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研究》
2026第52卷第4期
基于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的会计哲学重构
黄速建1,2 , 杨亦民1 , 张启望3     
1. 湖南农业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2. 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10;
3. 辽宁大学 商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摘要: 传统会计哲学以物、交易和历史计量为中心,难以回应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叠加下的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碳和自然资本等新对象、新约束与新证据形态。文章以中国制度与智能化技术变革为双锚点,提出会计哲学重构。主要结论如下:本体论上以“制度化存在”设定进入门槛,借助制度封装将新要素转化为可确权、可计量、可披露、可鉴证的权利束;认识论上构建预测、治理与验证(PGV)链条,使会计可采信基础由单点核证转向前瞻区间与过程证据的持续校准;价值论上将生态文明、分配公平与数据安全等公共价值嵌入确认与披露;方法论上形成跨主体、多周期与组合保证的治理程序。文章提出扩展性会计假设与制度封装两项落地机制,并以映射、桥接和试点作为落地路径,为会计准则优化与监管升级提供制度化方案。
关键词: 会计哲学    中国制度    智能化工业革命    扩展性会计假设    制度封装    
Accounting Philosophy Reconstruction: Grounded in China’s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the Intelligent Industrial Revolution
Huang Sujian1,2, Yang Yimin1, Zhang Qiwang3     
1. Business School,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28, China;
2.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10, China;
3. Business School,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36, China
Summary: This paper examines how accounting philosophy can be reconstructed under the dual conditions of China’s socialist basic economic system and the Intelligent Industrial Revolution. It argues that accounting philosophy is an evolving framework shaped by institutional logics and technological paradigms. The industrial-capitalist paradigm remains important, but its explanatory and normative capacity is constrained when accounting must address data, algorithms, platform rules, and carbon/natural capital, while also responding to public-value and sustainability constraints beyond a single profit function. This paper adopts a normative-conceptual approach combining philosophical analysis and i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It builds a dual-anchor framework: China’s socialist basic economic system as the institutional anchor and the Intelligent Industrial Revolution as the technological anchor.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reconstructs accounting philosophy along four dimensions: ontology, epistemology, axiology, and methodology. The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First, accounting-object admissibility should no longer depend mainly on physical materiality or completed transactions, but on “institutionalized existence”: whether a candidate object can be transformed into an accounting fact through rights definition, standardized measurement, normalized disclosure, and assurance accessibility. Second, accounting knowledge is moving from ex post recording to a continuous loop of prediction-governance- verification (PGV). Under intelligent conditions,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increasingly rely on forward-looking estimation, process control, deviation tracking, and iterative calibration, turning accounting knowledge into governance evidence. Third, accounting should move from profit-centere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toward value-sensitive coordination of instrumental and value rationalities. In China’s institutional context, accounting must preserve comparability and verifiability while also serving national strategies, public valu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long-term resilience. This paper makes the following contributions: Theoretically, it offers a China-anchored framework for reconstructing accounting philosophy in the intelligent era and clarifies how institut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ological change jointly reshape accounting ontology, epistemology, axiology, and methodology. Practically, it translates philosophical reconstruction into implementable pathways, and proposes a localized implementation route linking international comparability with domestic institutional adaptation through mapping, bridging, and pilot testing.
Key words: accounting philosophy    China’s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intelligent industrial revolution    extended accounting assumptions    institutional encapsulation    

一、引 言

会计哲学是对会计世界整体性、本质性的看法和观点,是对会计对象、会计知识、会计价值与会计方法边界的第一性追问,关涉会计何以存在、如何认识经济现实、应服务何种价值目标,并为确认、计量、披露、鉴证与制度设计提供元理论框架。换言之,它不仅回答会计记录什么和如何记录的技术性问题,而且回答何者可以成为会计事实、何种证据具有可采性、何种价值应当进入“会计目标函数”的基础性问题。因此,会计哲学的讨论并不只是概念辨析,而是直接影响会计规则体系、治理结构与制度实践的建构方向。

会计哲学的形成与演进并非脱离社会结构与技术体系的线性知识史,而是与现代性的制度逻辑和工业革命技术范式协同演进的历史过程。在机械化时代,会计主要围绕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其变动展开,强调对象的可记录性与交易事实的可确认性(Sprague,1907);在电气化时代,大规模生产、组织管理强化与资本市场扩张使得会计与资本理性深度耦合,形式理性与制度理性同步强化,工具理性居于主位,价值理性退居次位(Kalberg,1980);至信息化时代,会计进一步嵌入组织与社会治理网络,并呈现由事后反映向过程治理与连续验证转向的趋势(Miller和Napier,1993;Power,1996;Warren等,2015;Dai和Vasarhelyi,2017),同时,可持续与公共价值议题推动价值理性重新“显影”(Gray,2010)。进入21世纪,人工智能(AI)、数据、平台与分布式技术深度重塑价值创造方式与风险暴露结构(Xu等,2018),对既有治理安排提出系统性挑战。与之相伴的是,确认与计量问题也从传统的交易—存量结构扩展到数据、算法与平台规则等新对象(Barth,2014Zuboff,2019)。在这一意义上,会计哲学不再只是对既有范式的解释,而是必须回应新型生产要素、新型治理结构与新型公共目标的制度化表达问题。

本文所称的中国制度是指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核心,并与新发展理念、共同富裕和国家战略导向等相衔接的制度安排与治理目标体系。这一界定既有宪法规范基础, 1也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制度内涵拓展与系统化表达的理论支撑(陈雪娟和张旭,2024黄凯南,2025)。在这一制度体系中,新发展理念不仅是推动发展全局实现系统性深刻变革的指导性逻辑(张辉,2025),更是扎根本土实践、推动中国内生发展的理论构建与操作方案(张文明,2025),从而为会计哲学从工具理性向价值敏感性治理枢纽转型提供了目标指引。在这一制度背景与智能化工业革命并行推进的情境下,会计哲学面临更强的双重挑战。一方面,数据要素化、平台化协作与算法治理改变了会计对象边界、证据形成方式和主体责任结构;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碳约束与可持续披露制度进一步强化,使外部性更快转化为企业的合规约束、资源约束与重大风险暴露(即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损失敞口)。由此可知,会计哲学需要同时回答以下四类问题:新对象如何获得会计事实资格?新证据如何获得可核证性与可保证性?多目标约束如何进入价值函数与披露体系?程序体系如何升级以支撑跨周期治理?因此,中国情境下的会计哲学重构不能只被理解为国际范式的本土应用,而应被视为在特定制度目标与智能化技术条件下对会计元理论的再建构。从制度基础观视角看,企业行为、组织治理与信息披露并非只由效率逻辑决定,而还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环境共同塑造(Peng,2002Peng等,2008)。因此,将中国制度作为会计哲学重构的内生条件,而非外生背景,具有明确的方法论依据。

