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已经进入城乡相互依存、互促共荣的新阶段(黄祖辉,2025)。长期以来,城乡融合发展都是党和各级政府的重点关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破解城乡一体化发展障碍,《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以农民工群体为代表的农业转移人口不仅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劳动力资源,推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而且还将务工所得财富、技能和理念等带回农村,反哺户籍地建设、推动乡村振兴(黄祖辉等,2022)。城市的发展有赖于农村提供的劳动力资源,农村振兴也离不开城市的经济辐射和资源支持。农民工群体作为连接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其释放的经济动能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
然而,面对日益增加的住房成本,在市场难以完全支持农民工群体获得基本住房的情况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显得格外重要。这不仅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关键所在。理论上,城乡融合发展涉及范围广泛, 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其内容既包括城镇系统和乡村系统各自独特的发展, 又包括二者齐头并进、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融合发展(张世斌等,2024)。这也决定了城乡融合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因素、技术革新、政策支持、土地要素、金融工具、收入差距和公共资源等(周德等,2021;王硕和孙涛,2023)。现有研究虽已揭示住房成本对城乡要素配置的调节作用(杨巧和张丽霞,2020;刘金凤和魏后凯,2021),但存在显著局限:其一,研究视角常聚焦房地产市场机制,忽视了保障性住房对农民工定居决策的支撑效能;其二,未能系统解析制度性住房保障如何通过增强社会归属感优化城乡资源再配置。公租房政策通过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在缓解农民工城市生活成本压力的同时,破解其社会融入困境,形成“保障促融入、融入带发展”的城乡融合推进路径。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实施的背景下,厘清住房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留城发展”与“返乡反哺”的双向促进作用,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基于此,本文将以农民工为研究对象,聚焦当前国家重点推进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制度设计,利用2016年和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数据,实证分析住房保障制度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为有效规避家庭之间初始禀赋差异带来的内生选择性问题,本文基于公租房准入条件中对家庭收入的要求,设计模糊断点回归(Fuzzy RD)模型进行评估,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群体进城务工起到了显著的积极帮扶作用,为破解城乡融合困境提供了保障;公租房政策因其提供货币补贴和实物补贴的双重功能,不仅为受保障农民工家庭提供了补偿性收入,而且还通过刺激生产要素之间的流动配置创造新需求,二者皆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了贡献;受教育水平较低、有子女随迁和非国企单位群体受公租房政策的积极影响更加显著;公租房政策通过代际反哺机制缓解了农民工户籍地家庭的生活困境,表现出积极的户籍地保障效应。
本文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研究内容上,本文突破传统研究将住房保障效应简化为经济补偿的单维视角,构建包含经济、社会、心理和文化融入的多维度分析框架,并从收入补偿效应与需求创造效应两个角度检验了内在机制,系统揭示了保障房政策破解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作用机理。第二,在研究设计上,本文使用模糊断点回归方法评估了住房保障制度影响生活质量的政策效果,有效解决了截面数据处理效应非随机的内生性问题。第三,在政策效果上,本文从多个维度讨论了公租房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异质性特征,有助于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住房保障制度对不同特征农民工群体的影响,为建立差异化保障标准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的思路。第四,在研究视角上,本文突破“就城论城”的局限,不仅关注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境,并进一步讨论公租房政策的户籍地保障效应,从城—乡两端讨论公租房政策的保障效果,为构建城乡要素循环的政策协同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 住房保障制度与城乡融合发展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住房保障制度的外部性及其对城乡发展中人口要素流动的影响,却较少系统考察该制度在推动农民工群体实现从流动到安居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更缺乏对其通过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进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制的深入探讨。具体而言,在住房保障制度外部性研究领域,现有成果大多关注其对住房市场的调节效应。针对城市内部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价格往往超出其支付能力,导致中低收入家庭在购置时不得不举债,进而恶化其家庭财务状况(刘斌,2014)。相较于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凭借覆盖人群广、补贴标准灵活、操作透明度高以及退出机制完善等制度优势,已成为当前我国破解流动人口住房困境的核心政策工具,在保障低收入群体居住权益方面成效显著(邓红平和罗俊,2016)。
