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由亚当•斯密(Adam Smith)于1776年创立。在以后的200余年里,经济学内部以不同的世界观为基础的研究传统相互攻讦,以静态的、原子论的和机械的宇宙观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在争论中成为20世纪的主流。于是,各种现实世界中的“非理性”因素,如历史、习俗、制度冲突等,都被尽可能地排除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之外。然而,20世纪中期以来,在以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为先导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支持下,经济社会结构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后福特制的生产模式令经济行为更多地具有了人性化、文化化的特征。随着后工业社会物质产品的极大丰裕,社会议题从以生产为主转向以消费为主,大众的消费观念从追求商品的品质转向审美、意义及身份认同,经济产品以各种方式渗透着审美属性与符号属性,推动了“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形成。与此同时,文化产业蓬勃兴起,文化的经济价值被充分发掘,“普通的制造业越来越像文化生产。不是商品制造提供模板,文化追随,而是文化产业本身提供了模板”①。于是,生产越来越多地与文化内容相关,消费越来越多地与意义体验相关,资本逻辑、商品法则和价值规律逐渐渗透到文化生活中。文化与经济日益融合,传统的经济方式、社会关系和规范以及人们的生活样态都因此而发生了变化。作为经济的要素、动力和规范,文化成为经济学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以理性和科学为特征的现代经济学必须超越自身的局限性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增强解释力和预测力。
本文以经济的社会文化语境为背景,系统梳理了20世纪以来,经济学学科内部在文化方面所进行的探索,分析经济学家们对文化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处理,希望能够从文化的视角客观地、真实地呈现现代西方经济思想的发展历程。毕竟,通过梳理经济思想发展的历史,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概括、总结、反思以开拓经济学的未来一直都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任务,而从文化视角展开的分析与探讨迄今尚是空白。不过,诸多经济思想史家的研究方法对本文具有相当的启发意义。他们通常将经济思想与政治制度、社会思潮等融为一体,将其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当中进行考察,以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力量来解释经济思想的成长,并探讨这些力量影响经济理论的方式(Karl Pribram,1983;Ben Seligman,1990;Douglas Dowd,2000;Hunt,2011),由此,经济理论成为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外部的社会动因,也有经济学自身为应对社会变迁所作出的努力。
国内学者对经济学学科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吸收与利用这个层面。即使有学者专注于经济思想的演变,亦是将经济理论的发展视作一个学科内部逻辑发展的过程,强调分析技术的完善所带来的经济理论的积累性进步(蒋自强,2003;蒋自强和史晋川,2014;张旭昆,2015,2016)。该类研究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把握和理解经济思想及理论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脉络,却相对忽略了经济理论与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当然,也有不少学者结合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等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对市场经济,尤其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展开伦理分析与探讨,以超越经济学的视角审视经济学(韦森,2002,2009;汪丁丁,2007),对本文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现代经济学的发展置于广阔的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发展脉络中,希望能够更为丰富地展开经济学史或经济思想史的内容,更新对文化与经济关系的传统认知,并借此激活经济学研究的历史意识、人性关怀和道德热忱。全篇共有五个部分。前言部分清晰阐释了20世纪中期以来社会变化和经济转型给现代经济学带来的挑战,以此作为切入点。经济学对经济与文化关联、融合的重视和研究主要体现为社会经济转型背景下经济学的自我调整和完善,具体表现为研究主题的拓展、研究方法的改进和研究理念的回归。第二、三、四部分分别从这三方面进行梳理和评述,以期完整把握现代经济学对文化与经济互动关系的理解与诠释。第五部分是总结。经济学研究主题的拓展、研究方法的改进和研究理念的回归三者相互交织与相互启发,令经济学在坚守传统的理性分析的同时,亦体现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所应具有的价值关切、意义探索和社会批判功能,反映了经济学面对社会经济变化所作出的回应。
二、研究主题的拓展:文化艺术经济学由于文化是偏向“历史的”、“情感的”和“动态的”,与新古典经济学逻辑的、结构的、静态的思维方式不相容,以至于文化因素长期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的分析之外。尽管如此,经济学家们却无力抗拒文化的持续吸引力。早在庸俗经济学时期,萨伊(Jean Baptise Say)、西斯蒙第(Simonde de Sismondi)、李斯特(Friedrich List)等就开始了对文化艺术生产问题的探索。到了古典经济学时期,休谟(Hume)、杜尔哥(Turgot)、亚当•斯密等也都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艺术市场进行了观察和研究。继1966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William Baumol)和威廉•鲍温(William Bowen)首次使用现代经济学方法对表演艺术进行研究并出版了《表演艺术:经济的困境》之后,围绕文化艺术展开的经济学研究便开始繁荣起来。学者们尝试将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即理性选择法,应用于与文化艺术相关的经济产业与公共政策研究,极大地扩展了经济分析的视野,形成经济科学向传统“非经济”领域的延伸和渗透。随着1973年国际文化经济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Cultural Economics International)的成立,有关文化艺术的经济学研究逐渐规范起来。该协会定期举行会议,并于1977年创办期刊《文化经济学》(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ics)。1979年,以文化艺术经济学为主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在爱丁堡召开,并在此之后形成两年一届的惯例。有关文化艺术经济学研究的第一本文集出自马克•布劳格(Mark Blaug,1976)。1979年,思罗斯比(David Throsby)和威瑟斯(Charles W.J.Withers)出版了该领域第一本教科书《表演艺术的经济学》。