围绕上述问题,既有研究大体可归纳为四条文献线索。第一,在本体论与对象边界方面,研究早已指出会计并非中立记录,而具有认知与建构功能(Burchell等,1980Chua,1986Hines,1988)。Staubus(1961)与AAA(1966)奠定了以决策有用为导向的对象框架;葛家澍(1961)提出会计对象是资金运动而非静态之物,强调对象的过程性;余绪缨(1980)、葛家澍和唐予华(1983)从信息系统和学科理论层面推进会计对象与职能的科学化表达;郭道扬(2013)则从会计思想史和制度演进角度凸显会计的基础设施属性。进一步地,Searle(1995)关于制度事实的讨论,以及Coase(1937)、North(1990)关于产权边界与制度规则的分析,提示会计对象能否进入账面并非自然给定,而依赖制度确权与技术可行性的共同作用。与智能化情境相关,张鲁秀(2025)对原始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资产和数据价值的分层链条划分,也为新对象的分级确认提供了参照。

第二,在认识论与知识生产方面,传统会计知识主要建立在历史成本、已实现交易与期末余额的可核对性之上;但大数据、AI与实时系统嵌入经营过程后,会计知识越来越呈现高频数据、概率判断与过程校准特征(Warren等,2015;Dai和Vasarhelyi,2017)。储稀梁(2020)从会计环境与实践认识循环出发,强调会计在制度约束中生成信息秩序;AAA(1966)、余绪缨(1980)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讨论以及刘梅玲等(2020)对智能财务的讨论,也表明确认、计量、报告正在由事后确认走向连续数据、前瞻判断与过程治理。基于此,本文将智能化情境下的会计知识生产逻辑概括为预测(Predict)、治理(Governance)和验证(Validate),简称PGV。

第三,在价值论与目标函数方面,批判会计研究揭示了会计在资本积累与意识形态扩展中的制度功能(Tinker,1980),环境会计与社会责任会计则持续推动公共利益与生态诉求进入会计议程(Gray,1992)。从制度实践看,ISSB(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与CSRD(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分别体现了以投资者为中心的财务重要性取向和双重重要性取向,说明会计价值前提始终受制度目标锚定。围绕企业目标函数,Dodd(1932)、Freeman(1984)、Jensen(2001)以及Kramer和Porter(2011)推动了从单一股东价值到多元价值统筹的规范框架;在中国语境下,黄世忠(2021)关于包容性财务管理、徐玉德(2021)关于财会监督服务国家治理的论述,以及围绕排放权、碳会计与ESG披露的研究(张勇和毕铭悦,2011;赵选民和夏鹏飞,2013;任璇璇和戎陆庆,2025),共同表明公共目标可以通过会计目标函数、约束条件与责任口径设计被制度化吸收。

第四,在方法论与程序体系方面,已有研究表明会计不仅是核算技术,更是一套组织证据、约束行为并提升可验证性的制度程序。会计话语、符号系统与治理系谱研究(Power,1996;Macintosh等,2000;Young,2006)表明,会计方法的关键不只是计算规则,而是将复杂现实转化为可操作、可审计、可问责的制度语言与证据结构。随着智能化与可持续披露并行推进,会计方法除处理分期问题、计量属性与报表勾稽外,还要面对跨主体协同、跨周期价值和多证据形态的组织问题,这为结构化编码、数据血缘、日志留痕、口径映射和组合鉴证提出了更高要求。既有关于会计哲学的讨论,较少与中国制度研究中的制度结构、治理目标和运行机制分析进行直接对话,这使得中国制度常被处理为政策背景,而未被充分转化为会计对象边界、价值函数与程序规则的理论前提(邓永波,2023陈雪娟和张旭,2024黄凯南,2025)。

现有研究为本文奠定了基础,但在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的双重冲击下,仍存在四点不足:其一,大多数研究以前三次工业革命和工业资本主义逻辑 2为隐含前提,对中国制度如何系统重塑会计目标函数、信息边界与责任口径等论述不足。其二,对数据、算法、平台和可持续披露的讨论较多停留在应用或监管层面,对新对象如何经由制度程序转化为可确认、可计量、可披露、可鉴证的制度事实,缺少统一本体论依据。其三,对连续数据、实时系统与智能审计的讨论虽多,但对会计知识何以由事后确认转向可校准治理证据的认识论表达仍不充分。其四,虽已触及公共利益、生态诉求与多元价值,但如何把价值理性嵌入确认、计量、披露、鉴证规则层面,并与工具理性形成可执行协同效应,尚缺乏机制化方案。

针对上述研究不足,本文聚焦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双重情境下会计哲学应如何重构这一基础性问题,在不否定传统四大假设的前提下,引入扩展性会计假设 3与制度封装 4两项机制。前者重写对象进入账面与证据生产的前提条件,后者通过确权机制、控制机制与证据链机制,将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商业模式、碳、自然资本等新型要素转化为边界清晰、权利义务可主张、证据链可获得的制度化对象。相应地,本文重点回答四个问题:如何扩展会计对象边界?如何重构会计知识生产体系?如何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制度化协同?如何将上述重构转化为可执行、可审计以及可与国际框架映射的规则程序?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有三点:第一,提出以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为双锚点的会计哲学重构,将哲学重构转化为可检验的制度命题;第二,以扩展性会计假设和制度封装回应从理念到规则的“最后一公里”,并与数据资产化等现实改革议题形成可对接路径;第三,提出PGV链条以及与之匹配的组合保证思路,把会计可靠性的基础由单点历史计量推进为过程性证据链,为准则试点、监管沙盒和分行业规则设计提供可操作的模块化路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回答中国情境下的会计哲学重构问题,其中关于对象扩展、PGV链条与制度封装的机制设计具有一定一般性,但域外适用仍需结合各国公司治理、披露与审计制度进行本地化映射。

二、传统会计哲学范式的制度基础、历史有效性与结构性局限

(一)传统会计哲学范式面临的挑战

1. 本体论层面的对象失配挑战。以物质资产、契约化交易为中心的确认体系,建立在权属边界清晰、交易可观测、成本可归集的工业条件基础之上;而在智能化与生态化并进的情境中,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碳、自然资本等要素往往呈现非物质性、强情境依赖与权利束 5分解的特征,既难以被传统交易观直接捕捉,也难以在既有资产和负债语义中获得清晰而稳定的会计定位。这使得会计对象的进入资格不再是简单的扩容问题,而是传统本体论对新型制度性要素的识别能力、边界划定能力和归责逻辑都面临根本性压力。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制度语境中,上述新要素往往与数据安全、生态红线、公共服务与产业链安全等战略目标发生制度耦合,其是否进入报告边界不仅是会计技术问题,也涉及公共性责任与治理边界的制度性界定。

