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日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期与外部冲击频发期的“新三期叠加”阶段(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课题组,2022)。202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在诸多政策工具中,财税政策处于核心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并在央地财政关系上强调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提出了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的改革目标。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所形成的税收分成激励对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至关重要。从经济波动与财政压力的特征事实来看,二者存在正相关关系。
现有文献对税收分成激励的经济效应研究可分为两类。一类文献直接以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为外生冲击检验税收分成激励的经济效应。这些研究指出,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促使地方政府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和开展税收竞争来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刘建民等,2023),通过增加环保支出和降低地区税负推动县域经济低碳发展(周克清和吴近平,2024),运用信贷支持和政府补助留住本地企业(李红霞等,2024),以及通过固定资产投资、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和加强税收优惠力度来支持制造业发展(谢贞发和王震,2025)。由此可见,税收分成激励很可能有助于地方经济稳定运行。另一类文献基于地方财政数据或财政体制文件度量省以下税收留存率,并分析税收分成提高的经济效应。例如,Chen等(2024)指出,省以下税收分成的提高在刺激经济增长的同时会导致地方政府基本建设支出与债务增加、扭曲土地价格并放松环境管制;鲁玮骏(2024)指出,县级增值税分成的提高使县级政府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这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基于这些文献来看,税收分成比例的提高也可能不利于地方经济稳定。针对税收分成激励对经济波动的影响,上述两类文献让我们得到相互矛盾的推论,这给本文留下了进一步探索的空间。分析上述文献发现,第二类文献存在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样本区间普遍到2016年截止。在这一样本区间内,营业税这一地方税仍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而2016年以增值税为代表的共享税成为了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一制度背景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些文献的现实意义和对本文的参考价值。二是研究对象是省以下税收分成而非央地收入划分制度,不涉及几乎不可能受地方政府干扰的央地财政关系调整,这导致其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内生性问题。
因此,本文将研究目标定位为对第一类文献的拓展与深化。本文以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为外生冲击构建强度双重差分模型,考察“税基共享、分成稳定”的央地收入划分改革对地方经济波动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税收分成激励能显著抑制地方经济波动,体现了该政策的稳经济效应。异质性分析表明,从经济特征看,上述效应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经济周期处于下行阶段、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偏低的地区更为显著;从财政特征看,上述效应在事权对财权的偏离度更大、转移支付不确定更高、财政可持续更好的地区更加明显。机制分析表明,税收分成激励既能抑制房地产投资波动与产业结构升级波动,也能通过优化土地配置、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促使地方政府行为“去短视化”。进一步分析表明,地方政府的逆周期调节行为能够与中央政府主导的税收分成激励形成有效协同,共同抑制经济波动。
相比于现有文献,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1)拓展与深化了税收分成激励的宏观效应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因素这两类文献的研究内容。就税收分成激励的宏观经济效应而言,已有文献主要关注其对地方政府行为与经济增长的影响(谢贞发等,2019;Liu等,2020;谢贞发和张佼雨,2021;宋丽颖等,2022;刘建民等,2023;Chen等,2024),较少有文献关注地方经济波动。就财政行为与经济波动的关系而言,相关文献主要从地方债务(项后军等,2017)、财政相机抉择(龚旻和张帆,2015)、地方政府竞争(周慧珺等,2024)等维度展开研究,较少有文献关注税收分成激励。本文尝试将税收分成激励与经济波动在理论逻辑上联系起来,以2016年增值税分成改革为准自然实验进行实证检验,对上述两类文献的研究思路和内容进行拓展与深化。(2)本文不仅关注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经济波动的抑制影响,还考察了地方政府逆周期调节行为和税收分成激励在抑制经济波动过程中的协同效应,揭示了地方政府财政行为与中央主导的财税体制改革相互配合的央地协同机制。(3)在机制分析方面,本文不仅考察了税收分成激励影响地方经济波动的直接渠道,还从地方政府优化土地配置、完善市场准入与企业退出制度两个维度进一步地考察了地方政府“去短视化”的行为转变。本文的异质性分析还从经济特征与财政特征两个维度展开深度挖掘,清晰揭示了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经济波动的异质性影响机制,从而增强了研究结论的政策参考意义。