既有的住房保障制度对个体及家庭的影响研究,为进一步探讨住房保障制度与城乡融合发展的关系奠定了基础。Zheng等(2020)发现保障性住房通过降低流动人口的住房成本,能够缓解其因城市高额住房成本而难以举家迁移的困境。李勇辉等(2019)对比公租房与市场租赁住房居住的流动人口,认为保障性住房的获取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流动人口的精神富余程度及社会融入感知。就制度设计的本质而言,中国租赁住房保障基于收入再分配逻辑,为受保障群体提供货币补贴与实物兜底。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公租房具有非完全竞争性与局部排他性经济特征,属准公共产品,为全体人民尤其是异地务工流动人口实现住有所居给予有力的过渡性保障与制度支撑,在促进人口流动、缓解工作压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关键维度均发挥着积极且显著的作用(王诗勇等,2023)。以公租房为代表的保障性住房的存在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提供了基本的居住保障,使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与工作体系,促进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与融合。同时,稳定的住房保障有助于构建和谐包容的社区环境,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进一步推动城乡文化与社会层面的深度融合,有利于缓解农民工在城市面临的融入困境,使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孙伟增等,2024)。简言之,公租房政策是基于收入再分配逻辑,为受保障群体提供货币补贴与实物兜底的双重住房保障设计。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公租房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二) 公租房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机制公租房政策构成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兼具货币补贴与实物补贴的制度设计。货币补贴作为直接经济扶持手段,精准作用于受保障群体的经济状况,扩增其可支配收入,赋予他们在住房市场中更加灵活的决策空间;实物补贴则表现为供给实体住房资源,使其获取稳定可靠的居住环境(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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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公租房政策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图 |
公租房政策遵循社会保障体系的“再分配”逻辑(厉以宁,1986),既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租金补贴,也为进城农民工务工生活构筑“安全网”与“缓冲器”。理论上,弱势群体家庭在面临经济冲击时,因缺乏风险分摊机制,常常难以转移风险而无法维持家庭边际效用的稳定(陈玉宇和行伟波,2006)。一方面,受就业体制、自身素质、健康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制约,低收入农民工群体常常面临就业不稳和收入单一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储蓄与资产相对有限,使其在信贷市场难以获取正规的信用资质,基于社会网络的互惠互贷成效受限(张文宏等,1999)。在此情形下,公租房政策能够助力农民工家庭以低价获取稳定住房实物或货币补贴,削减实际住房成本支出,形成家庭真实收入补偿(Moffitt,1992;Jacob和Ludwig,2012)。政府借助政策保障为其增设家庭风险分摊机制,助力其缓解流动性约束。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公租房政策的货币补贴通过提供补偿收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住房市场的失灵,对其融入工作地产生积极影响。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2:公租房政策通过收入补偿效应缓解农民工的城乡融合困境,继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私有制被恩格斯(1995)视为导致城乡对立及城乡难以统筹发展的根源所在,这与公租房政策的制度架构设计及思想内涵所凸显的共享理念相契合。公租房以非户籍的进城务工群体为保障目标,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户籍限制,实现人口与住房在政策中的统筹,这对缓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境具有积极作用。例如,在子女教育方面,稳定的居住保障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障碍,使其家庭在城市教育体系中的融入情况得到改善;公租房政策通过提供实物住房,减轻农民工的生活负担,进而强化农民工群体与城市要素的融合,激发其潜在需求。此外,稳定的居住环境有助于农民工长期定居工作地,对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技能、分工和社会能力的重塑起到积极作用,加速劳动生产秩序中旧分工的革新和工种的再培训,使其产生更高层级的精神需求。