2. 认识论层面的证据形态变迁挑战。传统会计以事后确认与可验证性为核心,依赖期末结账、凭证链条与历史计量形成已发生事实的证据结构;但智能化条件下,组织经营与风险暴露更依赖连续数据流、模型预测与过程控制,信息的关键价值不再只是事后真实,而在于可校准的前瞻判断与可追溯的治理过程。当会计的可采信标准由静态历史事实转向动态的预测、治理和校准连续结构时,传统认识论所依赖的单点验证逻辑、证据采集方式与鉴证程序将出现适配缺口,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问责性。在中国制度框架下,这一缺口的影响更为突出,会计信息不仅要支持资本市场定价与契约监督,还需服务于预算约束、绩效问责与风险底线治理,证据结构能否支撑过程治理成为认识论重构的核心议题。

3. 价值论层面的目标函数冲突挑战。传统范式以资本效率与契约治理为主导,倾向于把可计算、可比较、可审计的经济绩效置于中心,从而在制度化运作中形成工具理性优先的默认配置。然而,在公共价值更具制度约束力的时代背景下,生态约束、分配目标、数据治理与安全底线等要求并非附加约束,而是对企业行为与风险边界的硬约束。单一资本效率导向难以充分覆盖这些制度化要求,容易造成可算者优先、不可算者边缘化的结构性偏差,使会计在价值取向上面临合法性与治理有效性的双重压力。尤其在中国制度下,会计价值取向需要被国家战略与新发展理念校准,既要保持资本市场所需的可比性与可验证性,也要在公共性、分配公平与生态文明中明确制度定位,使价值理性能够以制度化方式进入确认、计量、披露与鉴证链条,而非停留在表外叙事。

4. 方法论层面的程序体系失灵挑战。传统方法论以人工核算、抽样审计与期末披露为主线,其优势在于标准化与可审计性,但前提是对象相对稳定、证据可固化、风险变化速度可被周期性披露吸收。面对连续数据、模型校准、链上可追溯日志以及多源实时指标,传统程序体系在及时性、覆盖面与验证细度上都可能出现滞后。一方面,抽样与期末验证难以捕捉过程性偏差与动态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对模型更新、参数漂移与算法治理证据的规范化处理路径,导致能看见的数据与可被鉴证的证据之间出现断裂。在中国制度下,这种断裂不仅会削弱信息可信度,也会削弱对战略履约、公共服务与风险防范等过程性治理任务的支撑能力。

(二)工业资本主义对四大哲学范畴的形塑

1. 对象、边界和受托责任(本体论)。传统会计的确认逻辑以交易与契约为核心,复式记账将资本运动、成本分摊与利润实现组织为可核算的“流—存”结构 6Barth,2014),货币计量则提供统一表达媒介,使异质事项得以比较与汇总(Carruthers和Espeland,1991)。其成立依赖制度层面的产权、契约、公司法与监管框架,以及技术层面的标准化度量与信息处理能力。因此,会计对象的存在资格并非自然给定,而是经由制度确权,并在技术上可计量、可核证之后,才进入账面。传统范式在相当程度上充当资本循环与受托责任的制度化呈现与度量装置,但其对象边界主要锁定在被制度认可且可货币化的部分,对生态与社会外部性存在结构性遮蔽。而在中国制度及其制度目标下,受托责任的含义更易外延到公共资本绩效、战略履约与公共性约束,因而对象边界与报告边界的设定天然带有更强的规范性与治理导向。

2. 证据、价值和程序(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传统认识论倾向于将会计视作对既有事实的客观再现,以可靠性、可比性与可验证性为核心标准(Watts和Zimmerman,1990);批判会计与制度理论则揭示,会计在传达中建构现实,所谓中立常与合法化叙事相伴而生(Burchell 等,1980Hines,1988Meyer和Rowan,1977)。价值论上,传统范式长期固化工具理性优先,以效率、可验证性与可问责性为核心取向,并忽视了公共价值与长期目标(Tinker,1980;Gray,2010)。方法论上,其理性化路径表现为准则、审计和披露的程序化秩序装置。通过标准化规则与可审计链条产生可信证据,从而支撑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但对新对象与新证据形态的适用边界与局限也由此显现(Power,1996;Dai和Vasarhelyi,2017)。在中国语境中,这种证据、程序和价值的绑定关系还需要置于中国制度的规范性约束之下。当公共性、分配公平与生态文明成为制度性约束时,证据结构不应仅服务于财务结果的期末鉴证,还要能够支撑过程治理、风险底线与跨周期目标的检验。

(三)历史有效性:传统范式的制度贡献

必须承认,传统会计哲学在工业资本主义阶段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有效性。其一,形成统一、可比较、可验证的财务信息体系,显著降低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为资本市场提供可信决策基础;其二,以定期报告与可核验的责任表达支撑受托责任与公司治理,使契约监督与激励机制得以制度化运转;其三,以分期与货币计量为技术框架推动成本核算、预算控制与绩效评价的系统化发展,从而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效率;其四,以可验证性为方法前提,促进独立审计与市场信任机制的制度化,形成编制、审计、披露和监管的分层质量控制链条,并进一步拓展为广义的社会审计(Carruthers和Espeland,1991;Power,1996Barth,2014)。

三、智能化冲击:中国制度下的会计哲学范式再造

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正在改写会计哲学的制度前提与技术前提。制度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以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并走向共同富裕,这就要求会计重写价值函数与责任边界,并调整相应的报告口径与责任表达方式(Peng,2002;黄凯南,2025);技术上,数据要素化、平台化协作与算法治理改变了对象边界、证据形态与程序体系,并使确认、计量、披露与鉴证面临新的可核证要求(Warren等,2015;Xu等,2018;Zuboff,2019)。因此,会计应在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形成相互衔接的重构路径,以避免价值理念、制度要求和技术演进之间的脱节。