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制度背景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央地税收关系经历了从“分税为主、分成为辅”到“分税与分成并立”,再到“分成为主、分税为辅”三个阶段(庞凤喜和董怡君,2024)。这一演进过程体现了中国在央地税收关系调整中追求秩序与活力相统一的治理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这表明税基共享型分税制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方向。2016年实施的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是这一进程中的关键节点,其在保持税权集中的基础上实现了央地税基共享,有效缓解了因“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广所带来的地方财政压力,并为后续共享税比例的优化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基于此,深入考察该改革形成的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经济波动的影响具有显著的理论价值与政策参考意义。
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对地方政府形成了双向税收分成激励:原增值税税基行业分成比例上升形成正向激励,而原营业税税基行业分成比例下降形成负向激励。本文的测算结果表明,正向分成激励处理组的经济波动从改革前的高于对照组转变为改革后的低于对照组,负向分成激励处理组的经济波动从改革前的低于对照组转变为改革后的高于对照组。尽管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形成了双向税收分成激励,但在实证策略上本文认为两类激励不应直接加总或同时纳入模型。这主要基于以下考量:其一,两类激励对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偏好的影响方向与时序特征不同,简单加总会导致高估其效应;其二,二者之间存在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同时引入模型易引发多重共线性问题;其三,负向激励所伴随的减税效应可能通过“做大蛋糕”这种扩大税基的方式实现收入增长,与分成比例下降的影响相互抵消,导致估计偏误方向难以判断。因此,本文聚焦于正向税收分成激励,以更清晰地识别其对地方经济波动的抑制效应及其内在机制。
(二)理论分析
1. 税收分成激励与地方经济波动
现有文献基于财政激励理论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Yang,2016;Ding等,2019;吕冰洋等,2021;Chen等,2024)。在多层级行政管理体制下,宏观经济受中央与地方利益分享机制的深刻影响(朱军和许志伟,2018)。在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之前,由于税收体制、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等制度方面可能存在一定不足,地方政府行为可能缺乏有效的财政规则约束,其相机抉择行为往往隐含较大的经济波动风险(龚旻和张帆,2015)。因此,要实现抑制经济波动的目标,首要前提是构建科学的央地收入分成机制,借助财税激励手段矫正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税收收入分配是央地财政关系的基础,本文提出“税收分成激励→地方经济发展策略改变→抑制经济波动”的逻辑链条来分析税收分成激励抑制经济波动的理论机制。
地方政府有效防范经济风险需满足两个关键前提:一是财税体制能保障各级政府激励相容,实现央地利益协同一致;二是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最终执行者必须具备落实政策的充足财力。就第一点而言,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是与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同步落地的配套政策,标志着中国分税制迈向以税基共享为核心的“共享型分税制”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央地利益高度绑定,各级政府的税收努力都会产生正向外溢效应,使不同层级政府共享改革红利。这种制度化的利益共同体关系,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目标的重视程度。就第二点而言,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使地方政府从原增值税税基行业获得更多分成,直接拓宽了可支配财政空间,使其具备支撑多元政策目标的能力。同时,原营业税和原增值税行业分成变化的差异也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业发展策略(谢贞发和王震,2025)。为获取更多分成收入,地方政府便有动机以更长远、更科学的视角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策略,从而形成持续性分成激励。综上所述,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通过税基共享的利益一致性与直接财政激励,从动机和能力两个维度确保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上保持一致,进而规避“短视化”行为。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带来的税收分成激励会引导地方政府避免“短视化”的经济发展策略,从而抑制地方经济波动。
2. 税收分成激励与逆周期调节的协同稳经济机制