通过公租房的实物保障机制,农民工获得稳定的城市居住条件,既缓解了户籍壁垒对其在城乡之间流动的阻滞作用,又通过增强其城市活动参与度催生新的消费需求,该过程即体现为需求创造效应。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3:公租房政策通过需求创造效应,推动农民工获取更多的提高生活质量的外部资源,继而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 数据和样本本文采用的是2016年和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数据。其中,调查中所收集的有关个人和家庭的收入、支出及住房情况的翔实数据为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撑。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将非本地户籍的流动人口群体统称为农民工群体(周德水等,2022)。
为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研究在样本选择上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实证中涉及的城市必须有明确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及收入标准,以便准确判断流动人口的资格和识别回归断点。其次,确保样本城市中包括申请并成功获得公租房的家庭,即实验处理组。最后,鉴于数据库所提供信息的局限性,选择的样本是迁入时间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的家庭。这种选择既考虑到大多数城市对社保或公积金有至少6个月的缴纳要求,又确保了调查时间与家庭申请公租房时间尽可能一致,允许我们利用调查期间的家庭收入数据来估算申请时的经济状态,以保证研究设计的断点有效性。
根据上述流入地和流动时间信息的严格要求,本文选取了长春、苏州、南通、丽水、合肥、赣州、郑州、长沙、重庆、宝鸡、银川、石嘴山、固原和中卫共计14个样本城市。为保证实证的严谨性,在样本的选取上只考虑务工群体。经过筛选,本文共得到覆盖我国东中西部地区14个城市的2 542个代表性样本(处理组411个,对照组
城市名称 | 处理组 | 对照组 | 合计 |
重庆 | 194 | ||
郑州 | 73 | 248 | 321 |
苏州 | 29 | 180 | 209 |
长沙 | 22 | 150 | 172 |
银川 | 15 | 71 | 86 |
长春 | 1 | 146 | 147 |
南通 | 16 | 44 | 60 |
宝鸡 | 22 | 17 | 39 |
石嘴山 | 15 | 13 | 28 |
中卫 | 4 | 6 | 10 |
固原 | 11 | 6 | 17 |
赣州 | 1 | 3 | 4 |
合肥 | 5 | 124 | 129 |
丽水 | 3 | 25 | 28 |
合计 | 411 | 2 131 | 2 542 |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城乡融合发展”。本文尝试从城市融入视角展开,对农民工群体进城务工所面临的城市融入困境进行衡量。参考现有研究(卢海阳等,2015),农民工融入困境具体包含经济融入困境、社会融入困境、心理融入困境、文化融入困境和其他融入困境5个维度。赋值方法如下:首先,对问卷中涉及的每个指标的问题进行赋值。对于每个问题,回答“没有困难”赋值为1,表示融入良好;回答“有困难”赋值为2,表示存在困境。其次,将各问题的结果进行加总,得到一个综合得分,区间为7~16。最后,对综合得分进行对数化处理,以调整数据的分布并提高分析的稳健性。困境指标的数值越小,意味着农民工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境越小;反之,数值越大,则表明农民工面临的困境越大。农民工困境指标的构成如表2所示。同时,为了全面衡量农民工在城市和乡村生活中所面临的双重困境,后文还进一步分析了户籍地视角下农民工城乡融合困境。表3报告了各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结果。
一级指标 | 二级维度 | 三级维度 | 问题设置 |
工作地困境 | 经济融入困境 | 收入不足 | 在本地,您家有收入太低的困难吗 |
职业隔离 | 在本地,您家有难以找到稳定工作的困难吗 | ||
购房困难 | 在本地,您家有买不起房子的困难吗 | ||
社会融入困境 | 教育障碍 | 在本地,您家有子女上学问题的困难吗 | |
心理融入困境 | 社会歧视 | 在本地,您家有本地人看不起的困难吗 | |
文化融入困境 | 文化适应 | 在本地,您家有生活不习惯的困难吗 | |
其他融入困境 | 其他问题 | 在本地,您家还有其他困难吗 |
变量名 | 变量定义 | 观测值 | 均值 | 标准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
被解释变量 | UIC | 工作地困境 | 2.05 | 0.14 | 1.95 | 2.48 | |
RSC | 户籍地困境 | 2.06 | 0.16 | 1.95 | 2.40 | ||
解释变量 | income | 过去一年家庭月收入(元) | 250 | ||||
D | 处理状态变量:1=获得公租房,0=没有 | 0.16 | 0.37 | 0 | 1 | ||
T | 收入是否满足公租房申请条件:1=是,0=否 | 0.38 | 0.49 | 0 | 1 | ||
控制变量 | age | 年龄 | 32.45 | 9.80 | 16 | 69 | |
edu | 受教育水平:0~6依次表示未上学、小学、 初中、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
2.74 | 1.25 | 0 | 6 | ||
marry | 婚姻状况:1=结婚,0=其他 | 0.60 | 0.49 | 0 | 1 | ||
hhszie | 家庭人口数 | 2.57 | 1.20 | 1 | 8 | ||
child | 随迁子女数 | 1.13 | 0.82 | 0 | 5 | ||
move | 流动类型:1=省内流动,0=跨省流动 | 0.72 | 0.45 | 0 | 1 | ||
service | 是否从事服务行业:1=是,0=否 | 0.56 | 0.50 | 0 | 1 | ||
soe | 是否在国有企业工作:1=是,0=否 | 0.08 | 0.28 | 0 | 1 | ||