经济学家们以经济学为系统工具和参照系,以文化艺术活动为变量和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如何有效配置文化资源,以最大程度地提供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从而使文化艺术的经济学研究融汇成经济学领域内一个颇受关注的专业分支。经过数十年的积累,文化艺术经济学形成了三个主要的研究方向:第一,基于文化艺术行业特性的政府公共政策研究。早期对文化艺术活动的研究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政府的艺术资助,学者们不仅讨论了政府资助艺术的理论依据(罗宾斯,1963;鲍莫尔和鲍温,1966;艾伦•皮考克,1968),也讨论了政府资助的具体方式、方法,并分析了资助政策的最终效果(艾伦•皮考克,1969;提勃尔•西托夫斯基,1983)。如今,政府政策议程中的文化政策愈益丰富,内容包括有关文化产品和服务中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经济问题(露丝•陶斯,1999,2001,2008),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中公共或私人合作伙伴关系问题(Rizzo,1998)等。思罗斯比(2010)以价值链理论与同心圆模式统摄文化政策的复杂格局,坚持高度的文化自觉性,将艺术及其相关的文化价值置于公共政策的核心,由此构筑了文化政策的基本框架。第二,有关文化艺术行业的特殊本质与特征研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对表演艺术的思考,经历了70年代的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管理研究,发展至80、90年代对传媒、出版、电影、流行音乐等娱乐产业的分析,直至20世纪末开始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意产业进行探讨,学者们通过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文化艺术商品和文化艺术服务的经济过程进行分析,揭示文化艺术活动的经济本源及其所蕴含的经济逻辑,并挖掘文化艺术生产的经济潜力和经济后果(鲍莫尔和鲍温,1966;理查德•凯夫斯,1988;玛丽安•费尔顿,1994;泰勒•考恩,1996;詹姆斯•海尔布伦,2011)。第三,文化产业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包括创新性产业作为革新、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动力来源在新经济中的前景如何(Bruce Seaman,2011),以及艺术和文化在城镇的就业和创收,尤其在那些受经济衰退影响的地区中的角色与功能(Walter Santagata,2011)等。关于文化艺术经济学未来研究领域的拓展与延伸,Ginsburgh(2001)认为视觉艺术市场应成为经济学家开疆拓土的重点领域,因为这一领域的数据资料相当丰富,为开展计量研究提供了可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版)关于艺术经济学的条目指出,在将经济分析应用于文化艺术领域的众多实践中,针对产业组织的研究明显不足。②这也给未来的文化艺术经济学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自1966年《表演艺术:经济的困境》发表开始,在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里,文化艺术的经济学研究基本停留在对表演、视觉及文字表现艺术的经济问题的研究中。然而,研究表明,价值观和信仰等对经济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媒体和艺术领域内对文化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影响。③思罗斯比试图“突破在文化经济学领域使用的一般的‘文化’概念,以引入更加宽泛的‘文化’概念”④,通过《经济学与文化》(2001),他尝试从经济学角度全面分析人类学意义上的广义的文化问题,深入考察作为人类思维的“文化”和作为外在行动表现的“经济”之间的关系,以期构建文化艺术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必须肯定,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所提供的清晰的行为模式有助于分析文化艺术的供求关系,以所产生的均衡模式为基础,有可能得出用以进行实证检验的应用方法。这极大地丰富了有关经济与文化艺术关系的相关知识。然而,不得不承认,新古典主义方法实际上聚焦于文化艺术活动的经济性,将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置于产业分析的框架之中,强调的是文化艺术领域的资本逻辑、商品法则和市场规律。文化因素如果被考虑,也主要是事实问题,而不是规范评价问题。如此,对文化的处理无疑是片面且肤浅的。经济学假设人类行为是在理性思考、利益权衡之后作出的抉择,仅仅强调技术理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放弃对影响和塑造人类行为的历史、伦理、制度背景等因素的思考和探索,因而在解释和分析以非理性审美体验为基础的文化活动时难免有些捉襟见肘,难以对文化产生敏锐的洞察力,有时只是“用经济术语对文化观察重新命名”⑤。经济理论所阐释的内容与文化艺术所创造的价值意义之间总是存在深深的隔膜。鲍莫尔曾用“无舵的”(rudderless)一词来表达经济学家在面对无法用经济学原理阐释文化因子时所流露出的无所适从的情绪。⑥可见,文化议题丰富而深远,将分析局限于文化的纯经济层面意义必然有限。若是能够超越新古典主义的分析路径而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引入新的研究方法,或许更有助于产生新颖的、富有挑战性的洞察力,有关文化艺术的经济研究应该会更丰富、也更富有成效。
