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上海财经大学 2018年20卷第6期 |
- 王琳, 马艳, 张思扬
- Wang Lin, Ma Yan, Zhang Siyang
-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路径与理论机理
- The Evolution Path and Theoretical Logic of China’s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 20(6): 4-17.
-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8, 20(6):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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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8-08-11
2018第20卷第6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离不开所有制结构、资源配置方式、劳动组织形式等生产领域的制度变革。正如王小鲁所指出,“改革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主要是市场化制度变革的结果”。①然而,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以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市场化制度改革所带来的产能过剩、供给质量不足、生态污染等问题也不断凸显。为此,在2015年11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更是明确指出,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可以看出,生产领域的制度变革不仅是中国过去40年经济改革实践的主线之一,同时也是当前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路径。为此,在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下,在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过程亟待进行系统梳理和理论提炼的理论背景下,厘清我国生产领域制度变革的现实逻辑和理论逻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所有制结构等生产领域的制度变革,是狭义的生产关系范畴,在社会经济关系中占据支配性地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其核心研究对象,这里的生产关系具有广义内涵,囊括了狭义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生产关系所具有的支配地位,即“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②为此从理论上亦可得出,生产关系的演变对于分析社会经济运行发展而言具有本质性和核心性。此外,根据马克思的经典逻辑,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差异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因此要总结和梳理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过程,对生产关系演变的探讨必然不可缺失。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本文所探讨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等范畴,是指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技术水平、各种经济关系、劳动组织形成等狭义范畴,而不是囊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广义概念,下文中所有提到的相关概念也均是这一含义,将不再赘述。
实际上,生产关系的变革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学术界的重点探讨课题之一,不论是改革开放之前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的大讨论(如汪旭庄,1956;孙冶方,1956;薛暮桥,1959),改革开放初期关于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相关探讨(如董辅初,1979;林岗,1985;吴宣恭,1981),还是近年来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谐劳动关系等相关研究(如刘伟,2016;王一鸣,2017;乔健,2015),均是对我国生产关系变革的现实及机理的重要考察。但现有研究仍具有较强的专题性和阶段性,大多是对某一时期生产关系改革的某一方面进行探讨,缺乏从改革开放40年这一长期视角出发的宏观脉络性分析及系统性理论剖析。本文认为,要剖析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不应是对我国经济改革实践的专题性罗列,而是将其纳入社会经济运行的动态演变中加入讨论。对此,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的诸多经典论述可以提供启发和借鉴。
首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马克思分析社会经济运行、社会形态演变等问题时始终聚焦的两个范畴,同时也是其分析社会总生产的两个基本维度。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必然是社会的,既要发生人与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层面),又要发生人与人之间的经济联系(即生产关系层面)。③其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决定社会生产的增长数量、增长质量、增长结构等的关键变量;而生产关系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实现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过程,均需要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支撑和保障,同时也会受到生产关系的限制和制约。
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并不是孤立的两个层面,而是对立统一的有机体。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个经典描述,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④这其中隐含着两层含义,一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即评价生产关系的根本标准是生产力;二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重要反作用,即生产关系在适应生产力时会成为其“发展形式”,而当转变为不适应时则会成为一种“桎梏形式”,而且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桎梏”正是社会发生革命的根本动力。
基于以上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的基本逻辑可以得出,要想真正厘清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和理论逻辑,必须将其纳入生产方式这一整体研究视角之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动态相互作用中理解生产关系的变化规律。为此,本文旨在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维度出发,对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方式的现实演变过程进行阶段性划分和特征分析,以阐明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路径;将这一实践过程与马克思基本理论相结合,提炼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逻辑主线、内在轴心及宏观保障,以厘清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核心理论机理;并在现实路径和理论机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推进我国生产关系改革的对策建议。这不仅是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实践经验的重要总结和提炼,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关系演变理论的现时代创新与中国化发展。