财政政策是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工具,按其对产出波动的反应方向可分为顺周期与逆周期调节两种类型。已有研究指出,中国的财政政策存在“顺周期陷阱”现象(孙琳和王姝黛,2019),且在地方政府层面尤为明显(贾俊雪等,2012;石绍宾等,2019)。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地市和区县级政府自主实施逆周期支出政策的稳增长效应尚不明显(许艺煊,2023)。顺周期财政政策会扭曲政府跨期决策(Maravalle和Claeys,2012),扩大经济波动(McManus和Ozkan,2015)。由此可见,即使税收分成激励有助于稳定经济,若地方政府深陷“顺周期陷阱”,这种稳经济效应也可能被抵消或削弱。已有研究认为,逆周期调节有助于控制债务风险(王姝黛,2020),推动经济发展模式从规模驱动型向效率驱动型转型(马文涛和董松柯,2021),并助力经济稳增长目标的实现(许艺煊,2023)。若地方政府能实施有效的逆周期调节,不仅能直接抑制经济波动,还能为税收分成激励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综上所述,本文认为税收分成激励与地方政府逆周期调节之间存在双向强化的协同关系。一方面,税收分成激励带来的财力改善提高了地方政府实施逆周期调节的能力;另一方面,有效的逆周期调节本身就能稳定经济,实现财政资源的科学跨期配置,进而充分释放税收分成激励的稳经济效应。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2:在抑制地方经济波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逆周期调节行为能够与中央政府主导的税收分成激励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识别策略
为了检验税收分成激励是否有助于抑制地方经济波动,本文以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作为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调整的准自然实验构建强度双重差分模型。模型设定如下:
| $ {EcoFlu}_{it}=\alpha +\beta {D\_ VAT}_{it}+\delta {X}_{it}+{\mu }_{i}+{\lambda }_{t}+{\varepsilon }_{it} $ | (1) |
其中,
(二)变量说明
1. 被解释变量:地方经济波动。本文参照项后军等(2017)的思路,将地区生产总值进行HP滤波处理以得到周期项(
2. 核心解释变量:税收分成激励(D_VAT)。本文参考刘建民等(2023)、彭飞等(2023)、Pang和Wang(2025)、谢贞发和王震(2025)等的研究,考虑央地税收分成比例调整的同时也考虑省以下税收分成比例的同步调整,从而构建了税收分成激励的强度双重差分变量
| $ {Shock}_{i}=2015\mathrm{年城市}i\mathrm{增值税占财政收入比重}\times \frac{{VAT}_{i,2016}}{{VAT}_{i,2015}} $ | (2) |
其中,
3. 控制变量。为避免遗漏变量造成的估计偏误,本文在城市层面控制了以下变量的期初值与年份趋势项的交互项:经济发展方面控制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人均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城市特征方面控制了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市场发展方面控制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人均公路货运量。上述控制变量中,除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和城市化水平外,其余变量均进行了自然对数化处理。考虑到中国自上而下推进的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可能引发短期经济波动,本文还控制了单位GDP工业废水排放量、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单位GDP烟尘排放量。此外,考虑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自动稳定器作用,本文还控制了省级层面的转移支付增长率与转移支付依赖度。
(三)数据说明
本文基于2009—2023年城市样本进行实证分析。CEIC中国经济数据库提供了城市层面的财政收支明细数据。其余数据均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与财政部网站。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以GDP平减指数作为通货膨胀的代理变量对GDP等涉及金额的数据进行了价格平减。本文基于各地区统计年鉴计算GDP平减指数时发现,部分样本的GDP平减指数在2014年和2019年前后出现了异常下降。本文深入分析发现,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这些地区在全国经济普查后修订了GDP数据,并以修正后的数据为基数计算GDP实际增长率。
| 变量名 | 观测值 | 均值 | 标准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 经济波动 | |||||
| Shock | |||||
| D_VAT | |||||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期初值 | |||||
| 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增加值之比期初值 | |||||
| 城市化水平期初值 | |||||
| 人口密度期初值 | |||||
| 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期初值 | |||||
| 人均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期初值 |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期初值 | |||||
| 人均公路货运量期初值 | |||||
| 单位GDP工业废水期初值 | |||||
| 单位GDP工业二氧化硫期初值 | |||||
| 单位GDP工业烟尘期初值 | |||||
| 省_转移支付万元增长率 | − |
||||
| 省_转移支付依赖度 |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本文以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为准自然实验,将标准误聚类到城市层面,并基于式(1)估计了税收分成激励对经济波动的影响。表2汇报了基准回归结果。列(1)为未添加任何控制变量,仅控制城市和年份固定效应的估计结果。根据表2的估计结果,税收分成激励的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列(2)在控制城市和年份双向固定效应的基础上引入了具有时变特征的控制变量。可以发现,税收分成激励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列(3)将城市层面的时变控制变量替换为控制变量期初值与年份趋势的交互项。可以发现,税收分成激励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假设1得到验证。因此,在税基共享型分税体制确立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的提升对抑制地方经济波动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这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政策导向相契合。