三、研究方法的改进:新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基于对科学和理性的追求,现代主流经济学研究逐渐被塑造成为一个提出假设、展开逻辑演绎、然后进行计量检验的程序化过程,这使得新古典经济学日益成为一门抽象的语言而丧失了实际内容。尽管现实中政治、法律、伦理、习俗、价值观等对经济体系的影响和作用不可忽视,但新古典经济学假定这些文化因素均是外生给定的,因而对经济绩效不产生影响。新制度经济学⑦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重大理论缺陷,通过分析边际交易成本,以解释文化因素的内生性,为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更为真实可行、也更为敏锐的视角。而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愈益狭窄,过多关注价格和资本,置社会冲突与经济冲突于不顾,博弈论构造出一门新的经济分析语言的基本词汇,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人格化倾向。自被引进经济学以来,便引发了一场革命,基本改写了现代西方经济学。
所谓制度,包括各种正式制度如法律、规章,也包括各种非正式的规则如历史、社会、伦理、风俗、习惯等。1934年,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John R. Commons)发表《制度经济学》,将制度视为正式和非正式冲突解决过程的结果,强调经济、法律和伦理的作用。虽然康芒斯主要是借助哲学、法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展开分析,并未真正使用体现经济学意义的研究方法,但对新制度学派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及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仍具有相当的启发意义。科斯在其论文“企业的性质”(1937)中开拓性地指出了市场机制运行的代价,提出制度运行的成本问题,即交易费用,从而修正了新古典传统的假设前提,拓展了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1960年,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将交易费用与交易行为背后的权利关系联系起来,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此后,无数学者致力于拓展制度研究,以“交易费用”为基本理论落脚点,大致可分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⑧第一类反映在有关产权(德姆塞茨,1967;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3)和习惯法(波斯纳,1977,1981)的研究中;第二类则关注公共选择过程,包括寻租过程及分配联盟活动的过程(奥尔森,1982;墨勒尔,1989);第三类是对组织的考察,其中有简森和麦克林(1976)发展起来的代理理论以及由科斯(1937)创立并被奥立弗•威廉姆森(1975,1985)广泛使用的对交易费用所进行的研究。
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经济学的其他分支,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所关注的对象是“制度”,更重要的是它给现代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带来了革命性的突破。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假定各种制度因素外生给定,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视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内生变量,要求将经济活动置于整个社会关系和制度体系中进行审视;进而研究各种制度因素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各制度因素的演变;并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尝试从习俗、观念、法律、历史等诸方面寻找其对个人和群体偏好及行为产生的影响。1981年,道格拉斯•诺思( Douglass C.North)发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利用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的变化具有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强调意识形态是影响经济绩效的内生变量,并将其作为理论支柱之一,连同“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一起,极大地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1994年,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发表《文化信仰与社会的制度结构: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看集体主义社会和个人主义社会》,研究了穆斯林世界和拉丁世界沿着不同的道路发展从而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制度性结构的影响因素,揭示了文化在决定制度性结构、促进路径依赖的形成以及阻碍社会制度被成功采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2006年,在其经典著作《大裂变−中世纪贸易制度比较和西方的兴起》中,格雷夫分析了文化信念对社会组织以及秩序安排的构建与变迁的影响,再次强调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文化信念和文化背景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科斯和诺思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达到顶峰。如今,在现代经济学蔚为壮观的体系中,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成为特别引人注目的一支。未来,制度分析还将在社会镶嵌结构和人性两方面加强研究,前者与习俗、道德和宗教等文化要素相关,后者则吸收了认知人类学、组织理论和进化心理学的研究成果。⑨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秉承的是新古典主义的核心理念,以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如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在新制度经济学中都是根深蒂固的,只是通过增加了诸如信息、有限理性、交易成本和产权结构等新的约束条件,从而建立起更接近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可是,新制度经济学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其研究的对象并非某个个人或企业的行为,而是制度这一集体行动的结果,或曰“集体行动对个人选择的控制和约束”⑩。可见,“制度”这一概念具有整体性的意义,仅当它被一个群体承载时才能够发挥作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与个体主义方法论在逻辑上存在矛盾,无法相容。