二、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领域的生产技术、劳动组织形式、劳资关系等方面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形式上从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型生产转变为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为目标的数量型生产,近年来又开始转向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质量型生产。为更加清晰地描述这一过程,本文旨在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维度出发,充分考虑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对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方式的阶段性特征进行系统梳理,并在这一整体变化中深刻认识我国生产关系的现实演变过程。
(一) 数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1978—1997年)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在重工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现实和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并经过近30年的艰苦奋斗建立起一套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重工业体系。但这种计划型生产方式以牺牲人民消费水平和农村发展为代价,使广大人民长期受到物质短缺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发展工农业体系,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数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
首先,对于这一时期数量型生产方式的形成,生产关系的改革起到了主导性作用。这一时期生产关系改革的核心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一方面,1978年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作出区分。“两权分离”改变了过去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让农民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生产劳动过程中,并充分发挥其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也同样表现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特征,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企业经营权开始逐步下放至各企业,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化改革的特征初现。
这一生产关系变革推动了我国的社会生产从计划型(短缺型)供给,转向了数量型供给。从农业农村改革起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土地改革和劳动力市场改革为社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生产要素,使得制度红利进一步转为要素红利,生产领域初现活力。同时制度改革从农村向国有企业和城市延伸。通过放权让利、两权分离等方式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和集体经济创新,逐步推行政企分离,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的问题,极大地释放了国有企业的活力。政府鼓励和支持集体、个体及私营经济发展,调动起社会各种所有制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从数据来看,1978年全国各类企业数量仅有34.8万个,而到1997年就发展为972.3万个,产值高达11万亿元。这其中以乡镇企业的表现最为突出,年均增长率高达20%,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其次,生产关系改革带动了生产力发展,为数量型生产方式的形成提供了技术支撑。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生产关系变革也逐步对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在国内层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学技术创新的法规及政策,如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实行不同的拨款制度、推行科研机构的企业化经营、实行科研人员的聘任制、出台《专利法》等,这些科研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显著促进了我国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科研人才的优化配置。在国际层面,由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技术水平的巨大差距,对外开放政策尤其是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以后,发达国家加工制造业技术向中国的大规模转移和扩散也是我国技术进步的重要源泉之一。
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里,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主要特征是“机械化”,以工人和机器相互配合工作为主要生产结合方式。企业用先进的机器设备替换旧式苏联生产设备,根据第三次工业全国工业普查的结果显示,截至1995年工厂主要生产设备仅有9.5%是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出厂的,说明设备更新率较高,这样的设备更新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但机器的操作依然由工人掌控,生产自动化程度比较低,机器主要起辅助调节作用。而且这一阶段生产技术的提高主要体现在直接引进成套或部分核心技术设备改善生产条件上,缺少对生产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但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大规模流水线式机械化生产开始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数量型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逐渐形成。
总的来说,1978–1997年这一时期,我国的生产关系改革和生产力发展推动了计划型生产方式向数量型生产方式的转变。从这一时期我国GDP增长率的变化也能够明显看出这一数量型生产方式的逐步形成(见图1),即GDP增长率在改革开放初期展现出了转折性变化,呈现出明显的上升势态。与此同时,这一时期我国专利受理数和技术市场成交额的增长仍然是相对平缓的(见图2),这意味着在1978–1997年这一时间段,生产关系始终处于更为主导的地位,而生产力的作用尚未完全被激发。为此我们认为,在这一时期我国数量型生产方式仍处于建构阶段,可将这一时期界定为数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
(二) 数量型生产方式深化期(1998—2012年)
从1998年开始,持续的通货紧缩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使得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逐渐偏向需求侧。我国放弃了长期坚持的紧缩性政策,开始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刺激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来拉动国内经济增长。因此这一时期我国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上一阶段均有所不同。
从生产领域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改革的主要动力是技术进步,制度改革则稍显迟滞。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大量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涌入中国,带来了我国生产技术水平的重大革新。这一阶段生产技术的主要特征是“自动化”,相对于上一阶段的机械化生产,自动化生产能够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供给能力。通过在生产过程中引入自动机床、组合机床及自动生产线等自动化设备,工人与机器的结合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的许多操作和控制工序已经可以交由自动化控制系统来运行,这不仅提高了生产速度,还改变了生产管理模式,使得规模化生产更有效率。但这一时期的自动化处在刚性阶段,人机结合还不充分,依然需要大量的工人参与生产,以弥补机器工作能力的缺陷。这种生产力发展的特征正好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的优势,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数量型生产方式⑤。
