徐晶(2022)等人的研究,借助事件研究法构造动态DID模型以验证趋同假设。另外,由于2019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不再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所以将2016年和2017年15个试点省份地区的企业样本设置为实验组,定义变量Treat=1,其他样本Treat=0,同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2012—2018年。具体模型如下:
| $ \begin{aligned}{PTR}_{ijkt}=&{\alpha }_{0}+{\alpha }_{1}\times {TS}_{ijkt}+\sum _{t\geqslant -4,t\ne -1}^{t\leqslant 2}{\alpha }_{2,\mathrm{t}}{Policy}_{ij,t}\times {Treat}_{i}\times {TS}_{ijkt}+\sum _{t\geqslant -4,t\ne -1}^{t\leqslant 2}{\alpha }_{3,\mathrm{t}}{Policy}_{ij,t}\\ &\times {Treat}_{i} +\sum {Controls}_{ijkt}+{\gamma }_{i}+{\rho }_{j}+{\delta }_{t}+{\mu }_{k}{\delta }_{t}+{\mathrm{\varepsilon }}_{ijkt}\end{aligned} $ | (4) |
其中,
|
| 图 1 平行趋势检验 |
2.熵平衡匹配法。参考Pan等(2022)的研究,对协变量施加一阶、二阶及三阶矩约束,通过熵平衡法使实验组与对照组协变量分布平衡。加权回归结果(留存备索)中交互项OPEN×TS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证实控制样本选择偏差后核心结论稳健。
3.异质性效应处理。为了缓解政策分批试点存在的估计偏误问题,借鉴张宽等(2023)的方法,进一步设计传统DID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将第一批试点省份设为实验组(Treat=1),除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外的省份设为对照组(Treat=0),将样本区间设定为2009—2018年,展开传统DID回归。同样,把第二批试点省份设为实验组、非试点省份设为对照组,再次进行传统DID回归。两次的估计结果(留存备索)核心解释变量OPEN×TS的系数仍显著为负,进一步证实了结果的稳健性。
4.安慰剂检验。为避免遗漏变量造成的虚假回归,通过随机抽取同等省份样本、生成随机政策时间构建伪政策变量,并重复
|
| 图 2 安慰剂检验 |
5.其他稳健性检验。参考以往文献,本研究还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留存备索):(1)对政策指标的重新赋值。因首批试点于2016年4月启动,第二批试点于2017年11月启动,故首批企业2016年OPEN_2赋值为0.75,之后年份为1;第二批企业2017年OPEN_2赋值为0.167,之后年份为1;其他样本在2019年及以后年份赋值为1。(2)税收优惠指标的替代。参考陈运森等(2018)的做法,以国家最高法定税率与企业实际税率差值作TS_1。其中实际税率的计算方法,即ETR=(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税前利润。(3)税前收益率指标的替代。为排除管理层机会主义对税收优惠与税前收益率关系的干扰,计算扣除该影响的税前收益率PTR_1=(税前利润+管理费用)/市值;另外,参考既有研究,采用利润总额与年末所有者权益的比值来衡量,即PTR_B1=税前利润/所有者权益,PTR_B2=(税前利润+管理费用)/所有者权益。(4)重置样本筛选过程。一是因2019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推广,将样本限定为2012—2018年(以保持政策实施前后对称性),得到子样本Ⅰ;二是重新纳入原筛选中剔除的2016年后上市企业,得到子样本Ⅱ。(5)替换估计模型。考虑到控制变量对核心解释变量OPEN×TS的潜在影响,在原模型基础上进一步加入控制变量与TS的交互项,即
根据理论分析,市场准入管制的放宽主要通过产品市场竞争激活效应和要素配置优化效应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本研究参考以往文献从不同维度选取机制变量检验其作用机制。
1.市场竞争激活效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精简审批、降低门槛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营造开放公平环境,使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更多的企业进入相关领域,加剧竞争并推动价格下降,最终将优惠利益传导至消费者,实现政策经济效益最大化。本研究借鉴牛志伟等(2023)的方法,采用赫芬达尔指数计算省份-行业层面市场竞争程度(MKTE,值越小,则竞争强度越高),并构建模型(5)来检验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竞争强度的放大效应:
| $ \begin{array}{c}{MKTE}_{jkt}={\beta }_{0}+{\beta }_{1}\times {OPEN}_{jt}+\gamma {ProvX}_{jt}+{\rho }_{j}+{\mu }_{k}+{\delta }_{t}+{\mathrm{\varepsilon }}_{jt}\end{array} $ | (5) |
其中,
| 变量名称 | (1) | (2) | (3) | (4) | (5) |
| MKTE | Markup | Markup | 国有企业 PTR |
非国有企业 PTR |
|
| OPEN | −0.012***(−3.46) | −0.012**(−2.06) | 0.010***(4.65) | 0.002(1.39) | |
| MKTE | 0.219***(3.17) | ||||
| OPEN×TS | −0.151***(−6.09) | −0.056***(−3.70) | |||
| Controls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固定效应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Adjusted−R2 | 0.703 | 0.587 | 0.567 | 0.692 | 0.636 |
| Observations | 4 706 | 22 073 | 22 073 | 10 313 | 15 594 |
| 组间系数差异 | P=0.000*** | ||||