所谓个体主义方法论,是指对社会现象进行解释的依据在于组成社会的个体的特性、目标和信念;而作为人类行为影响因素的“文化”通常指的是为某一群体所共有或共享的态度、信仰、传统、习俗、价值观和惯例,其整体主义的特色与个体主义的方法论格格不入,因此,在经济学学科内部,一直都有学者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表示质疑。面对诸多攻讦以及对文化因素的无能为力,经济学也试图突破自身的局限,进行自我改进和完善,以提高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于是,通过引入博弈论,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推动了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一定程度上的融合,扭转了现代经济学的人格物化倾向。
1944年,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合作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开始了博弈论进入经济学的历程。博弈论是研究博弈情形下博弈参与者的理性行为选择的理论。作为一种具有强大分析能力的数学工具,它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将个体理性公理在经济学中的地位推向极致,即不仅要求每一个博弈参与者都是理性的,且每一个参与者都清楚其他博弈参与者也都是理性的,同时还要求“有关博弈的结构、各个博弈参与者的得益函数以及各个博弈参与者的理性等‘知识’是所有博弈参与者之间的‘共同知识’”⑪。然而,作为一种整体系统观的思想,博弈论要求从复杂系统的角度研究人与经济社会。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的个人理性最大化仅仅依赖于行为人自己的选择,不会因为认识到各自成功的相互依赖性而被约束或调整,博弈论所坚持的个人理性最大化是将其他参与者的决策考虑在内的最大化。这种无数个体的追求最大化问题的复合问题令经济学改变了此前不考虑个体之间的各种互动关系的状况,转向对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研究,从而将对个体理性的探讨带入“社会”经济情境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对人类行为及相互关系的重视。而博弈均衡的不唯一性也更加契合现实社会的高度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在多个可能的博弈均衡状态中,最终的结果势必取决于博弈参与者的社会文化传统和知识结构,因此,在寻求均衡的过程中,博弈论必须综合各种可能影响均衡的因素,如信息、习惯、道德、法律等,由此体现了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对缓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冲突的重要意义。
20世纪中叶,系统观思维方式的兴起要求用相互联系和整体的观点来看待世界。经济学引入博弈论显然是顺应了系统科学的潮流。博弈论的先驱奥古斯丁•古诺(Antoine Augustin Cournot)在《财富理论数学原理的研究》(1838)中曾明确指出,“实际上,经济系统是一个其所有部分都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整体。……因此,对于完整而精确的求解和经济系统的某些部分有关的问题来说,把整个系统纳入考虑之中,是绝对必要的。”⑫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的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思维方式均发生了改变,从研究物质财富的生产与配置转而研究制度和激励问题,关注点转向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涉及群体之中理性的个体相互之间的协调问题,于是,研究的主题超越了市场和价格,涉及对人的行为的研究,从而使经济分析具有更广阔的视野,大大丰富了经济学理论。1994 年至 2012年期间,诺贝尔经济学奖曾六次眷顾博弈论,表明了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及其对现代经济学的影响与贡献。
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的一二十年内,经济学在方法论以及语言、概念等方面,经历了一场温和的革命,非合作博弈理论已经成为范式的中心”⑬,相比较而言,合作博弈理论的发展则明显滞后。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合作与竞争无疑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两大力量,而平等真诚的合作共赢已经成为今天竞争各方的共识。可是,由于“资源稀缺”是经济学的基本前提之一,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就在于“竞争”,从而忽视了“合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功利主义、个体主义的哲学基础也将经济学的研究视野更多地局限在人类行为竞争性的语境中,以至于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理论在经济学领域的发展明显不同步。可以想象,如果合作博弈理论能够得到更快的发展,并在未来的博弈论和经济分析中占据主导地位,则经济学将从对单一效率的坚持转而强调公平与公正、从对纯粹个体理性的维护转而追求集体理性和社会信任,经济学的发展势必取得革命性的突破。
四、研究理念的回归:演化与伦理思想个人利益最大化是关于个人行为的一般性理论,但它显然并不是关于社会—经济动态学的完整理论,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均衡分析和理性选择法必须由对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制度背景和文化背景保持敏感的分析方法加以补充。毕竟,社会是由制度、习惯、态度和价值观组成的动态的有机复合体,每一个人、每一个复杂的有机体都带有过去的痕迹,今天现存的、处于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系统尽管具有一些共同的特性,但在关键细节上,彼此之间一定具有实质性的不同。当年,在斯密的《国富论》中,历史归纳法与抽象演绎法是同时并重的。可是,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历史特性问题逐渐被遗忘,机械的、静态的均衡分析在经济学中成为时尚。面对现代主流经济学在理论、经验、实践方面的局限性,许多学者深感忧虑,主张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纳入复杂的社会体系中,考察环境与信仰之间、行为与背景之间的联系机制,强调以历史为根基的思维模式,在变化中理解和把握制度和社会关系;同时在分析中引入道德、伦理与政治因素,以对人类福祉和社会价值判断做出回答。