与生产力相比,这一时期生产关系对生产方式改革的作用呈现出一种辅助地位,其变革主要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下对前一阶段生产关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在企业制度方面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尝试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到2000年左右已基本实现这一目标。此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自此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产权制度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特征,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逐年提升。除企业制度外,财政制度、投资制度、金融制度等也是影响我国社会生产的重要方面,为此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财政制度方面,我国通过分税制改革、复式预算改革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活力;投资制度方面,通过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体制、针对不同投资项目实施不同融资方式、组建国家政策性银行等方式促进了投融资领域的多元化和灵活性;金融制度方面则通过进一步明确和区分中央银行各级机构的职责、加强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等方面推动金融领域的多层次和规范化。这一系列生产关系的深化改革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加社会供给数量有重要促进作用,继而成为这一时期我国数量型生产方式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制度支撑。
可见,1998–2012年这一时期,生产技术发展已成为我国生产领域改革的主要动力,从这一时期我国的专利受理量和技术市场成交额变化情况可以看出这一点(见图3),即相比上一阶段此时技术进步呈现出更快的增长趋势,生产力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为显著。
与此同时,生产关系也在技术进步要求下不断进行着调整和改良,两者之间始终有着相对较高的适应性,使得我国经济在很长一段时间均保持着数量型生产方式。图4即显示了这一时间段我国GDP增长率的变化情况,持续稳定的高速增长成为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总的来说,1998–2012年期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共同推动了我国数量型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和稳固,为此我们将这一时期界定为数量型生产方式深化期。
(三) 质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2013年至今)在上一阶段,飞速发展的生产技术水平倒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以数量增长为主要特征的生产方式也带来了产能过剩、产品质量下降、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这不仅与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背道而驰,而且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枷锁。2012年,中国经济增长出现明显降速,当年GDP增速仅为7.8%,是自1999年以来的最低点,经济增速的放缓预示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主旋律,一个新的更加注重质量的生产方式逐步形成。
在上一阶段数量型生产方式不断深化的条件下,质量型生产方式并不能在市场支配下自发形成,为此这一时期生产方式转变仍然由生产关系层面首先发力。
为应对产能过剩、产业结构失衡、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一时期我国生产领域的制度变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并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201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明确指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力点,与此同时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智能制造的产业升级方向;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工作主线,指出要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创新驱动战略等关系到生产质量的领域均进行了系统性改革。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下一步国企改革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则进一步明确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即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2年党的十八大正式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维度之一;2017年党的十九大则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等绿色生产政策。为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先后出台和实施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政策措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提出了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制度改革、倡导创新文化等系列举措。
以上生产关系的改革为质量型生产方式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继而解放了生产力的束缚,推动了生产技术的智能化、绿色化、质量化升级。
这一时期在制度改革的支持下,我国的生产技术进入了自动化的中高级阶段,开始由刚性自动化向柔性自动化过渡,信息化成为这一阶段的技术特点。同时,由于2013年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三产业比例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我国正式进入工业化后期,工业规模和工业体系已经成熟,亟待进一步升级。因此在这一阶段,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成为供给侧生产力改造升级的突破口。借助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生产、销售、库存、物流等供给端的方方面面都实现了信息化,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为供给端提供了广阔的信息平台,大大加快了升级改造的步伐。据测算,2016年中国制造信息化指数已达36.9,较上年提高了3.8%,中国制造业总体水平正在向工业3.0阶段过渡。⑥生产信息化的同时也引发了生产技术向绿色化方向转变。过去机械化和半自动化生产技术在能源使用和污染处理能力上存在缺陷,无法充分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资源浪费、能源浪费、污染过高等问题,现在通过采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型生产制造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资源浪费,并最优化生产过程中的能源使用,同时加强了对污染物的处理和监控能力,整个生产流程变得更加绿色高效。从数据来看,我国工业企业从2011年开始大幅提高了以减少环境污染为技术经济目标的相关研发投入(见图5),为生产的绿色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可见,2012年以来,我国在生产力、生产关系两个维度均发生了显著的转变,推动着上一阶段以数量扩张为主的生产方式逐步向以“保增长,提质量”为特征的生产方式转变。很显然,截至目前,我国的质量型生产方式仍在积极形成和推进之中,生产关系的改革仍在发挥先导作用,生产力的作用已有所显现但仍有待进一步激发,两者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尚未完全建立。为此,我们认为,当前我国仍处在质量型生产方式的探索期,且这一探索期仍要持续数年。