|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其中列(1)聚类至省份层面,其余列聚类至企业层面。列(2)和列(3)样本量的变动源于因变量估算中的变量缺失;列(4)和列(5)分组样本量总和与基准样本的偏差,源于企业固定效应模型自动剔除单观测值个体。分组检验中的组间系数差异P值采用Fisher组合检验(Bootstrap=2000)计算。下同。 | |||||
2.要素配置优化效应。理论分析表明,要素市场扭曲导致资源配置失当,阻滞税收优惠传导,弱化政策效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可以强化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畅通政策传导机制(顾功耘,2014)。参考林伯强和杜克锐(2013)的方法,本文构建地区(省份)层面的要素市场扭曲程度指标,即
| $ \begin{array}{c}{RM}_{jt}={\beta }_{0}+{\beta }_{1}\times {OPEN}_{jt}+\gamma {ProvX}_{jt}+{\rho }_{j}+{\delta }_{t}+{\mathrm{\varepsilon }}_{jt}\end{array} $ | (6) |
其中,
| 变量名称 | (1) | (2) | (3) | (4) | (5) |
| RM | LS | LS | LIQ | LIQ | |
| OPEN | −0.053***(−3.67) | 0.011***(4.85) | 0.000**(1.98) | ||
| RM | −0.029*(−1.74) | −0.002*(−1.87) | |||
| Controls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固定效应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Adjusted−R2 | 0.808 | 0.761 | 0.761 | 0.762 | 0.648 |
| Observations | 434 | 24 853 | 24 853 | 24 639 | 24 639 |
1.基于货币政策环境的异质性分析。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政策体系,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各自发挥独特优势,但需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以实现多重宏观调控目标。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种积极的财政政策,旨在引导微观企业的经营、投资和融资决策,但这些决策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尤其是货币政策环境的深刻影响。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环境中,企业资金成本上升,投资意愿减弱,即使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可流向税收优惠领域的资金可能也会相应减少,从而削弱政策效应。而在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中,情况则相反。因此,本研究以MP(MP=M2增长率−GDP增长率−CPI增长率)测度货币政策环境,在模型(3)中加入三重交互项MP×OPEN×TS,表5列(1)显示其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积极货币政策可强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隐性税负的影响。另外,本研究还根据MP的中位数进行分组检验,如表5列(2)和列(3)所示,在更积极的货币政策环境中,市场准入管制的放宽对隐性税负的影响更大,与理论预期一致。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这不仅进一步放大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正面效应,增加了税收优惠领域的资本供应量,加速了税收优惠政策效力的释放,还显著提升了企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响应速度和效果,促进了企业投资扩张,推动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变量名称 | 被解释变量:PTR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 MO=MP | 积极货币政策 | 稳健货币政策 | MO=TE | 高税收征管强度 | 低税收征管强度 | MO= Strategy | 低战略差异化 | 高战略差异化 | |
| MO×OPEN×TS | −0.008*** | 0.054* | 0.036* | ||||||
| (−3.91) | (1.69) | (1.91) | |||||||
| OPEN×TS | −0.100*** | −0.101*** | −0.087*** | −0.147*** | −0.061*** | −0.100*** | −0.117*** | −0.120*** | −0.042** |
| (−7.73) | (−6.24) | (−5.82) | (−4.50) | (−2.74) | (−4.88) | (−6.67) | (−6.44) | (−2.51) | |
| Controls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固定效应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Adjusted−R2 | 0.655 | 0.658 | 0.699 | 0.678 | 0.499 | 0.702 | 0.678 | 0.688 | 0.702 |
| Observations | 25,996 | 14,291 | 11,655 | 25,996 | 13,226 | 12,425 | 25,605 | 12,953 | 12,558 |
| 组间系数差异 | P=0.046** | P=0.042** | P=0.000*** | ||||||