自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问世后,19世纪的一些社会科学家开始意识到,达尔文主义不仅提供了一个生物演化的理论,它同时也是一种有助于理解人类社会演化的理论框架。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曾宣称,“经济学家的目标应当在于经济生物学”⑭。他表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不论为好为坏都不得不要求变化和进步的人类。片段的静态假定,是被用来暂时辅助动态的−或不如说是生物学的−概念。但是,经济学的中心概念必须是关于活力和运动的概念,即使只在研究它的基础时也是这样”⑮。然而,马歇尔本人并没有充分地发展这一生物学类比,他的信徒们也没有接受他的生物学观点的启示和引导,以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灵感并非来自生物学,而是来自物理学,从而将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经济现象简化为经济力量的机械的位置移动。1898年,凡勃伦(Throstein Veblen)发表他的进化论宣言,明确将达尔文主义引入经济学。凡勃伦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明确指出,新古典经济学“接受了有关人性和人类行为的享乐主义偏见,而享乐主义心理学所给出的经济利益概念没有为人性发展的理论提供基础”⑯,由于缺乏演化分析所必需的假定和观点,新古典经济学不能提供一种关于过程和发展的理论,因而不是一门演化的科学,以至于它“无助地落后于时代,不能以现代科学的资格处理它的议题”⑰。他主张从发生学的角度去把握正在展开的过程,并提出“积累性因果”的概念,强调路径依赖,认为“行为者和他的环境在任一点上都是既往过程之结果”⑱,因此,经济学应当是“一种由经济利益所决定的文化成长过程的理论,一种由过程本身来说明的经济制度累积性序列的理论,……追踪经济利益怎样在文化序列中累积发生作用应该成为经济学的目标”⑲。由此,凡勃伦开创了经济学演化思想的先河,将达尔文演化论的核心概念−变异、遗传、选择−拓展到社会—经济分析中。在随后出版的经典著作《有闲阶级论》(1899)中,他进一步强调制度结构自身的历史性变迁在经济分析和社会分析中的重要性,倡导按照现代演化思路重建经济学。此后,艾尔斯(C. E. Ayres )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凡勃伦的传统,即将经济视为一个文化的过程,个人是这个过程的参与者。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1944)提出“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以“扩展效果”与“回荡效果”替代静态均衡分析。然而,这些努力并未真正实现经济理论的整体革新,直至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提出资本主义非均衡发展的洞见为演化分析带来灵感。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中,熊彼特构建了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动态演化模型以解释社会发展和经济变迁,并在《经济周期理论》(1939)中将其进一步细化,以至于“熊彼特的名字目前与经济学中的演化模型的发展保持着最明确的联系”⑳。他把理论与历史出色地结合起来,强调经济问题的动态性,认为“人类社会从来不是,而且也永远不可能是静止的。……保持社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来自企业创造的新消费品、新生产方法或运输方法、新市场、新产业组织的新形式”,㉑由此,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这一概念总括了打破周而复始的经济的一切力量,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因。尽管创新会导致原有经济关系的重组,而这种重组可能是痛苦的,但从长期来看,却能够给社会带来净收益,堪称“创造性毁灭”。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1942)中,熊彼特以“创造性毁灭”来描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周期性波动。这一概念遂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动态演化最显著的特征和最生动的诠释。
20世纪40年代和70年代生命科学的两次独立发展对社会科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将经济制度恰当地置于演化研究的总体框架中。他一方面继承了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主张文明生长论和社会演化论,另一方面受到达尔文的基本演化原理的启示,在《个人主义:真与伪》(1945)的演讲中提出“自发秩序”议题。此后,这一主题便持续不断地出现在哈耶克的作品中。通过“自发秩序”理论,他(1960)对社会自发系统的演化进行了详细表述。不同于熊彼特的“创造性毁灭”认为社会演化是不断发展、向前进步的,哈耶克指出,人类的知识和智慧是有限的,根本无法了解社会赖以存在的内在机制是如何运作的,因此,社会发展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即“社会发展并不是通过人类理智运用已知的方法追求一个确定的目标而实现的。若将进步看作人类理智形成和修正的过程,或者看作已知的可能性与我们的价值观和愿望皆在不断变化的学习与适应过程,可能更恰当一些”㉒。他强调,文明的演化根本无法沿着理性的方向前行,只能是“对过去经验的适应,通过有选择的剔除不太适合的行为而最后形成的”㉓。区别于凡勃伦的历史进化观,哈耶克运用文化演化过程来解释市场制度和法律规则的形成与发展。在哈耶克看来,文化是一种介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东西,是一种“行为规则”的传统,文化演进中的选择过程决定了哪些规则能够被传承,即“各种各样的制度和习惯,亦即人们做事的方法和工具,是透过长期的试错演化而逐渐形成的,且构成了我们所承袭的文明”㉔。
20世纪50年代,随着阿门•阿尔钦(Armen Alchian,1950)和其他人作品的问世,演化思想和生物学类比频现于经济学中。60年代末,理查德•R.纳尔逊(Richard R. Nelson)独立发展了一条经济理论的演化进路。㉕70年代,纳尔逊和悉尼•G.温特(Sideny G. Winter)联合发表多篇文章,刺激了演化思潮在经济学中的复兴。1982年,两人合作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出版,结合了生物学中的演化理论,应用达尔文进化论的变异、遗传和选择机制开创了演化思想在经济学中最广泛和最严谨的应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相关文献激增,许多经济学家都投身于演化经济理论的研究,㉖演化原理被尝试运用到所有开放的复杂演化系统中。