politics | 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0=其他 | 0.08 | 0.27 | 0 | 1 | ||
minority | 是否为少数民族:1=是,0=否 | 0.04 | 0.19 | 0 | 1 |
1. 模糊断点模型。本文选取收入阈值作为设定断点的依据,运用模糊断点回归分析(Fuzzy RD)来探究公租房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UICi=α+βDi+f(Di)+γiControlsi+εi | (1) |
其中,被解释变量
2. 回归断点有效性分析。本文对公租房政策的准入标准下设定的回归断点进行了有效性检验。由图2可以发现:首先,断点处的变化表现为显著的跳跃,且这种变化以概率形式出现,而不是直接从1变为0;其次,在公租房政策执行中,当收入满足准入标准时,获取公租房的可能性增大,且收入越低,其概率越高,越能证明该政策的显著指向性;最后,若收入超过标准,获得公租房的样本占比却很低,表明本研究所采用的收入数据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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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人均收入与公租房获取 |
3. 识别条件检验。为了确保断点回归分析的有效性,需要样本在分组过程不受样本自选择行为的影响,以避免出现内生性分组偏差。具体到研究中,本文所选择的样本通常无法操控其家庭是否满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原因有:其一,保障性住房政策专为指定家庭提供住房援助,家庭收入的审核过程十分严格,使得家庭很难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影响住房获取;其二,本文使用的调查虽然涉及家庭收入信息,但与公租房申请无直接联系,因此即便是位于收入断点附近的家庭,也没有报告不实收入信息的显著动机。本文对断点两侧的分布进行了详细检验(如图3所示)。无论是直方图(图3左)还是核密度图(图3右),在断点附近均未观察到明显的密度函数跳跃,且核密度图显示的置信区间在断点附近有重叠,表明驱动变量在阈值附近是连续的,无明显的人为干预迹象。据此,我们认为本研究所定的回归断点可被认为是公租房获取与否的有效代理变量,即满足识别因果效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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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不同收入家庭分布 |
此外,断点回归设计的有效性还取决于第二个假设的验证,即所有其他可能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因素在断点位置应保持稳定。这要求在断点周围的协变量必须通过平衡性检验。如果断点附近的其他因素对被解释变量产生干扰,则难以将处理效应唯一归因于公租房政策的影响。为此,本文使用模型(1)并引入三种不同的标准误差检验,以验证这些前置变量在断点附近的平衡性。平衡性检验结果表明(见表4),所有控制变量在断点附近展现出良好的连续性,没有出现任何显著跳跃,即断点回归设计的连续性要求得到满足。
变量 | 年龄 | 受教育 水平 |
是否 结婚 |
家庭 人口数 |
随迁 子女数 |
是否省 内流动 |
是否服 务行业 |
是否国 有企业 |
是否 党员 |
是否少 数民族 |
常规标准误 | −1.007 | 1.866 | −0.182 | −0.848 | 0.939 | 0.585 | −1.061 | 0.321 | 0.186 | −0.038 |
(10.336) | (1.321) | (0.287) | (0.750) | (0.779) | (0.490) | (0.585) | (0.230) | (0.290) | (0.147) | |
纠偏稳健标准误 | 1.417 | 1.814 | −0.223 | −1.102 | 1.070 | 0.688 | −1.227 | 0.338 | 0.226 | −0.076 |
(10.336) | (1.321) | (0.287) | (0.750) | (0.779) | (0.490) | (0.585) | (0.230) | (0.290) | (0.146) | |
稳健标准误 | 1.417 | 1.814 | −0.223 | −1.102 | 1.070 | 0.688 | −1.227 | 0.338 | 0.226 | −0.076 |
(12.422) | (1.589) | (0.335) | (0.854) | (0.919) | (0.585) | (0.676) | (0.274) | (0.358) | (0.169) |
为了保证断点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使用Cattaneo等(2019)提出的方法(简称CCT)对模型进行估计,利用CCT方法计算得到的最优带宽进行点估计(CER)和区间估计(MSE),并展开敏感性分析。表5报告了公租房获得对农民工在城乡融合进程中面临融入困境的影响结果。表5第(1)、(3)列的总样本结果显示,公租房政策降低了受保障农民工群体的融入困境指标,按区间估计得到的结果也基本一致。从回归结果看,核心系数估计值均在5%的水平上保持显著,意味着公租房政策有助于缓解农民工群体在工作地面临的城市融入困境,对城乡融合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变量 | 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地困境 | |||
点估计CER | 区间估计MSE |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
Conventional | −0.610** | −0.556** | −0.430** | −0.388* |
(0.254) | (0.250) | (0.209) | (0.211) | |
Bias−corrected | −0.608** | −0.553** | −0.433** | −0.390* |
(0.254) | (0.250) | (0.209) | (0.211) | |
Robust | −0.608** | −0.553** | −0.433** | −0.390* |