| (1) | (2) | (3) | |
| 经济波动 | 经济波动 | 经济波动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控制变量 | 时变值 | 控制 | |
| 城市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年份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N | |||
| R2 | |||
|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t值;下表同。 | |||
(二)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本文从多个维度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为处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分别构建了基于空间相关性与历史相关性的工具变量进行估计,结果表明在控制内生性后核心结论依然成立;(2)事前趋势检验发现,改革前处理组与对照组的经济波动无显著性差异,该结果为平行趋势假设提供了间接支持,动态效应分析进一步显示政策效果具有持续性;(3)通过随机设定处理强度与处理时间进行安慰剂检验,本文排除了估计结果由随机因素驱动的可能;(4)为控制同期其他政策的干扰,本文在模型中逐一加入了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新《预算法》实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变量,核心估计结果依然稳健;(5)本文还进行了包括替换控制变量引入方式、替换关键变量测度方式、改变聚类标准误层级以及剔除特殊样本在内的多种敏感性测试,结果均表明基准结论是稳健的。
五、异质性分析
(一)经济特征异质性
1. 电子商务水平
本文以各城市距杭州的球面距离作为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代理变量,按中位数将样本分为两组开展分组回归。距杭州的地理距离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逆向指标,距离越远表明该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越差。根据回归结果,税收分成激励的稳经济效应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更差的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出现这一结果的核心原因在于,电子商务的兴起打破了传统商品流通的地域限制,使商品消费地与生产地呈现分离态势。在增值税生产地征收原则下,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及偏远地区,因本地商品消费外流、生产端税源流失而面临较大的增值税收入损失压力。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显著增强了增值税对地方财源的支持作用,进一步体现了增值税税源的重要性。这一制度变化使得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差地区的地方政府主动采取措施留住税源企业。地方政府会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加大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力度。这些举措使税收分成激励的稳经济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2. 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以改革前一年城市人均GDP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代理变量,按中位数将样本分为两组开展分组回归。根据异质性检验结果,税收分成激励抑制经济波动的效果在经济发展水平更差的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可能的原因在于:经济发展水平更差的地区往往面临更大的财政压力,在缺乏税收分成激励的情况下,这些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短视化”发展策略的可能性更高。当税收分成激励实施后,在当期财力显著改善与未来持续税收分成收益的双重影响下,地方政府转变发展策略的动机显著增强,从而抑制因“短视化”行为引发的地方经济波动。
3. 经济周期阶段
本文以HP滤波后的GDP相对缺口为依据,将低于中位数的样本定义为经济下行阶段,反之则定义为经济上行阶段。根据回归结果,无论经济周期处于哪个阶段,税收分成激励都能显著抑制地方经济波动。当经济周期处于下行阶段时,税收分成激励的稳经济效应更明显。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当地方宏观经济发展处于上升阶段时,地方政府基本不会面临财政压力约束,这时增值税分成带来的财政激励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就稍显不足;处在经济下行阶段的地区受到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分成激励后,地方政府就更有信心和能力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4. 产业结构合理化