如今,社会已经走进21世纪。生物学被普遍看成是21世纪的科学。㉗经济科学与生物学之间的关系有望重建,经济学的未来或许可以从达尔文理论的思路和方法中获得巨大灵感。不过,把普遍的达尔文主义从生物学推广到经济科学的可能性有多大,则完全取决于对进化论核心概念的创造性诠释,即亟需发展“变异”、“遗传”、“选择”等的实质含义;同时,需要对社会演化与自然界演化的差异保持应有的敏感,毕竟,“选择过程在导致社会制度得以型构的文化传承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与这种选择过程在天生的生物性状的选择及其生理学上的遗传而得以传承的方面发挥作用的方式之间,存在重大差异”㉘。另外,还需要建立新的概念以表述进化的基本单位(类似于生物学中的“基因”),以尝试理解由诸如科学、技术、法律、商业组织的标准规范等文化结构所带来的积累性演化路径。显然,未来经济学的发展是否能够延续并完成一个多世纪以前凡勃伦开始进行的研究课题,结果并不明朗。演化思想在经济学领域内的未来发展充满了变化和不确定性。
然而,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既然经济现象是通过人类的实际行动表达出来的,那么与行动相关的价值评判−道德实践无疑应该成为经济学研究必须关注的内容。只有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构成人类行为和判断的伦理思考,经济学才可能更具洞察力。由于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发展起来的,经济学的伦理思想最早可追溯到时任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后被人尊称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可是,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为“理性”和“科学”的需要,新古典经济学试图摆脱各种“非科学成分”,驱逐了诸如意识形态、价值判断之类的不确定因素,从而抛弃了斯密的伦理思想,表现出不自然的“无伦理特征”㉙。
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最早将社会的合意性判断,也即价值判断引入现代经济学,打破了现代经济学研究所秉持的价值中立原则,使经济学研究更加人性化、更具有伦理性。他(1920)指出,“对陋巷的厌恶以及对衰弱生命哀愁的社会热情,才是经济学的起点”㉚。通过引入“福利”概念,即人的心理上的良好状态或者它体现的满意度,庇古强调,总福利绝不能仅仅用经济福利来衡量,因为工作质量、生活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地位、住房条件以及公共安全等都无法包括在经济福利中。由此,庇古将福利经济学系统化,建立起旧福利经济学的完整理论体系,庇古本人则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近半个世纪之后,人们才逐渐意识到庇古曾经设法解决的论题是经济繁荣时代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经济学的价值判断问题上,凯恩斯持同样的观点,即“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道德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也就是说,它有赖于自省和价值判断”㉛。然而,随着经济学科的专业化及其迅速扩张,经济学逐渐走出了形而上学的时代,进入了实证主义的和技术统治论的时代,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过度依赖抽象演绎而忽视现实的趋势,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和约翰•希克斯(John R. Hicks)的登场,更是大大加剧了这种状况。在逐渐实证主义化的学术风气里,鉴于所有不能直接度量、不能用实验来检验的东西都被视为不科学,20世纪40年代前后在旧福利经济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福利经济学以帕累托理论为基础,有意避开价值判断问题,认为只有经济效率问题才是最大的福利。直至1958年,约翰•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发表《丰裕社会》,提出重新评价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问题的观点,再度将价值判断引入经济学研究。在《经济学、和平与笑声》(1971)中,加尔布雷思指出,如果人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其他某种目的的手段,则生活质量必将遭受损失。他重申康德的道义主义原则,明确指出,“个人本身是工商企业或者为个人服务而创建的政府管理机构的目标,而不是他们的工具”㉜,因而强烈要求摆脱经济目标优先的承诺,呼吁为经济发展建立必要的框架,以保护美好的东西,增加发展文化的机会,以真正体现经济发展的意义。作为约翰逊总统的顾问,加尔布雷斯在为总统起草的《伟大社会》演讲稿中向全美国呼吁:伟大社会应该人人富足和自由,消灭贫穷和种族歧视;孩子们能够学习知识,丰富他们的大脑,发挥他们的才智;人们能够享受闲适,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而非商品的数量;社会为市民提供的不仅是丰富的物质,更要满足他们对美的追求和对社会和谐的渴望。㉝诚然,加尔布雷思并未建立起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其所运用的批判性描述的研究方法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排斥,然而,他扩展了经济学的定义,引导从事经济研究的学者们去观察更广泛的现象。毕竟,研究经济学的目的,不能仅仅只是为了提供经济增长的答案,经济学也不能仅仅只是价格、利润、租金和成本,制度、规范、文化、哲学等都会对经济学产生作用,这些要素都可能会促进或抑制经济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的重要研究成果为标志,经济学的伦理思考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森因“通过对于经济学和哲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把伦理因素重新纳入了至关重要的经济学问题讨论之中”㉞而获得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价值判断将逐渐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其著作《伦理学与经济学》(1987),森对只注重物质利益而忽视人的价值、权利与动机之间关系的新古典模式展开批判,认为如果经济学只重视对经济利益的分析,而不关注社会与政治中的日常关怀,经济学理论将日趋贫困化,因此,经济学需要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构成人类行为和判断的伦理思考而变得更有解释力。他(2002)提出包括“自我中心的福利”、“自我福利的目标”、“自我目标的选择”以及“合理审查”四个特征在内的“理性”概念,使对经济现象和问题的研究摆脱了经济效益的束缚,促使经济学放弃经济利益最大化、经济利益唯一驱动的人性规定,为道德和伦理判断进入经济学打开了通途;进而通过重要命题“元排序”将理性与自由联结起来,证明自由与偏好相关,为经济学研究自由等基本人类价值提供了依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2000)中,森再次重申加尔布雷思曾经提出的“生活质量”话题,坚持对人类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不是“财富”而是“自由”,由此带来了发展理论的革命性剧变,推动了伦理维度在经济学领域内一个全新意义上的“复归”,尽力还原了一个完整且丰富的经济学世界。