(0.257) | (0.255) | (0.218) | (0.219) | |
注:(1)Conventional 为常规标准误,即 OLS标准误,Bias−Corrected 为纠偏稳健标准误,Robust 为稳健标准误;(2)括号内为标准误差,***、**、*分别表示 1% 、5% 和 10% 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
考虑到长春、赣州、丽水、合肥等公租房样本较少的样本城市可能会影响估计结果,本部分删除公租房样本较少的城市、仅保留公租房样本较多的城市,采用基准回归模型进行再检验,所得结果如表5的第(2)、(4)列所示。从中可知,核心系数估计值都保持较好的显著性水平,表明公租房政策确实有助于缓解受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城市融入困境,再次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图4更为直观地展示了困境指标概率随家庭收入的分布情况,即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地融入困境在断点前后出现了明显向下的跳跃。图示结果与回归结果一致,即公租房政策有效缓解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境,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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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公租房政策影响农民工群体生活困境的冲击图 |
根据“效益观”理论,农民工获得的预期收入构成了其行为决策的基础,如果预期收入没有达成,则其行为决策会趋于保守;反之,则会更加活跃。因此,在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生活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劳动者的预期收入被压缩,生活压力和外部风险增加,这些由住房成本导致的因素都会对其融入本地构成挑战,并且当生活质量下降到一定程度时,会加快农民工逃离本地,导致人力资本流失。可见,公租房政策因其对农民工群体提供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的双重保障功能,一定程度上分摊了住房成本,而家庭财务压力的缓解在对冲了其他衍生问题的负面冲击的同时,也增加了该群体融入本地的可能支出,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此,研究假说1得到论证。
(二) 稳健性检验正如上文所述,在基准回归中已经通过调整估计方法和筛选样本量的方式进行初步的稳健性检验。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分别从不同带宽的敏感性和基于“伪断点”的安慰剂检验两个角度继续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1. 敏感性分析。本文分别采用0.25CCT、0.5CCT、1.25CCT三个带宽进行敏感性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带宽下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影响保持不变。所得结果与使用CCT标准最优带宽的估计结果相比没有出现明显差异,系数估计值的方向和显著性基本保持一致,仅存在数值大小的差异,从而证实了本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2. 安慰剂检验。本文通过设定不同的收入断点进一步考察研究结论是否真正来自于公租房的收入门槛设计。具体来说,在真实断点的基础上分别增加或减少200元、400元和600元,构造了6个新的断点来考察被解释变量在伪断点处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果表明,当使用其他收入作为断点时,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影响都不显著,说明本文之前的研究发现确实是在实际的收入门槛处发生的,即证实了本文基于收入准入门槛的断点回归设计的有效性。
(三) 机制检验前文理论分析表明,住房保障制度可能通过收入补偿效应和需求创造效应两条路径影响农民工群体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城市融入困境。本文参考主流研究的做法,构建中介效应模型进行机制识别(Hayes, 2009)。中介变量包括收入补偿效应和需求创造效应,其他变量与上文释义保持一致。对公租房的承租家庭来说,如果没有获得公租房,那么他们将会选择市场化租房,在住房基本情况一致的前提下,面临着更高的住房成本,因此,农民工居住的市场化租房是公租房较好的对照组。变量方面,根据问卷中设计的详细信息,本文选取农民工群体的人均日住房支出、人均日非住房支出两个指标
表6为机制检验的基准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第一,住房租金支出的系数估计值为负,且基本都在1%的水平上保持显著,表明公租房政策显著降低了受保障家庭的租金支出,意味着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群体的住房支出压力起到了显著的缓解作用。为保证验证结果的严谨性,在剔除较少公租房样本的城市后重新进行回归,研究发现公租房政策仍然能够缓解农民工的住房支出压力,即收入补偿效应得到验证。第二,非住房租金支出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也基本都在1%的水平上保持显著,表明公租房政策显著提升了受保障家庭的非住房支出,意味着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群体的潜在需求起到了提升作用;同样,筛选样本后的稳健性回归也得出一致结果,即受保障农民工群体的非住房开支会因公租房政策的帮扶而增大,即需求创造效应得到验证。据此,研究假说2和假说3得到验证。由此得到的启示是,后期住房保障优化工作不能偏向于货币补贴或实物补贴,而应创新住房保障机制措施,实现二者有效联动。
变量 | 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地困境 | |||