(一)本体论:存在资格的冲击与制度化存在的判定

本体论的冲击在于,传统会计以物、交易为对象中心,而智能化与绿色化使大量关键要素以非物质、跨主体、强情境的形态进入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导致既有对象边界出现系统性失配。其原因在于,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算法、模型嵌入经营与决策,平台、生态重塑价值创造边界;同时,碳排放与自然资本的外部性内化通过可持续披露与碳会计实践不断制度化(肖淑芳和胡伟,2005;ISSB,IFRS S2,2023)。在可持续披露与双重重要性逐步制度化的趋势下,生态约束不再只是企业外部环境变量,而是通过法规标准、监管考核、交易机制与治理承诺等方式被内部化为企业的现时义务、资源约束或重大风险暴露,从而具有进入企业报告边界的制度正当性。就本体论而言,碳排放边界、减排责任、碳配额与生态修复义务等要素,其存在并非源于物理属性,而是源于制度安排所赋予的地位和功能;会计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也因此从是否重要转向能否被制度化为可确认、可计量、可披露且可鉴证的对象。这使得制度化存在成为生态要素进入会计体系的核心门槛。只有当其权责边界可主张、计量方法可重复、披露口径可结构化、鉴证证据链可实施时,生态约束才能从技术事实转换为会计意义上的制度事实。因此,能否进入会计表达边界不再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物质形态、是否已经发生交易,而取决于能否从技术事实转化为可被制度承认与验证的对象。

据此,本文以制度化存在作为新对象表内确认与表外披露的判定标准,并将其操作化为四项最低条件,即可主张的权属与控制边界、可重复可追溯的计量方法、可结构化的风险与属性披露、可实施的独立鉴证证据链。其要义是用制度化程序而非物质性来确立对象的会计地位。由此可知,本体论重构是重写进入会计事实的门槛与边界。

(二)认识论:证据结构的冲击与PGV链条的最小路径

认识论的冲击在于,传统会计以期末核算与事后确认形成单点验证的证据结构。而智能化技术推动会计信息从静态陈述转向前瞻判断与过程证据,导致可靠性的来源发生转移(Barth,2014)。其原因在于,实时数据、模型推断与持续监测使会计越来越需要提供风险识别、价值预测与情景生成,并通过可追溯日志、模型审计与第三方鉴证形成可校准的证据链(Warren等,2015;Dai和Vasarhelyi,2017)。因此,会计知识不再只是发现过去,而必须是生成未来并可被验证与校准;会计陈述的可采信基础 7也由单点历史计量转向以持续校准与可追溯日志为核心的过程证据链(Warren等,2015;Dai和Vasarhelyi,2017)。

据此,应以预测、治理与验证(PGV)作为认识论重构的路径。预测环节输出前瞻区间与敏感性信息;治理环节将关键指标与公共价值约束落实为阈值与偏差纠正机制;验证环节依托可追溯凭证与独立鉴证将偏差反馈至模型与制度迭代。需要限定的是,PGV并非替代传统审计与内控,而是以连续数据与过程证据增强其覆盖面与时效性。

(三)价值论:目标函数的冲击与外部性内部化的分层表达

价值论的冲击在于,传统范式以资本效率与短期绩效为隐含目标,而中国制度目标与智能化治理议题要求会计在不否定利润约束的前提下能够表达公共价值的多维要求。这一重构是要把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核心、与国家治理目标相衔接的制度安排,转化为会计价值函数、信息边界与责任口径中的可执行约束。由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所有制、分配方式和市场经济体制三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有机统一与辩证耦合,因此会计价值函数的调整也不能停留于目标增列上,而应同步重写目标之间的约束关系与优先级表达,将分配正义、生态约束、战略履约、公共资本受托责任与数据治理纳入协同表述(邓永波,2023黄凯南,2025)。进一步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在制度目标约束下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协同运行(赵峰和段雨晨,2024),这要求会计规则体系在可比性与治理适配性之间形成分层表达与程序衔接。

在此框架下,公共价值约束具有清晰的制度来源与结构含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意味着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家战略、公共产品供给与正外部性领域承担更强的受托责任与战略履约约束,其投入与绩效不宜被简化为单期利润口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要求披露体系能够呈现劳动者、管理者、技术创新者等多元主体的价值创造与分配结构,使分配公平从价值宣示转化为可核验的契约与口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会计披露兼顾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的合规边界,将供应链共生、竞争合规与对中小主体的交易安排等制度性约束转化为可验证信息;新发展理念的指标化要求推动货币计量与关键非货币指标的双轨表达(张文明,2025),使创新、绿色、安全与共享等目标在确认、披露与鉴证链条中具备可追溯、可问责的载体。上述制度含义并非要求会计转向社会福利核算,而是为哪些公共目标在何种条件下进入报告边界提供可检验的规范基础。

本文所称的公共价值是指生态、分配与数据治理等议题在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背景下对企业形成的可验证约束。其会计表达应遵循分层原则,已明确内部化的事项进入确认计量或成本收益,内部化进程中的不确定义务通过预计负债、或有负债等机制披露;对尚未完全内部化但对企业价值与资本成本具有显著影响的议题,则在管理层说明或可持续报告中披露治理安排、关键指标与重大事件,不主张直接纳入财务主表。为使分层表达具备可执行性,应以触发条件、分层载体、证据链及组合保证的联动机制,将公共目标嵌入预算、绩效合同与鉴证安排之中,从而提升信息的可核证性与可问责性。由此可知,本文讨论的是外部性内部化的会计表达机制,而非将会计改造为社会会计。

(四)方法论:程序体系的冲击与多尺度、跨主体和组合保证的落地框架

方法论的冲击在于,传统人工核算、抽样审计和期末披露的程序体系难以适配连续数据与新型证据,方法论重构需要回答如何把新对象、新证据与新目标组织为多尺度、跨主体、可执行且可审计的程序体系。其症结在于,新对象(制度化存在)与新证据(PGV链条)缺乏统一的程序组织,导致披露碎片化、验证不可达与成本失控,进而削弱成本收益原则下的可行性。因此,可以从多尺度、跨主体与组合保证三个维度给出落地框架。在时间维度,高质量发展强调质效统一与结构性转型的长期要求(张辉,2025),这意味着会计方法需要为长期公共目标提供跨期可比、可追溯的证据结构,因此可从单一会计期间扩展为分期与跨周期/生命周期并存的多尺度披露,以缓解短期主义。在空间与边界维度,以模块化披露覆盖跨平台、跨生态的协同收益、风险暴露与归责边界。在保证维度,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叠加数据治理、模型治理与运行过程,以及气候生态与其他可持续性信息的组合鉴证,以匹配PGV证据需求。该框架同时坚持重要性与成本收益原则,优先在高风险、高重要性与监管较成熟领域推进,并通过试点、标准化与扩展的路径逐步落地。因此,方法论重构不是加法堆叠,而是把新对象、新证据与新目标组织为可核验、可问责的程序秩序。