2015年10月12日,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最核心的贡献在于将研究对象从经济学家通常所关注的物质财富领域转向内涵更为丰富的对幸福感的测量。迪顿的经济学研究融合了政治学、心理学及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通过对单个家庭消费行为的分析,把个人选择与社会整体福利联系起来,以期设计出减少贫困、提升人类福祉的经济政策。迪顿的获奖再一次令伦理问题受到经济学界的普遍关注,显示出经济学天然应具有的伦理审美与济世情怀。
五、结 语文化与经济原本就不是可以截然分开的两个实体,纯粹的经济和文化只存在于抽象的理论假设和分析中,恰如卡尔•波兰尼(1944)的分析,人类的经济从来就是从属于政治、宗教和社会关系的,或者说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职能”㉟。自由市场秩序曾试图“脱嵌”于社会,并努力将功利思维、经济逻辑凌驾于所有其他的社会领域,以期驱使人类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如此,属人的社会被非人的法则所控制,势必影响到社会整体利益,以至于社会中不同的阶级、社会团体、政党,乃至政府均不自觉地奋起反抗,形成保护性的反向运动。“但(这种保护性反向运动)无论何种手段都会伤到市场的自律,扰乱到工业生活,进而以另一种方式危害社会”㊱,这就导致了19世纪欧洲文明的崩溃。现代社会就是在这种市场扩张与社会保护性运动的复杂博弈中向前发展。
如今,文化与经济正在走向和解。当文化越来越经济化并成为经济体系的一个部门时,经济也越来越文化化并日益具有明显的符号化和人性化特征。经济状况如此经常地发生变化,每一个时代都需要以自己的方法来观察它所面对的问题。“经济学是−而且必然是−一种缓慢和不断发展的科学”㊲,这门科学被创造分离出来之后,其研究领域一直在不断拓宽,研究内容不断深入,以适应人们对发展中的社会和经济深入了解的需要。本文通过细致梳理20世纪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文化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展示了经济学家视野中的文化图景,清晰呈现出人类社会从“经济时代”迈向“文化时代”㊳之际,现代经济学面对社会现实变化所作出的回应。其中,研究主题的拓展是经济学接纳文化因素相对最外在、因而也是最明显的表现,而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研究理念的回归则更多反映出文化思想深深渗入经济学的肌体内部,隐而不显地、内在地改造着经济学,深刻体现了经济学自身为更真实、更精准地理解和把握社会经济现实所作出的努力。
现实中,经济学的研究主题、方法和理念三者实际上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主流经济学比较关注个体行为人的独立行动,以及作出自由选择的能力,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变迁迫使经济学必须面对诸如社会阶层、信仰、种族、规则、习俗等能够影响个体行动的社会文化因素。毕竟,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一个预先存在的由历史所赐予的文化世界中。经济学的研究无论是向文化产业,抑或向社会制度以及伦理价值观拓展和深化,均反映了经济学对文化世界的关注。文化,不仅仅是一种约束,亦开启了某种可能性。它影响到个体倾向和认知的塑造,使行为人的选择和行动成为可能;而同时,行为人相互之间以及行为人与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互动也会产生新的文化思想和新的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诠释了社会经济动态演化过程中的累积因果原则和连续性原则,呈现出行为人个体与社会文化因素的起源、发展以及相互间的协同演化,从而打破了个体主义方法论和集体主义方法论之间的壁垒,并进而需要对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伦理意义和道德价值展开分析与思考。合作博弈理论的建构与发展势必开启有关伦理思考的新论域。而实际上,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中的广泛运用,已经吹响了演化经济学号角。㊴经济学研究主题与理念的拓展、更新与深化无疑将激起对研究手段与工具、理论方法与框架进行探索的兴趣和热情。主题、方法、理念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交融令经济学的研究更丰富、更多元化,在保持其强大的分析能力的同时更加契合现实,并在理性分析中注入社会批判与价值理想,因而获得更包容、更开放的“科学性”,不仅能够回应“科学”概念的当代扩展,亦有助于在新的经济、文化形势下,理解和把握人类行为和社会发展的本质。
① [英]斯科特•拉什、约翰•厄里:《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王之光、商正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67页。
② [比]维克托•A.金斯伯格、[澳]戴维•思罗斯比:《艺术与文化经济学手册》,王家新编,范晓菲等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页。
③ [比]维克托•A.金斯伯格、[澳]戴维•思罗斯比:《艺术与文化经济学手册》,王家新编,范晓菲等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页。
④ [澳]戴维•思罗斯比:《经济学与文化》,王志标、张峥嵘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序言,第 3页。
⑤ [瑞士]布鲁诺•S.弗雷:《艺术与经济学:分析与文化政策》,易晔、郝青青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8页。