Ln(人均日租金支出) | Ln(人均日非租金支出) |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
Conventional | −0.358*** | −0.302*** | 0.236*** | 0.250*** |
(0.099) | (0.084) | (0.057) | (0.054) | |
Bias−corrected | −0.348*** | −0.295*** | 0.236*** | 0.246*** |
(0.099) | (0.084) | (0.057) | (0.054) | |
Robust | −0.348*** | −0.295** | 0.236*** | 0.246*** |
(0.099) | (0.085) | (0.057) | (0.054) |
考虑到农民工群体客观上存在的内在差异,公租房政策对不同类型农民工群体的保障效果可能因此而存在异质性。因此,这里分别从受教育水平、子女随迁情况和就业单位性质这些被各界重点关切的方面对农民工群体进行分组回归,以考察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影响的异质性,从而为完善公租房政策提供参考。
1. 受教育水平
正如前文所述,受教育水平对家庭各类行为决策都会产生影响,这也会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构成不同影响。本文根据被访者是否接受了高中及以上教育将样本分为受教育水平较低和较高两组,然后对两组样本分别进行实证分析。从回归结果来看(见表7),不论是全样本还是筛选样本的稳健性检验,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及以下家庭组的系数估计值都为负,且至少在10%的水平上保持显著,表明公租房政策明显降低了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及以下家庭的城市融入困境。比较来看,对于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家庭,公租房政策产生影响的核心系数估计值为正,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反映出公租房政策对融入困境的缓解作用并未体现在较高学历家庭。针对差异性影响结果,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家庭进城务工的目的是以增加收入为主,且其长期收入预期较低,因此,当该群体因获得住房保障而缓解其住房压力时,其家庭财务困境得到纾解,也就更加倾向于在预期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生活质量。相反,高技能劳动力具有更大的收入潜力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对生活质量所需的物质基础会有更高的要求,尽管公租房政策在住房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提供了一定的货币补贴,但相对于较高水平的生活质量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
分组 | 标准误处理 | 全样本 | 样本筛选 |
初中及以下 | 常规标准误 | −0.595** | −0.450* |
(0.291) | (0.252) | ||
高中及以上 | 常规标准误 | 0.167 | 0.156 |
(0.176) | (0.196) | ||
没有随迁子女 | 常规标准误 | 0.111 | 0.412 |
(0.322) | (0.355) | ||
有随迁子女 | 常规标准误 | −0.383* | −0.361* |
(0.217) | (0.216) | ||
非国企单位 | 常规标准误 | −0.434** | −0.378* |
(0.220) | (0.209) | ||
国企单位 | 常规标准误 | −0.273 | −1.148 |
(0.320) | (1.975) | ||
注:所有回归均采用CCT标准计算的最优带宽。 |
2. 子女随迁情况
理论上,子女随迁对家庭经济决策会产生深刻影响,尤其是住房选择(梁文泉和钟瑞婷,2023)。换言之,当农民工有子女随迁到工作城市,会因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的消费而增加家庭开支,由此挤出家庭财务的其他开支。例如,若有住房成本的影响,子女随迁则会放大对家庭财务的影响。然而,如果该群体受到住房保障制度的帮扶,使其住房压力得以缓解,那么子女随迁可能难以对其家庭财务构成冲击,继而为其生活水平提供保障。据此,根据问卷中提供的子女随迁信息,本文将被访者按照子女随迁情况分成没有子女随迁和有子女随迁两组,然后对两组样本分别进行实证检验。从回归结果来看(见表7),没有子女随迁家庭组的系数估计值都为负,且至少在10%的水平上保持显著;而有子女随迁家庭组的系数估计值都为正,且不显著。这表明公租房政策明显降低了有子女随迁家庭的城市融入困境,或者说,公租房政策提供的资源帮扶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子女随迁带来的家庭支出,使其生活质量并未因子女随迁所带来的日常开支增加而下降。其原因可能在于,没有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定,住房补贴仅仅起到了锦上添花的积极作用,帮扶效果相对有限;反之,对有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而言,持续的额外开支会恶化家庭财务,而住房保障提供的货币补贴则明显缓解了其财务困境,使其在有子女随迁的情况下仍能保证较稳定的生活水平。
3. 就业单位性质
理论上,稳定的工作会带来更高、更持续的收入(黄乾,2009)。这意味着单位工作稳定性不足的群体的外在风险应对能力较差,对制度保障的偏好也自然更强。那么,如果工作稳定性差的群体获得了公租房政策的保护,则可能会迸发出更强的政策反馈;反之,则效果可能不明显。据此,根据问卷中提供的就业单位信息,本文将被访者按照就业单位性质分为国企单位和非国企单位两组,然后对两组样本分别进行实证分析。从影响结果来看(见表7),非国企单位样本中的回归系数估计值皆为负,且都至少在10%的水平上保持显著,但国企单位样本中的回归系数均未表现出显著性特征。这意味着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缓解作用主要体现在非国企单位就业群体中,而对国企单位农民工群体的影响较为有限。其原因可能在于,国企单位工作更具稳定性,较高的稳定收入使其提高生活质量的动机相对不足;反之,对在非国企单位工作的农民工而言,稳定性不足对其生活质量构成了冲击,当面临工作变动、收入调整等外在风险冲击时,该群体更难以应对,特别是住房成本构成其主要的生活压力,而公租房政策作为家庭风险的兜底工具,会产生更加显著的积极影响,从而对在非国企单位工作的农民工面临的融入困境起到缓解作用。