本文以改革前一年各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按中位数进行分组回归。其中,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参照干春晖等(2011)的思路利用泰尔指数法进行测度,泰尔指数绝对值越大表明产业结构越不合理。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对泰尔指数绝对值取相反数作为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的衡量指标。根据回归结果,税收分成激励抑制经济波动的效果在产业结构更合理的地区表现得更为显著。这意味着,产业结构合理化强化了财政激励政策的经济“稳定器”功能。税收分成激励有助于引导地方政府行为从追求“土地财政”转向培育长期“可持续税基”。在产业结构合理的地区,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更高,市场机制更为完善。在更加合理的产业结构布局基础上,当地方政府因税收分成激励将财政资源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或公共服务等领域时,其就能更快、更精准地将资源配置到生产率更高的部门和企业,从而快速产生新的可持续经济增长点。
(二)财政特征异质性
1. 事权对财权偏离度
1994年分税制改革增强中央政府财力的同时也可能引起纵向财政失衡,这使地方政府长期面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事权对财权的偏离是导致地方政府行为“短视化”的重要原因。本文以财政支出分权减去财政收入分权之差衡量事权对财权的偏离程度。
2. 转移支付不确定性
限于转移支付数据可得性,本文在省级层面通过对各省市过去三年的转移支付增长率求标准差得到转移支付不确定性指数。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改革前一年转移支付不确定性指数的中位数进行分组回归。根据回归结果,无论是从经济意义还是统计显著性来看,转移支付不确定性更高的地区税收分成激励的稳经济效应更好。这说明,税收分成激励作为一种可预期的稳定收入来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因转移支付不确定性而面临的预算管理困境,因而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3. 财政可持续性
本文参考马光荣等(2023)的测度方法计算了2015年各省级行政区的财政发展分项指数。将财政收入稳健指数、债务可持续指数、社保基金可持续指数归类为财政可持续性指标,进行财政可持续性方面的异质性分析。根据回归结果,在财政收入稳健指数、债务可持续指数和社保基金可持续指数越高的地区,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经济波动的抑制效应更显著。这里的财政可持续性是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偏好和能力的直观体现。当财政收入稳健指数、债务可持续指数和社保基金可持续指数越高时,地方政府更依赖增值税等主体税种收入,其经济发展策略原本就更加稳健,就业保障支持力度也更强,因此税收分成激励可以抑制经济波动。
六、作用机制分析
(一)直接传导渠道
1. 经济波动传导路径
在中国,房地产投资和土地财政长期都是地方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现有研究也表明,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波动密切相关(梅冬州等,2018;周慧珺等,2024)。由此来看,如果税收分成激励要抑制地方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和土地财政是重要的影响领域。此外,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和库兹涅茨产业结构理论,产业结构会随着经济发展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逐渐演变。中国的地方政府可能具有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升级的动机,由此可能导致产业结构升级进程出现波动,最终表现为经济波动。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房地产投资波动、土地出让收入波动和产业结构升级波动三个方面考察税收分成激励抑制地方经济波动的直接传导渠道。参照经济波动的测度方法,本文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土地出让收入、产业结构升级用HP滤波法得到相应指标的短期波动程度。其中,产业结构升级以基于夹角余弦法测度的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标衡量(付凌晖,2010)。本文分别以房地产投资波动、土地出让收入波动和产业结构升级波动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参数估计。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列(1)、列(3)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对房地产投资波动和产业结构升级波动均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列(2)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对土地出让收入波动具有抑制效应,但统计上不显著。这一结果与已有文献相呼应(梅冬州等,2018;周慧珺等,2024)。
| (1) | (2) | (3) | (4) | (5) | |
| 房地产投资波动 | 土地出让收入波动 | 产业结构升级波动 | GDP努力 | GDP信心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变量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城市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年份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N | |||||
| R2 |
2. 经济增长的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经济增长的目标管理行为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构建“GDP努力”和“GDP信心”两个指标来表示地方政府的增长目标管理行为,进而检验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目标管理行为的影响。
(二)地方政府行为“去短视化”效应
1. 土地配置兼顾经济发展与公益事业