⑥ [澳]尼尔•德•马奇、[美]克劳福德•古德温:《两难之境——艺术与经济的利害关系》,王晓丹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⑦ 目前一般认为,制度经济学派从时间段上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契尔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第二阶段,20世纪30-40年代,从凡勃伦和康芒斯到加尔布雷思之间的一个过渡期;第三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今,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本文采纳马尔科姆·卢瑟福的分类,将从凡勃伦、康芒斯到加尔布雷思等为止的制度经济学称为“老制度主义”,把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主义”。参见:[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陈建波、郁仲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⑧ [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陈建波、郁仲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⑨ 贾根良:《重新认识旧制度学派的理论价值》,《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⑩ [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于树生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87页。
⑪ 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⑫ 程恩富、胡乐明:《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5页。
⑬ [美]克瑞普斯:《博弈论和经济建模》,邓方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页。
⑭ [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原著第八版序言,第22页。
⑮ [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原著第八版序言,第23页。
⑯ Throstein Veblen,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898(3):373-397.
⑰ Throstein Veblen,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898(3):373-397.
⑱ Throstein Veblen,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898(3):373-397.
⑲ Throstein Veblen,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898(3):373-397.
⑳ G.M. Hodgson,Economics and Evolution:Bring Back Life into Economics. Cambridge:Polity Press,1993:139.
㉑ [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46页。
㉒ [英]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6-67页。
㉓ [英]哈耶克:《自由宪章》,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9页。
㉔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71页。
㉕ [英]杰弗里•M.霍奇逊:《演化与制度》,任荣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62页。
㉖ 继国际熊彼特学会(The International Joseph Alois Schumpeter Society,ISS)和欧洲演化政治经济学会(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Evolutionary Political Economy,EAEPE)分别于1986年和1988年成立以后,1991年《演化经济学》(Evolutionary Economics)杂志创刊,杰弗里·M.霍奇逊(Geoffrey M. Hodgson)等人随即提出演化经济学的纲领“接纳新事象,反对还原论”(Novelty Embracing,Anti-Reductionism),并勾勒出演化经济学的宏微观体系。
㉗ [英]杰弗里•M.霍奇逊:《制度经济学的演化》,杨虎涛、王爱君、黄载曦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38页。
㉘ [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卷),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㉙ [印]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页。
㉚ [英]庇古:《福利经济学》,朱泱、张胜纪、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页。
㉛ J.M.Keynes,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John Maynard Keynes,vol.14. London:Mcmillan,1973:297.
㉜ [美]加尔布雷思:《加尔布雷思文集》,沈国华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4页。
㉝ Lyndon B. Johnson,Great society speech,in 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Lyndon B. Johnson,Book I(1963-64). U.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and The White House and 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1964:704-707.
㉞ 瑞典皇家科学院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颂辞。
㉟ [英]卡尔•波兰尼:《巨变》,黄树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18页。
㊱ [英]卡尔•波兰尼:《巨变》,黄树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2页。
㊲ [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原著第一版序言,第13页。
㊳ [加]D.保罗•谢弗:《经济革命还是文化复兴》,高广卿、陈炜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序言,第5-8页。
㊴ [英]戴安娜•科伊尔:《高尚的经济学》,李成、赵琼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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