(五)结构性局限:四大基本假设的边界

1. 主体假设将单一法人企业确立为独立核算与报告单位,使权利义务、资产负债与收入费用在同一主体内闭环呈现,从而支撑科目体系、凭证链条与合并范围等可操作边界。但在平台生态、数据网络与多主体共创情境中,价值生成与风险暴露往往跨越法定边界与组织边界,主体假设所对应的可归责边界与可计量边界之间更易出现错位。生态外部性与跨主体共创价值因难以归属于单一报告主体并满足主表确认条件,通常只能通过附注、专项报告或监管披露规则加以表达,导致报告边界与治理边界脱节。此类脱节在中国制度语境中会进一步加剧,因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在功能定位、受托责任结构与治理需求上存在差异。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往往需要对公共资本绩效与战略履约承担更强的过程性问责,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同时保持公共资本与市场资本的口径一致与协同透明,而民营企业的治理也需要反映其对就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与合规韧性等的可核验贡献。若仍以单一法人边界“一刀切”设定报告边界,容易导致不同所有制主体的治理需求无法被会计边界充分承载。

2. 持续经营假设为折旧摊销、配比原则、长期投资与负债计量提供稳定预期,但其隐含的线性时间与可预期延续前提在系统性风险与不可逆约束面前更为脆弱。当风险呈现低频率、高冲击、系统耦合与阈值触发特征时,持续经营需要被理解为条件性前提,并与情景分析、风险暴露与压力测试等披露安排相配套(Beck,2000;Taleb,2007,2009;Rockström等,2009;Steffen等,2015)。在智能化条件下,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只取决于自身财务稳健性,还取决于其所嵌入的平台、供应链、数据网络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在中国制度框架下,这种条件性持续经营还应当与国家安全、生态文明与跨周期战略目标相衔接,使持续经营不仅是财务能力的延续判断,也包含对关键约束(生态红线、数据安全和供应链韧性)的合规与鲁棒性说明。 8

3. 分期假设将企业连续经营过程划分为可报告的会计期间,从而为定期披露与绩效考核提供了清晰的时间尺度与可操作的评价框架。但这种“期间切片”的便利性也会带来副作用:一旦评价口径被季度、年度等短周期指标所固化,绩效压力就可能向短期行为倾斜,强化管理层的短期主义取向。与此同时,在实时数据、连续监测逐步成为经营治理常态的智能化情境下,越来越多关键风险与治理改进体现为过程性证据与动态变化,难以被期末时点的汇总口径充分承载,从而使分期逻辑与连续数据治理之间形成结构性张力(Thompson,1967;Zerubavel,1976;Bushee,1998)。当高质量发展要求强调跨周期治理与耐心资本投入时,分期假设的制度后果更需要被正视。如果会计口径仍主要以单期利润与单期现金流为中心,长期公共目标就容易在评价与激励中被“期末化”,从而削弱战略目标的可执行性。

4. 货币计量假设以单一尺度实现聚合、比较与审计,是现代会计的必要基础,但其通约化机制天然伴随“压扁效应”。公共价值、数据权益、算法治理风险与生态资本等多维价值若只依赖货币尺度呈现,容易被低估或被置换为可算者优先的指标秩序(Espeland和Stevens,1998Zuboff,2019)。在中国制度下,公共性、分配公平与生态文明等是会计价值取向需要衔接的制度定位,因此单一货币尺度在保持可比性优势的同时,也会导致对制度化约束的表达不足,进而形成治理意义上的信息偏差。

由此可知,四大假设在中国制度、智能化、绿色化的背景下面临对象、证据、价值和程序的系统性失配。对象扩展而存在资格与计量口径滞后,证据形态变化而验证程序未同步更新,公共价值上升而价值函数仍被单一效率导向固化。

(六)西方现代性与技术官僚主义的普遍化:标准从何而来

传统会计哲学范式之所以看似普遍有效,很大程度上源于其背后的现代性假设。以可通约性、可计算性与可审计性为中心的技术官僚主义,将特定制度经验自然化为通行标准,并在跨国准则与披露体系中固化为可比性优先的治理语言(Power,1996Espeland和Stevens,1998)。这种将特定制度经验自然化为通行标准的过程,在提升市场信任与跨境比较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压缩制度目标与价值秩序的差异空间。正因为如此,有必要引入中国制度锚点,在坚持基本可比性与可核验性的前提下,使会计的价值取向、报告边界与证据程序能够回应中国制度结构及国家战略目标所施加的规范性约束。进一步来看,中国制度锚点为会计哲学的对象、证据、价值与程序提供可检验的约束结构,国有、混合所有制与民营企业在功能定位与问责机制上的差异,需要在分层载体与差异化口径中得到制度化表达。

四、范式落地的机制保障:扩展性假设与制度封装

(一)扩展性会计假设的本土化构建

扩展性会计假设是在承认传统四大假设具有历史有效性的基础上,以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为双重驱动,通过边界扩展、韧性约束、跨期调节、多维计量的增配,使公共价值、国家战略目标与数字治理需求以前置约束的方式进入会计信息生产。它在制度维度上将中国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在技术维度上将数据要素化与算法嵌入的系统性冲击,共同转化为会计框架层面的可执行前提,从而为新对象的可确认与可核证提供双重制度入口。

首先,主体假设需要由单一法人扩展为复合主体。主体边界不再只是法律实体,而应覆盖平台生态、供应链协同以及关键数据与算法系统的控制范围或重大影响范围,并将公共资本绩效与外部性归责纳入受托责任的可核验表达。其核心不是把企业无限扩表,而是把跨主体共创所带来的价值分配、风险传导与责任履行,以可追溯口径嵌入披露与鉴证链条,使谁在创造价值、谁在承担风险、谁在获取收益能够被制度化呈现。

其次,持续经营假设需要由无边界持续经营转向韧性持续经营。在财务稳健之外,生态环境承载力、关键合规约束、关键供应链的可替代性、所嵌入的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系统性风险暴露,应成为持续经营的条件性前提并进入结构化披露。这里的关键变化在于,将持续经营从默认成立的线性预期改写为需要证明的跨周期鲁棒性, 9使其同时承载国家战略目标与公共价值约束的制度含义(如安全底线、绿色转型与公平合规等),并通过情景分析、阈值约束与关键风险披露把证明责任落实到可核证证据上。

再次,分期假设需要由年度切片转向跨期价值调节。在保留年报、季报可比性与制度便利性的同时,应叠加跨周期与生命周期的度量与披露机制,将长期公共目标与短期业绩之间的权衡转化为可追溯口径。对算法研发、数据基础设施、碳捕集与生态修复等战略性投入,可通过长周期确认、摊销、减值与绩效映射机制,减少短期主义对长期投入的挤出,使跨期价值生成成为可被审计和追责的治理事实,而非只停留在战略叙事上。