土地配置行为直观地体现了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策略。长期以来,利用低价出让工业用地谋求经济增长、高价出让商住用地补充地方财力是典型的“以地谋发展”模式。这种模式造成了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策略的扭曲,不利于经济稳定。本文从地方政府土地配置的视角考察税收分成激励促使地方政府行为“去短视化”并抑制经济波动的作用机制。本文基于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的供地明细,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工矿仓储”的统一视为工业用地,将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和“商务金融”的统一视为商服用地,将供地方式为“划拨”的视为公益事业供地,将符合要求的条目在城市层面进行加总。
相关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列(1)、列(2)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促进了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地配置面积,但并未导致工业用地配置比例的显著变化。税收分成激励虽然促使地方政府以提升工业用地供应的方式去培育税源企业,但并未造成对工业用地的过度供应,没有造成地方土地配置的进一步失衡。列(3)、列(4)的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提升了地方政府对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表现为在土地配置中显著增加了以划拨方式出让的面积,但在供地比例上的支持尚不明显。列(5)、列(6)的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显著抑制了地方政府商服金融用地的配置比例,但对供给面积抑制效应尚不明显。可见,税收分成激励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使地方政府有能力、有意愿以更加稳健的方式扭转过去土地配置中过度依靠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综上所述,税收分成激励既能促使地方政府重视经济发展,通过工业用地供应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稳固可持续税源,还能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使地方政府提升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受财政压力约束和“为增长而竞争”双重激励,往往会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优先重视生产性支出(卢盛峰等,2025);税收分成比例提升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使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财力去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宋丽颖等,2022;Xu等,2024),增加经济韧性和风险抵御能力。
| (1) | (2) | (3) | (4) | (5) | (6) | |
| ln工业用地面积 | 工业用地面积占比 | ln划拨土地面积 | 划拨土地面积占比 | ln商服金融用地 | 商服金融用地占比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变量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城市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年份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N | ||||||
| R2 |
2. 完善市场准入与企业退出制度
本文从完善市场准入与企业退出制度的角度来进一步考察税收分成激励通过促使地方政府行为“去短视化”来稳定地方经济的作用机制。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措施对原增值税税基行业和原营业税税基行业的影响具有结构性差异。随着改革措施的推行,地方政府在发展偏好上会逐渐增强对原增值税税基行业的重视(谢贞发和王震,2025)。本文从原增值税税基行业和原营业税税基行业分别选择相应的代表性行业进行实证分析。对原增值税税基行业,本文选择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作为代表性行业。原营业税涉及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诸多行业。考虑到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属于其中税率较高的行业,本文选择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作为原营业税税基行业的代表。此外,现有研究认为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会倾向于支持金融和房地产等地方税源行业来推动经济增长(Han和Kung,2015;陈思霞等,2017),这种单一化、趋同化的发展模式正是加大宏观经济运行风险的重要原因。
基于天眼查网站的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可获取企业的行业归属、注册和退出时间,将其在“城市—年份—行业”层面汇总后可得到城市层面各行业企业进入、退出市场的面板数据。考虑到不同城市规模下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数量的可比性问题,本文对各行业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数量求增长率后再引入回归模型,得到如表5所示的结果。列(1)、列(2)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在5%的水平下显著促进了批发零售业的企业进入市场,但并未显著导致企业退出市场。可见,税收分成激励有助于促使地方政府改善批发零售业的市场准入环境,促进了该行业微观主体进行创业。列(3)、列(4)结果表明,税收分成激励对制造业企业进入增长率的促进作用不显著,但显著促进了退出增长率。这并不意味着税收分成激励恶化了制造业营商环境。