综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数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到深化期,再到质量型生产方式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个维度的相互作用推动而形成的,与此同时生产关系的现实演变也蕴含在生产方式的整体性变革之中。唯有在生产方式的总体演变中考察生产关系变革的现实基础、必然性及其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方能对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过程有更为全面和系统的认识。
三、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理论机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现实演变过程,不仅是对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基本规律的现实佐证,同时也对这一基本规律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创新和拓展,实现了对该基本规律的中国化发展。为此,本文旨在遵循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的基本逻辑,并将其与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历史实践过程充分结合,以深入剖析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一般机理和特殊机理。
(一) 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逻辑主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一直以来,对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常常有一个误区,也即发达的生产力才能对应高级的生产关系,而落后的生产力只能对应落后的生产关系。很显然,这一说法并不符合马克思经典理论的基本逻辑,当然也更不符合中国生产方式改革的具体实践。
根据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的思想,生产关系变革是否科学和先进,不在于死板的“匹配”,而在于动态的“适应”。马克思将其描述为,“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而这些交往形式的联系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用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此适应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类型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⑦这里“交往形式”即是指某种生产关系结构,而其先进与否取决于其相对生产力而言是“桎梏形式”还是“发展形式”,“适应”是两者关系的核心,同时也是推动生产领域变革的根本动力。也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过程中,可能在一定阶段出现落后生产力与高级生产关系的结合,也可能会出现发达生产力与低级生产关系的匹配,但评判标准并不在此,而是两者之间是否遵循从一种适应形式到另一种新的适应形式的演变过程。
与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的基本逻辑相一致,我国生产方式的现实演变路径同样证明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共同决定着某一时期生产方式的结构性特征,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则决定着生产方式从探索到深化以及从一种生产方式到另一种生产方式的动态演变过程,生产关系的动态演变也正蕴含于这一动态演变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其一在于“适应”,也即生产关系的改革,归根结底是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且生产力的发展状态也是对当前制度条件的一种反馈,当两者能够互相提供支撑和保障,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处于相对适应的关系。其二在于“动态”,正如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所描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是绝对的。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或者说它们之间达到平衡,总是相对的”。⑧当生产关系或生产力受到阻碍而停滞不前时,两者的适应状态将转为桎梏状态,而这就要求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及时进行改革,继而保障桎梏状态转向另一个新的适应状态。这意味着,适应并不是一个静态过程,而是由技术创新和制度改革支撑的动态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到适应的动态过程,是推动生产关系演变的根本动力。
从现实来看,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正是这种“动态适应”的集中体现,也即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但生产关系并没有从低走向高,而是根据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而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生产力的发展面临着缺乏激励和利益驱动的问题,为此1978–1998年我国生产关系的改革便以“权力下放”为主要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实现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恢复;1998–2012年期间,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需求端的制约,为此这一时期生产关系改革更加聚焦供给侧的另一极,也即需求侧,继而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支持;2013年以来,我国生产方式失衡的问题日益凸显,以引入市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关系改革已无法满足智能化、共享化、绿色化等技术创新大趋势的要求,为此我国开始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保障生产关系向适应生产力的方向不断演变。可见,“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始终是我国生产关系改革的根本标准,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于这一根本标准所形成的动态适应过程,正是推动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逻辑主线。
我国生产关系演变所遵循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是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变革一般逻辑在现实经济中的完美演绎,基于这一逻辑所具有的一般性,我们将这一演变机理视为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一般机理。
(二) 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内在轴心:以人民为中心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动态适应这一逻辑主线下,生产关系的演变路径实际上并不唯一。为达到促进生产力的目标,生产关系的改革路径至少存在两种选择:一种是以资本为核心,即依靠资本对利益追逐的根本动机,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一种是以人民为核心,即基于人民在不同时期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制度改革方案,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生产关系改革路径的不同选择,虽然很可能均不违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却有着本质区别,同时也预示着社会发展截然不同的走向。在现实经济中,生产关系在所有可能路径中所作出的最终选择,取决于该社会发展所依赖的轴心。我们认为,我国生产方式所经历的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现实演变,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唯一性,因为“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生产关系演变过程中一以贯之的内在轴心。