最后,货币计量假设的扩展。在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情境下,企业价值创造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生态约束、数据要素与算法治理、分配结构与共享绩效等难以完全用货币计量的维度。货币计量假设扩展并非削弱货币计量的基础地位,而是在保持货币尺度可比性的前提下,引入关键非货币指标与货币核算并行的分层表达,以更充分地服务于中国制度的价值取向。对于碳排放、能耗等高度制度化指标,可纳入现有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框架,并与财务口径衔接;对于数据质量、算法合规与安全事件等数字治理指标,可通过治理机制说明、关键绩效指标(KPI)在管理层报告或专项说明中披露并接受鉴证;对于分配公平,以可核验的分配公平指标体系进行披露,如劳动报酬占增加值比重、工资中位数与分位差距、社保覆盖与培训投入、供应链中小主体结算周期等,并以工资社保记录、合同与结算单据、平台规则与执行日志等形成证据链。因此,货币计量与关键非货币指标的并行结构,可为中国制度与智能化情境下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协同提供可操作的表达方式。

在上述四大假设扩展的基础上,还必须适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制度特征,形成基于所有制异质性的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差异化披露的关键在于在不削弱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前提下,围绕不同所有制主体的功能定位,以分层载体、口径衔接和证据链把公共价值与长期导向转化为可验证信息,并坚持重要性与成本收益约束。以现时义务、重大风险暴露或强制性治理承诺为触发条件设定披露清单,优先复用监管报送与业务系统既有数据,并以试点滚动扩围来控制新增信息加工成本;在此基础上,依托智能化采集、结构化编码与自动校验等技术手段,压缩数据整理、指标计算与一致性核对的边际成本,提高披露的及时性与可追溯性。相比单一的股东决策有用性范式,这一本土化构建使会计真正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

在差异化披露的具体落点上,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在经济绩效披露基础上,强化公共资本绩效与战略履约的可验证披露,除短期利润、现金流与偿债能力等常规指标外,还需呈现战略性资源与关键技术投入的阶段性进展、预期回报与主要风险,呈现普遍服务义务与公共服务任务的增量成本、补偿机制与社会效益口径,呈现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如产业链安全、科技自立自强等)的项目推进、里程碑与绩效证据,并呈现耐心资本投入强度及其与考核口径的衔接说明,以降低短期主义对长期投入的挤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信息披露需要同时覆盖协同价值、利益分配与交易公允性三条主线,关键在于把资本混合进一步转化为规则对齐、协同可核验。具体而言,应以分层披露的方式说明不同性质资本在分红安排、资本增值路径与风险承担边界上的主要口径与制度设计,并确保口径一致、数据可追溯;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证据以及重大同业竞争、资金往来等事项,应提供能够支撑实质公平判断的说明与材料;同时,还应披露治理协同的主要成本与收益口径,交代不同性质资本在战略形成、合规治理、资源获取与能力共建中的贡献方式及其分享机制,从而降低国有资本或民营资本收益被不当转移或被隐性稀释的风险。

民营企业则应在既有市场化披露框架之上,补充对社会价值创造与共同富裕贡献的结构化呈现,重点选择可核验、可比较且可持续跟踪的指标体系。例如,围绕人力资本投入与能力建设,说明其与经营绩效、创新产出或组织韧性之间的对应关系;围绕员工分享机制,给出可复核的披露口径(如薪酬中位数、薪酬分位差距、社保覆盖率、管理层与普通员工薪酬比等),并明确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对共同富裕与社会责任的自愿性披露,也应同步说明口径边界与证据基础。对于尚不具备统一确认与计量条件的事项,更稳妥的做法是优先采用结构化披露并配套必要的鉴证安排,待制度规则与技术标准成熟之后,再讨论是否进入以及如何进入会计确认与计量体系。

(二)制度封装逻辑与在地化实践

如果说扩展性会计假设回答了会计应以何种前提生产信息,那么制度封装逻辑则需要回答如何把新对象做成可审计的制度单元。制度封装是指通过确权机制、控制机制与证据链机制,将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碳、自然资本等新型要素从技术事实转化为制度事实的系统性制度技术,即把上述要素在权属边界、计量方法、披露口径与鉴证证据四个维度上模块化,使其成为边界清晰、权利义务可主张、证据链可获得、可审计的制度单元。其关键在于把结构性资源的控制、可识别性与可验证性,转化为可主张的权利束(commons,1893)与可迁移的证据链,从而同时满足确认、计量、披露与鉴证的联动要求。因此,新型要素能否进入会计体系的判断标准是能否被制度化验证,即是否能形成稳定边界、可主张权利与可复核证据。

进一步来看,制度封装之所以能够成为由前提重写走向规则落地的方法论工具,根源在于组织与技术从来不是在制度真空中运行,其稳定形态与边界天然受规制性、规范性与认知性三类制度支柱的共同约束,并在场域同构与制度压力的持续作用下被不断塑形与固化(Meyer和Rowan,1977DiMaggio和Powell,1983;Scott,2008)。据此,本文提出制度封装理论,旨在将制度约束、治理安排与技术证据以打包、边界化和证据化的方式组装为可审计的制度单元(Douglas,1986)。一方面,通过合同、许可、监管备案等方式确立权利边界与责任归属;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治理与结算规则等安排形成可主张的控制关系与收益关联,并以算法与接口访问控制、日志留痕与存证机制构造外部可进入、可复核的证据链,进而把原本抽象、分散且强情境依赖的对象转化为可主张、可验证、可审计的结构化权利束 10。在会计语境中,该逻辑与 IFRS《概念框架》(2018)关于经济资源之权利结构、控制与未来经济利益的语义相衔接,新对象是否具备会计意义上的存在资格,不取决于其物质形态是否像资产,而取决于其权利边界能否被制度化确立、其控制关系能否被程序化证明、其证据链能否被独立鉴证进入与复核。

制度封装要成立,至少应同时满足四项可验证要求,并且这四项要求应被理解为一套可操作的检验清单。其一是可识别性,即通过结构化编码、规则边界划定与版本管理,使对象构成、范围与变更记录可被稳定识别与复核;其二是控制权,即通过合同机制、平台治理安排与技术访问控制,证明控制边界与收益关联的可主张性;其三是可主张性,即通过法定主张、备案登记与争议解决机制,确保权利束在冲突场景下可执行、可救济;其四是可验证性,即通过第三方鉴证、链上凭证与审计日志,形成外部可进入、可复核、可追溯的证据链。四者共同指向同一目标:把技术可得转化为制度可验,并据此实现分层处理,使完全满足者进入确认与计量体系,部分满足者进入附注或专项说明并配套鉴证,而难以满足者则只能以治理叙事或非财务信息形式呈现。