在税收分成激励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出于税源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考虑会更加重视制造业转型升级。因此,地方政府开始淘汰落后制造业并大力吸引和培育服务型制造等高端制造业企业,由此增加了制造业企业退出增长率。列(5)至列(8)结果表明,无论是金融业还是房地产业,税收分成激励能够促进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可见,税收分成激励也改善了原营业税行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的制度环境。在充分竞争、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行为只取决于优胜劣汰这一基本竞争规律。一方面,税收分成激励使地方财政压力有所缓解,从而有动机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优化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和构建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税收分成激励会使得地方政府偏好原增值税行业,使得原营业税税基行业在扶持力度下降的同时也减少了各种扭曲情况。综合来看,地方政府在税收分成激励下变得更具长远眼光,更注重通过市场环境建设来维持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 原增值税税基行业 | 原营业税税基行业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批发零售业企 业进入增长率 |
批发零售业企 业退出增长率 |
制造业企业 进入增长率 |
制造业企业 退出增长率 |
金融业企业 进入增长率 |
金融业企业 退出增长率 |
房地产业企业 进入增长率 |
房地产业企业 退出增长率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变量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城市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年份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N | ||||||||
| R2 | ||||||||
七、拓展分析:税收分成激励与逆周期调节的协同效应
逆周期调节具有控制债务风险、转变增长模式和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王姝黛,2020;马文涛和董松柯,2021;许艺煊,2023),税收分成激励与地方政府逆周期行为很可能存在协同效应。本文以Aghion和Marinescu(2007)、莫凡等(2019)所采用的局部高斯权重最小二乘法测度各城市财政逆周期调节程度。
| (1) | (2) | (3) | (4) | |
| 经济波动 | 经济波动 | 经济波动 | 经济波动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 |
|
| D_VAT |
−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变量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城市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年份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控制 |
| N | ||||
| R2 | ||||
| 交互项变量M | 财政收入逆周期 | 财政支出逆周期 | 财政赤字逆周期 | 固定投资逆周期 |
八、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在中国经济转型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至关重要。本文基于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这一准自然实验构建强度双重差分模型,利用2009—2023年中国城市面板数据检验了税收分成激励对地方经济波动的抑制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并从央地协同视角探讨了其与地方逆周期调节的协同关系。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税收分成激励能够显著抑制地方经济波动。第二,该效应存在异质性。在电子商务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处于下行期及产业结构更合理的地区,该效应更为明显;在事权与财权偏离度较高、转移支付不确定性较大的地区,以及地方财政收入稳健性、债务可持续性与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较好的地区,该效应更显著。第三,机制分析表明,税收分成激励通过直接抑制房地产投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波动来发挥作用。另外,税收分成激励也能促使地方政府行为“去短视化”。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以秩序与活力相统一作为协调央地关系的基本准则,进一步优化税基共享型分税制财税体制。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应充分借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的实践经验,组织财税领域资深专家、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官员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成比例的提升方案进行科学论证。选择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将调整央地税收分享比例策略从增值税向其他税种拓展。在未来的消费税改革中,应探索建立并积极试点消费税央地共享机制。政府应建立一套规范化、动态化、可预期的共享税分享比例调整机制,确保既能维护中央政府的税收,又能正确引导地方政府发展策略。