2.基于地区税收征管环境的异质性分析。从政策实施的视角来看,税收政策的切实推行与地区的税收征管环境紧密相关。一方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前,地方政府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易形成隐性进入阻碍,增加资本自由流入税收优惠领域的难度,尤其是在税收征管较弱地区,垄断性的关系型税收优惠更突出,资本流动性差,隐性税负效应较弱。因此,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后,税收征管强度较低的地区所受政策冲击更强。另一方面,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后,大量资本涌入税收优惠领域,其中可能存在避税意图的策略性投资,而高税收征管强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筛除此类机会主义行为,使隐性税负效应减弱。由此推测,税收征管强度较低的环境中,隐性税负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的冲击更明显。借鉴叶康涛和刘行(2011)的方法,以各地区实际税收收入与估算税收收入之比衡量地区税收征管强度(TE),该比值越高,则征管强度越高。表5列(4)显示,交互项TE×OPEN×TS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列(5)和列(6)的分组检验结果也进一步表明,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对隐性税负的影响在税收征管强度低的地区更显著,与理论预期一致。
3.基于企业战略差异的异质性分析。尽管从中央政府的视角来看,隐性税负的存在是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效用的有力体现,但对微观企业而言,这却意味着企业价值的流失。以往研究表明,企业市场力量能够助力企业抵御税收优惠政策的外部冲击,减轻隐性税负,使更多的税收利益留存于企业内部。因此,市场准入管制的放宽与隐性税负的关系或许会受到企业层面某些因素的左右。譬如,战略定位乃是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培育市场力量的顶层规则。当税收优惠政策的引流效应使市场竞争加剧时,采用趋同战略的企业通常会面临更为激烈的同质竞争,难以构建竞争优势以抵御税收优惠的隐性税负效应。而采取差异化战略的企业,因其具备难以模仿的特性,往往拥有更强的市场力量,从而能够削弱隐性税负效应。因此,当市场准入管制放宽时,其对隐性税负的影响可能会因企业战略的差异而呈现出异质性。鉴于此,借鉴叶康涛等(2014)的方法测算了企业战略偏离行业常规的程度,即战略差异度指标(Strategy),并构建交互项以进行异质性分析。如表5列(7)所示,Strategy×OPEN×TS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越高,其隐性税负受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冲击就会越小。分组检验结果也进一步证实了差异化战略更有利于企业塑造核心竞争优势,提升企业风险承担能力,帮助企业抵御外部经营环境的冲击,同时也有益于企业增强税收管理能力,更有效地留存税收利益。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基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其核心制度创新,通过破除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分割以及畅通要素流动,有效疏通了经济循环的堵点。本研究以该制度实施为准自然实验,系统考察了市场准入管制放宽对税收优惠政策效能的影响,重点关注其通过强化隐性税负机制提升政策有效性的路径。实证结果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显著强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隐性税负效应,提升了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充分释放了国家政策红利。机制检验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主要通过以下两条路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一是产品市场竞争激活效应,主要通过增强市场竞争强度和公平性,推动资源向税收优惠领域集聚;二是要素配置优化效应,通过降低要素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向优惠领域配置的效率。这两股力量共同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的隐性税负强度,构成了政策有效性增强的核心传导机制。异质性分析进一步揭示,这一强化效应在货币政策相对宽松、税收征管强度较低以及企业战略差异化程度较低的情境下尤为突出。
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可从以下三方面展开:首先,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政策效能释放的制度基础。研究证实市场分割是制约税收优惠效能的关键瓶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统一准入标准、破除地方保护与行政垄断,有效降低了要素流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隐性税负机制的有效运行创造了条件。未来应紧密结合市场主体需求与产业发展实际,动态优化清单机制及配套细则,着力疏通隐性壁垒与政策执行堵点,协同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经济循环关键环节,为税收优惠精准引导资源提供坚实载体。其次,强化宏观政策协同是精准提升效能的关键。在复杂环境下,需重点加强财政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货币政策与税收征管政策的统筹协调。研究显示,宽松货币环境与适度征管强度能放大市场准入改革对隐性税负的强化效应。政策制定需精准把握窗口期与力度,例如在推进重大市场改革时,可辅以适度宽松的流动性支持;税收征管层面需平衡效率与公平,避免过度干预而挤压市场机制的作用空间。同时,应健全财政、央行和税务等核心部门的跨层级协调机制,打破信息壁垒,确保政策目标一致、精准发力,形成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合力。最后,引导企业适应统一大市场新格局至关重要。企业需深刻理解政策目标从减税让利转向效率激励,主动摒弃政策套利思维,将资源实质性投入创新与效率的提升,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获取市场回报。同时需优化决策机制,提高对税收优惠信号及市场竞争变化的响应速度与效率,主动将发展战略融入国家产业布局。企业还应充分认识竞争深化带来的常态压力,建立健全包括财务韧性、创新风险在内的综合风险管理体系。总之,通过深化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制度障碍、优化关键政策协同创造有利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来夯实微观基础,方能充分释放税收优惠的政策红利,驱动资源配置效率跃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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