一方面,我国每一时期的生产关系均旨在解决人民最迫切的需求。如在物质匮乏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人民最迫切的需求在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为此,扩大供给数量是这一时期生产方式的核心,生产关系所进行的“权力下放”,生产力所支撑的机械化生产,均旨在为这种数量型供给提供条件;1998–2012年,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通过生产关系的“需求侧管理”和生产力的“半自动化生产”得到了进一步满足,但同时也衍生出了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3年以后,产品质量、幸福感、生态环境等逐步成为我国人民的普遍追求,为此我国也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生产方式逐步向“质量型生产方式”转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另一方面,我国生产方式的总体演变方向也服从于人民的利益。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和安全的需求是最基础的,然后是归属感、尊重以及自我实现,而纵观我国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方向,不难看出,正是基于对人民不同层次需求的逐步满足。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建立的计划型生产方式,是为了满足我国人民初步的生理和安全需求;改革开放之后所逐步形成的数量型生产方式,则是基本实现了我国人民的生理和安全需求;目前正在逐步转向的质量型生产方式,就是在生理和安全需求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人民对于归属感和尊重的需求;而根据中共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我国旨在21世纪中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这是进一步对人民归属感、尊重甚至自我实现需要的一种满足。这一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可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关系演变始终不变的轴心,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生产关系所选择的适应路径,始终服从于这一轴心。这是形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关系改革实践的重要层面,也是马克思关于生产领域一般逻辑所没囊括的中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特殊机理。
(三) 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宏观保障:政府控制力在我国生产关系演变过程中,另一个重要的要素就是“政府控制力”,这是前述我国生产关系演变逻辑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一前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的逻辑主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轴心将很可能成为空想。
在现实经济实践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往往会由于利益集团的博弈、既得利益团体的阻碍等原因,出现错位和滞后,且一般而言只有当这种滞后所带来的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推动生产关系进行大规模变革,这一过程中的代价往往是经济危机和萧条。资本主义国家长达五六十年的长周期波动正是这一点的有力佐证。相比而言,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过程中,尽管也存在各种矛盾,却很少出现过度累积的情况,也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动态适应相对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及时得多、有效得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国政府所具有的较强且有效的控制力,能够在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要求时,更快推动制度改革的出台与实施。
“以人民为中心”是一种发展理念,但与以资本为中心不同,该理念要作用于甚至贯穿于生产关系演进,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也不能完全依赖市场的力量。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但始终没有偏离“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轴心,这意味着,另一个对于生产关系演变路径及发展方向转变有着重要影响的因素是,政府较强的控制力。政府能够发挥有效的调控作用,才能保障每一阶段生产关系的改革是有利于人民的,是旨在满足人民最迫切需求的。否则,完全由市场和利益来支配经济运行,“人民”将不是中心,而是利益的牺牲者。
当然,较强的政府控制力,并不意味着政府无边界地干预经济,而是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行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有效调控作用,建设“有为政府”、“服务型政府”、“现代化政府”。而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坚持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所有制结构,同时处理好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要继续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以及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
综上,图6展示了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整体理论机理,其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横向分析框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动态适应”是纵向逻辑主线,“以人民为中心”是决定演变方向的内在轴心,政府控制力则是演变过程的宏观保障,这些关键要素之间彼此相互作用,共同推进我国生产关系的演变与发展。以上理论机理实际上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关系改革实践的总结与提炼,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宝贵经验。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为深入剖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关系改革的现实路径与演变机理,本文将其纳入生产方式这一整体之中进行考察,首先对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方式的现实演变过程进行了阶段考察,其次将这一实践过程与马克思基本理论相结合,得出了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一般机理和特殊机理。具体而言,本文得出如下三个基本结论:
其一,要厘清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及理论逻辑,必须将其纳入直接生产过程,从我国生产方式的演变路径及演变机理之中剖析生产关系的变化规律;
其二,我国生产方式的现实演变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1997年数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1998–2012年数量型生产方式深化期、2013年至今质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逻辑就蕴于这一生产方式的动态演变之中;
其三,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逻辑主线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动态适应”,内在轴心为“以人民为中心”,宏观保障为“政府控制力”,这是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核心理论机理。