从异质性讨论的结果来看,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一是公租房政策对受教育水平较低、有子女随迁和非国企单位等弱势群体的融入困境的缓解作用更为显著,说明农民工群体中的弱势家庭更加需要住房保障制度所提供的帮扶,这对地方政府提高针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具有一定的政策意涵。二是公租房政策对经济能力强、社会资源丰富的受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正外部性相对有限,这对于创新住房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和聚焦保障资源效率最大化也具有明确的政策指向。三是公租房政策对增收能力弱、生活成本大、稳定性差的三类农民工群体的保障效果更好,也间接论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即公租房政策主要通过增强家庭财务流动性和丰富家庭外部资源获取的双重路径对农民工群体的生活质量产生积极作用,这也表明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有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进一步讨论——公租房政策的户籍地保障效应农民工群体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其所面临的城乡融合困境并不仅仅局限于城市融入层面,还涉及户籍地家庭端的多重责任与牵绊。理论上,以血缘、宗族、土地为情感纽带的乡土情结根深蒂固,安土重迁的社会心理始终存在(李树和邓睿,2021)。因此,农民工不仅需要融入工作地的城市生活,同时也必须履行与户籍地家庭的紧密联动责任(张桂金和刘小敏,2018),这使其处于“城”与“乡”的双重困境中。一方面,农民工在城市中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改善能够反哺乡村,缓解户籍地的家庭困境。根据代际反哺机制理论,当子代获得更多的实体性和信号性社会资源时,能够通过向上的代际资源转移支持父辈,改善其生活状况(周晓虹,2011)。另一方面,乡村家庭的需求和责任则反过来舒缓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融入压力,形成了城市融入困境与乡村支持困境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因此,本文将户籍地视角下的农民工困境划分为家庭责任困境、情感支持困境、健康保障困境、农业生产困境以及其他生活困境5个维度(见表8)。其中,家庭责任困境包括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两部分。留守老人困境主要评估农民工对户籍地老年人的赡养责任,留守儿童困境则衡量农民工对子女照看和教育支出的压力。情感支持困境通过配偶孤单指标反映因家庭成员分离导致的情感支持缺乏。健康保障困境评估在家庭成员生病时的医疗支出负担。农业生产困境衡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的劳动力不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其他困境指标用于捕捉未被具体分类的影响因素。
一级指标 | 二级维度 | 三级维度 | 问题设置 |
户籍地困境 | 家庭责任困境 | 老人赡养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老人赡养的困难 |
子女照看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子女照看的困难 | ||
教育费用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子女教育费用的困难 | ||
情感支持困境 | 配偶孤单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配偶生活孤单的困难 | |
健康保障困境 | 医疗支出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家人有病缺钱治的困难 | |
农业生产困境 | 劳动力短缺 | 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土地耕种等缺劳动力的困难 | |
其他生活困境 | 其他问题 | 目前在您老家,还有没有其他困难 |
据此,根据调查问卷中关于农民工在户籍地面临的多重困难来衡量其在户籍地的生活困境,对公租房政策影响农民工户籍地家庭展开进一步论证。在户籍地家庭困境的提问信息中共计有7个问题,分别是“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老人赡养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子女照看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子女教育费用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配偶生活孤单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家人有病缺钱治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您家有没有土地耕种等缺劳动力的困难”“目前在您老家,还有没有其他困难”。还是按前文的指标构建方法得到家庭困难指标的综合评分。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分别采用点估计、区间估计以及样本筛选展开。表9报告了公租房获得对农民工户籍地困境的影响结果。表9第(1)、(2)列为采用点估计回归的结果,第(3)、(4)列为区间估计的回归结果,并分别进行样本筛选再回归。总体来看,点估计结果系数估计值为负,且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公租房政策使得受保障农民工家庭在户籍地的困境得到显著缓解;此外,区间估计的系数估计值也为负,且基本保持显著。该结果说明农民工在户籍地的困境因住房保障得到改善,也再次佐证了公租房政策对农民工的积极影响具有基于家庭关联的空间延伸性,而并非局限于受保障家庭的当地效应。由此得到如下启示:一是公租房政策对受保障群体的影响具有空间性,提高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多方面制度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经济支持是公租房政策沿着反哺机制回馈户籍地家庭的主要来源,这意味着货币补贴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效果可能更加显著。