制度封装的推进不宜采取一次性推倒重来的方式,而应采取映射、桥接和试点的渐进策略以控制转换成本并保持可比性。所谓映射,是将新对象尽可能映射至既有会计科目与计量框架,在不改变主表结构的前提下先建立口径对应关系与最小增量披露;所谓桥接,是通过附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及专项说明等结构化载体,把新口径与财务口径勾稽起来,并明确重要性阈值、口径转换规则与保证范围,使新信息进入可审计链条;所谓试点,是在重点行业与关键领域开展分行业确认与鉴证试点,以监管沙盒或专项试点沉淀操作规程、证据模板与成本收益评估结果,并形成试点、滚动扩围和鉴证配套的制度,为后续标准化与扩围提供经验基础。在比较视角下,这种映射、桥接和试点的路径也可视为制度基础差异条件下的规则适配机制:其目标不是拒斥国际框架,而是在承认制度环境异质性的前提下实现可比性、可治理性与本土制度目标之间的动态平衡。

扩展性会计假设重写会计信息生产的逻辑前提与边界条件,制度封装在重要性与成本收益约束下将制度目标与技术要素封装为可主张、可计量、可披露、可鉴证的制度单元,从而共同生成可执行、可审计、可比较的规则与证据体系。因此,会计哲学不再停留于价值宣示,而是在哲学命题、制度规则和技术证据之间形成可审计、可迁移的制度化通道,使会计在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情境中由信息反映器升级为价值协同的治理基础设施,并为中国会计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可积累的建构路径。

五、研究总结与实践启示

本文聚焦中国制度与智能化工业革命双重情境下会计哲学应如何重构这一基础性问题,在不否定传统四大假设的前提下,引入扩展性会计假设与制度封装两项机制,得到如下主要结论:

第一,中国制度锚点重写了会计哲学的目标函数:从单一利润中心转向价值敏感的理性协同。所谓中国制度锚点是基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与新发展理念、共同富裕、国家战略导向相衔接的治理目标体系,其重申会计元理论必须回应制度结构、发展目标与技术条件的共同约束。在中国制度下,会计不再只以资本市场决策有用性为唯一正当性来源,而必须同时回应国家战略、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与生态文明等制度型目标要求。因此,会计的价值函数由单一资本效率导向转向多维目标的制度化协同。在坚持效率与可验证性核心要求的同时,将公共价值(如生态约束、公平分配、韧性安全、数据治理与合规)前置嵌入确认、计量、披露与鉴证链条。会计由工业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反映器,转变为中国制度下协调技术、资本和公共价值的治理性基础设施,从根本上规定了范式再造的方向与边界。

第二,本体论的关键转折:会计对象的存在资格从物与既有交易,转向可确权、可控、可计量、可核证的制度化存在。智能化工业革命使数据、算法、模型、平台规则以及碳、自然资本等要素从技术事实走向制度事实,传统以物质性、契约化交易为核心的对象边界随之失配。会计本体论必须以制度化存在作为新的判定标准。对象能否入表不取决于是否为看得见的物或是否发生既往交易,而取决于其能否在制度上完成确权与边界界定、在技术上形成稳定的计量方法与证据链、在规则上实现结构化披露与可核证。因此,会计对象边界实现从物、交易到制度化存在的跨越,为新型生产要素进入确认体系提供可操作的存在论依据。

第三,认识论的核心变化:会计知识生产由事后确认转向可校准的前瞻生成,并以PGV链条形成治理性证据结构。传统会计认识论以历史记录、期末汇总与可验证凭证为中心,智能化情境下则需要以高频数据、概率陈述与过程监测支持风险识别、价值预测与持续校准。本文据此提出PGV证据链条:预测环节输出区间化、情景化的前瞻信息与敏感性披露;治理环节将关键指标落实到阈值与控制机制,实现运行监测与偏差纠正;验证环节依托链上凭证、数据“血缘”与第三方鉴证形成可追溯证据,并将误差反馈为模型与制度的迭代输入。因此,可验证性不再是一次性静态陈述的属性,而成为贯穿全周期、可复核、可追责的过程性治理证据链。

第四,方法论的根本跨越:会计从反映型核算程序转向多尺度、跨主体、组合保证的治理组织。传统范式依赖人工核算、期末结账、抽样审计和报表披露的线性程序,其前提是对象与环境相对稳定、证据形态以凭证、报表为主。智能化工业革命与中国制度目标叠加,促使会计方法论必须完成结构升级。在时间维度上,由单一分期走向多尺度时序,将跨周期与生命周期口径纳入披露与绩效映射以抑制短期主义;在空间维度上,由单一法人边界走向平台生态、供应链与跨域网络的协同边界,以实现收益共创、风险传导与责任分配;在保证机制上,由单一财务审计走向财务审计、数据治理鉴证、模型与算法问责、碳与自然资本鉴证等相结合的组合保证,以匹配新的证据形态,并支撑PGV链条的可核证性。会计因此由期末汇总的呈现技术升级为过程治理的组织性制度技术。

第五,范式落地的可执行保障在于两个机制:扩展性会计假设与制度封装逻辑的嵌套互补。在承认传统四大假设历史有效性的基础上,扩展性会计假设通过增配价值敏感、生态与数字双计量、扩展主体边界与前瞻验证等前提,为新对象与新过程提供稳定的入场条件,避免技术可得即入表的范畴误置;制度封装逻辑则把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碳与自然资本等结构性要素拆解并模块化为可契约、可审计的制度单元,围绕权属/控制、计量方法、结构化披露与鉴证程序形成可迁移的证据链。两者相互耦合,使哲学主张能够转化为可执行、可审计、可比较的规则体系,为准则改革、监管试点与分层披露提供模块化路径,从而实现会计从物、交易、单一效率向数、算、治、碳、生态的制度化表达的可操作转向。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实践启示:

第一,明确确认、计量、披露和鉴证的进入门槛,以制度化存在作为这种分层的抓手。可优先确认与计量已经完成确权且具备可核证条件的对象;可以结构化附注或专项披露来表达仅部分满足条件者,并同步补齐证据链与责任指标;对于暂不具备条件者,则纳入治理安排与风险说明,通过这种渐进式路径实现制度化。

第二,推进会计信息由原来的结果展示转向结果展示与过程验证并举。以PGV链条来重塑会计信息生产流程,将滚动预测嵌入经营管理与风险识别,将阈值治理与偏差校准嵌入过程控制,以链上凭证、日志留痕与第三方鉴证支撑验证环节,使可验证性不再主要依赖期末抽查,而是落实为全周期可追溯、可复核、可问责的证据结构。