目前,我国的生产方式演变正处在质量型生产方式探索期,也即数量型生产方式向质量型生产方式转变的过渡期。由于上一阶段数量型生产方式积累了许多结构性问题,为此现阶段我国生产关系的改革主要围绕如何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而展开。但从目前来看,无论是生产关系改革还是生产力发展均存在诸多不足和挑战。在生产力方面,近年来我国生产技术虽不断进步,但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仍难以满足产业升级的需要,经济增长依然主要依靠出口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撑,劳动生产率始终无法实现突破式提高。在生产关系方面,这一时期生产领域的制度改革虽进一步深化,但实施过程仍存在诸多障碍,效果尚未彰显,难以为技术进步提供转型升级的持续动力。在这一背景下,唯有充分把握和遵循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关系演变的现实路径和理论机理,才能更好地推进生产关系改革,继而实现生产方式向质量型演变。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稳步推进生产领域的制度改革,以助力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我国生产领域制度改革的核心和主线,为此应积极推进如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协调推进“去产能”工作。由于国有企业是“产能过剩”的重灾区,应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去产能”工作协调起来,同步推进。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逐步消化过剩产能的基础上,将国有企业引向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二是重点把控“去杠杆”工作。近年来,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飙升,2015年已达到GDP的170%,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任务迫在眉睫。因此必须稳步降低杆杆率的增速,通过实施非金融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置优化杠杆结构,可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协调能力,加快处置企业不良资产。三是加快实施“降成本”工作。近年来,造成供给端企业难以经营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严重挤占了利润空间。政府应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负”,可以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免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行政审批,减少各类名义赋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此外,应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全面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创新机制改革、加强投融资制度改革等一系列生产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第二,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引领智能化技术新浪潮。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的要素驱动已经难以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在新时期,我国的生产方式将以创新为驱动力,智能化技术为牵引力,向质量型生产方式转变。这样的转变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支持:一是科学技术的知识储备和技术转化。这一方面需要在基础研究上加大投入,政府科研部门和高校等研究机构应大力发展信息、物理、生物等基础科学领域,并在这些学科之间的交叉领域中寻求突破;另一方面需要在技术上跟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在政策和资金上扶持相关领域的企业,加快将相关理论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二是产业转型升级与科技创新之间协调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科技创新提供动力源泉,而科技创新则需要产业升级作为其实现基础。因此,应大力发展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等一系列新兴产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力度,使得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为主体向知识密集型为主体的结构转变。三是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在创新驱动阶段,创新型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为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应进一步改革教育体系,重视具有不同特长的人才培养,建立多元的人才教育机制,同时加强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三,积极建设现代化政府,为制度改革和技术创新提供宏观方向指引。改革开放40年我国生产方式演变的实践显示了,在推动制度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将两者有机统一,推进两者的协同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妥善发挥政府的宏观引领作用,以保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动态适应过程,以及“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轴心。为此,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另一方面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保证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这就要求,应加强建设具备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为政府。具体而言:一是应简政放权,破解企业“办证”难题,清理项目报批障碍,放宽社会服务准入门槛,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二是应创新监督方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模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应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削减不必要的政府性收费项目。
我们相信,如果我国能够继续坚持政府对经济的有效调控,坚持推进以“提升供给质量”为目标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改革,坚持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协同发展,那么将进一步走向“质量型生产方式”的深化期,继而为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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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页。
③ 卫兴华:《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问题的研究与争鸣评析》,载《经济纵横》2010年第1期。
④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
⑤ 参考了康德拉季耶夫(1986)在分析经济长波的时候采用的数据处理方法,即九年移动平均,以去除短期波动、考察长期趋势。
⑥ 高晓雨、马冬妍、王涛:《中国制造信息化指数构建与评估研究》,载《制造业自动化》2017年第3期。
⑦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9页。
⑧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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