变量 | 农民工群体的户籍地困境 | |||
点估计CER | 区间估计MSE |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总样本 | 样本筛选 | |
Conventional | −0.636** | −0.567** | −0.477** | −0.385* |
(0.282) | (0.273) | (0.239) | (0.230) | |
Bias−corrected | −0.634** | −0.563** | −0.479** | −0.385* |
(0.282) | (0.273) | (0.239) | (0.230) | |
Robust | −0.634** | −0.563** | −0.479* | −0.385 |
(0.286) | (0.278) | (0.249) | (0.240) |
广大农民工群体是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解决好该群体在城市务工生活面临的多重城市融入困境,是党中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内容。本文采用2016年和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CMDS)数据,通过模糊断点回归(Fuzzy RD)方法实证考察了公租房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公租房政策显著缓解了农民工群体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城市融入困境,对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二,货币补贴直接带来的收入补偿效应和实物补贴间接产生的需求创造效应能够缓解农民工群体的城乡融合困境;第三,公租房政策对受教育水平较低、有子女随迁和非国企单位等群体的积极影响更加明显;第四,公租房政策还通过代际反哺机制缓解了农民工户籍地家庭的生活困境,表现出积极的户籍地保障效应。
上述结论具有以下几点启示:(1)公租房政策通过收入补偿效应和需求创造效应对农民工群体缓解城市融入困境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建议政府部门坚定不移地完善优化住房保障制度,以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一是以住房保障为突破口,切实提高低收入家庭获取住房的能力,同时进一步降低租赁保障在收入、社保等制度端的门槛,为弱势群体提供充分、全面的货币补贴,多路径提升针对农民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规模,增加实物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特别在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的背景下,应搭建存量转化机制,推动老旧产权房、闲置保障房、存量商办等在符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转化为保障房,在缓解财政压力的基础上保障城市住房需求。(2)公租房政策对于不同受教育背景、子女随迁情况、工作单位性质等群体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异质性,建议将受保障流动人口做好结构划分,尤其是对住房成本更加敏感的弱势群体,聚焦其特征和需求,提升保障效率。比如将补贴力度与工作年限、工作绩效挂钩,实行具有弹性的保障补贴,在缓解住房压力基础上对长期在当地工作的群体给予补偿奖励。(3)公租房政策还具有积极的户籍地保障效应,这意味着租赁保障不应局限于住房本身,应聚焦受保障群体的切身家庭困难和需求。一方面,应加强城乡联动的综合保障措施,结合货币补贴、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多种形式,为弱势群体及其户籍地家庭提供全方位帮扶,缓解成本压力导致的“流而不迁”现象。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加强社区服务和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弱势流动人口群体及其家庭的社会网络和关怀体系,促进社会融入和心理健康,使他们在城市生活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归属感和幸福感。(4)本文论证了公租房政策对受保障农民工群体的重要现实意义。为此,建议在推进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的过程中,不应忽视“租”而只重视“购”,健康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能够填补配售型保障房的不足,也能进一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因此,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形成“保障+市场”相结合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这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迫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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