第三,实现货币计量与关键非货币指标的分层表达,并按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披露。在坚持可比性的前提下,针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异质性治理需求,优先通过附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和A)及专项说明进行披露。坚持重要性与成本收益约束,尽可能复用既有业务与监管数据,并借助智能化采集、结构化编码与自动校验,降低数据加工与口径一致性核对的边际成本。

第四,以组合保证体系强化审计与监管的过程性能力,使保证体系能够覆盖新证据形态。在传统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模型与算法的可问责检验、数据治理的合规保证以及碳与自然资本等领域的鉴证安排,构建与PGV链条相衔接的多层保证链条,从而提升监管的穿透力度与过程性核证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1905/ t20190521_281393.html。

2工业资本主义逻辑是指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主要是前三次工业革命)以来,以资本逐利、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市场契约为核心的制度运行方式,其特征是效率导向、工具理性和资本积累优先。在会计学中,它表现为以资本市场和股东决策有用性为中心的理论范式,主要关注物质性资产、财务效率与契约监督。

3扩展性会计假设是指在不否定四大假设的基础上,增配价值敏感、生态/数字双计量、主体边界外展与前瞻验证等前提,用于重写“进入账面/证据生产”的门槛与适用条件。

4制度封装是指通过法规、合同、监管考核、平台规则与技术访问控制等制度装置,将原本隐性、分散、强情境依赖的新型资源或组织能力(如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商业模式、碳、自然资本等)“打包”为边界清晰、权利义务可主张、证据链可获得的制度化对象,使其具备可确权、可计量、可披露与可鉴证的基本条件。

5权利束(bundle of rights)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指一项资产的所有权可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排他权等多项权利的组合。在会计确认中,权利束的明确性决定了资产的可确认性。

6“流—存”结构指的是:在以交易与契约为核心的确认逻辑下,复式记账将期间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流)系统地归集并累积为时点财务状态(存),从而实现可核算、可对接的会计组织方式。

7可采信基础是指会计信息主张获得真实反映、可采信的判定依据与证据规则,即在既定计量基础与披露口径下,通过可追溯的数据与凭证链、可核证的程序与鉴证安排来检验其可靠性。

8鲁棒性说明是指企业围绕持续经营的关键前提与边界条件,说明其在重大不确定性与外部冲击(如气候与生态约束、合规监管变化、关键供应链中断、数据安全事件、重大技术替代等)下维持核心功能与经营连续性的能力,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暴露、情景假设、缓释措施与可验证证据。其重点不在于一般性承诺,而在于形成可追溯的风险、能力、措施和结果、指标链条(可包括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关键资源替代性、合规与安全控制、应急预案与恢复时间目标等),以支持对条件性持续经营的判断与问责。

9跨周期鲁棒性指企业在不同经济周期与冲击情景下,仍能维持持续经营所需的稳定现金流、资本结构安全边际、重大合规与生态约束阈值,并具备可通过情景压力测试与过程性证据链加以验证的调整与恢复能力。

10结构化权利束是指由权利来源、边界可验证和证据链可复核三要素共同支撑、可执行且可审计的权利组合。其一,权利来源具有可执行性,通常由合同、法定权利、备案登记、平台规则与技术访问控制等共同确立;其二,边界可核查,可被明确到时间、地域、用途、接口、数据范围、对价与救济条款等维度,从而形成可识别的会计单元;其三,证据可复核,能够通过协议文本、规则与版本留痕、访问日志、密钥管理、链上或第三方存证、履约与结算记录等形成独立鉴证可进入的证据链。该概念与 IFRS《概念框架》(2018)“经济资源=权利”的语义相衔接,强调边界内的排他性约束(right to exclude)与单元化计量(unit of account, UoA)的可操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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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81393.html。

2工业资本主义逻辑是指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主要是前三次工业革命)以来,以资本逐利、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市场契约为核心的制度运行方式,其特征是效率导向、工具理性和资本积累优先。在会计学中,它表现为以资本市场和股东决策有用性为中心的理论范式,主要关注物质性资产、财务效率与契约监督。

3扩展性会计假设是指在不否定四大假设的基础上,增配价值敏感、生态/数字双计量、主体边界外展与前瞻验证等前提,用于重写“进入账面/证据生产”的门槛与适用条件。

4制度封装是指通过法规、合同、监管考核、平台规则与技术访问控制等制度装置,将原本隐性、分散、强情境依赖的新型资源或组织能力(如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商业模式、碳、自然资本等)“打包”为边界清晰、权利义务可主张、证据链可获得的制度化对象,使其具备可确权、可计量、可披露与可鉴证的基本条件。

5权利束(bundle of rights)是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指一项资产的所有权可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排他权等多项权利的组合。在会计确认中,权利束的明确性决定了资产的可确认性。

6“流—存”结构指的是:在以交易与契约为核心的确认逻辑下,复式记账将期间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流)系统地归集并累积为时点财务状态(存),从而实现可核算、可对接的会计组织方式。

7可采信基础是指会计信息主张获得真实反映、可采信的判定依据与证据规则,即在既定计量基础与披露口径下,通过可追溯的数据与凭证链、可核证的程序与鉴证安排来检验其可靠性。

8鲁棒性说明是指企业围绕持续经营的关键前提与边界条件,说明其在重大不确定性与外部冲击(如气候与生态约束、合规监管变化、关键供应链中断、数据安全事件、重大技术替代等)下维持核心功能与经营连续性的能力,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暴露、情景假设、缓释措施与可验证证据。其重点不在于一般性承诺,而在于形成可追溯的风险、能力、措施和结果、指标链条(可包括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关键资源替代性、合规与安全控制、应急预案与恢复时间目标等),以支持对条件性持续经营的判断与问责。

9跨周期鲁棒性指企业在不同经济周期与冲击情景下,仍能维持持续经营所需的稳定现金流、资本结构安全边际、重大合规与生态约束阈值,并具备可通过情景压力测试与过程性证据链加以验证的调整与恢复能力。

10结构化权利束是指由权利来源、边界可验证和证据链可复核三要素共同支撑、可执行且可审计的权利组合。其一,权利来源具有可执行性,通常由合同、法定权利、备案登记、平台规则与技术访问控制等共同确立;其二,边界可核查,可被明确到时间、地域、用途、接口、数据范围、对价与救济条款等维度,从而形成可识别的会计单元;其三,证据可复核,能够通过协议文本、规则与版本留痕、访问日志、密钥管理、链上或第三方存证、履约与结算记录等形成独立鉴证可进入的证据链。该概念与 IFRS《概念框架》(2018)“经济资源=权利”的语义相衔接,强调边界内的排他性约束(right to exclude)与单元化计量(unit of account, UoA)的可操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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