第二,尽快将中期预算管理改革纳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提升地方政府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动机和能力。逆周期调节是政府抑制经济波动的重要政策工具。中期预算框架是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制度基础。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框架的过渡形式,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要继续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优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并及时总结经验,平稳有序地推进中期预算管理改革。此外,还应在相关法律修订时补充对中期预算框架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律形式将中期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清晰、完整的中期预算管理体系。
第三,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考虑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增值税横向分享清算等问题,让财税体制改革带来的财政激励发挥作用。首先,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合理可能不利于地方经济平稳发展。应适度提升中央财政事权,权责对称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体系是激励相容的多层级委托代理体系的关键,构建新型权责明晰的央地关系对维持央地关系秩序与活力相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其次,转移支付的不确定性会引起地方财政收入波动,进而对经济波动产生不利影响。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关注地方财力培养。随着地方财力的逐步改善,要想让地方政府更科学地分配财政资金和提高财政资金政策效能,就需要优化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建立科学、透明、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可预期性。最后,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发展对现行的增值税分配体系造成了较大冲击。只有改革现有的增值税征管体制,建立共享的横向税收分享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数字经济发展引起的横向税收分配失衡问题。
| [1] | 陈思霞, 许文立, 张领祎. 财政压力与地方经济增长——来自中国所得税分享改革的政策实验[J]. 财贸经济, 2017(4): 37–53. DOI:10.3969/j.issn.1002-8102.2017.04.003 |
| [2] | 付凌晖. 我国产业结构高级化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 统计研究, 2010(8): 79–81. DOI:10.3969/j.issn.1002-4565.2010.08.011 |
| [3] | 干春晖, 郑若谷, 余典范. 中国产业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和波动的影响[J]. 经济研究, 2011(5): 4–16. |
| [4] | 龚旻, 张帆. 中国地方政府的“相机抉择依赖症”与地区经济波动[J]. 当代财经, 2015(3): 3–12. |
| [5] | 贾俊雪, 郭庆旺, 赵旭杰. 地方政府支出行为的周期性特征及其制度根源[J]. 管理世界, 2012(2): 7–18. DOI:10.19744/j.cnki.11-1235/f.2012.02.002 |
| [6] | 李红霞, 张亚璟, 马艳. 税收分成、财政激励与企业异地投资——基于增值税五五分成的准自然实验[J]. 当代财经, 2024(3): 30–42. DOI:10.13676/j.cnki.cn36-1030/f.20240011.001 |
| [7] | 刘建民, 刘晓函, 吴金光. 税收分成、财政激励与地方财政可持续性——基于增值税五五分成的准自然实验[J]. 中国软科学, 2023(4): 162–176. DOI:10.3969/j.issn.1002-9753.2023.04.016 |
| [8] | 卢盛峰, 田慧, 李成. 财政收入、支出结构激励与民生性公共服务供给[J]. 经济研究, 2025(2): 141–157. |
| [9] | 鲁玮骏. 省以下税收分成、转移支付与县域经济增长[J]. 财贸研究, 2024(6): 59–75. DOI:10.19337/j.cnki.34-1093/f.2024.06.005 |
| [10] | 吕冰洋, 李钊, 马光荣. 激励与平衡: 中国经济增长的财政动因[J]. 世界经济, 2021(9): 3–27. DOI:10.19985/j.cnki.cassjwe.2021.09.002 |
| [11] | 马光荣, 吕冰洋, 窦艺. 中国各地区财政发展指数的构建、测度与评价[J]. 财经智库, 2023(2): 5–22. |
| [12] | 马文涛, 董松柯. 逆周期调节、公共资本与经济增长[J]. 经济科学, 2021(2): 5–18. DOI:10.12088/PKU.jjkx.2021.02.01 |
| [13] | 梅冬州, 崔小勇, 吴娱. 房价变动、土地财政与中国经济波动[J]. 经济研究, 2018(1): 35–49. |
| [14] | 莫凡, 林峰, 杨卓文. 金融约束能解释中国财政政策顺周期性吗——来自地级市的经验数据[J]. 学术研究, 2019(5): 98–104. DOI:10.3969/j.issn.1000-7326.2019.05.015 |
| [15] | 庞凤喜, 董怡君. 分税制改革三十年: 央地税收关系画像及其效应分析[J]. 税务与经济, 2024(6): 4–15. |
| [16] | 彭飞, 蔡靖, 吴华清. 增值税分成、财政激励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内在机制与经验证据[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23(3): 70–90. DOI:10.13653/j.cnki.jqte.2023.03.002 |
| [17] | 石绍宾, 尹振东, 汤玉刚. 财政分权、融资约束与税收政策周期性[J]. 经济研究, 2019(9): 90–105. |
| [18] | 宋丽颖, 张安钦, 温军. 税收分成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机制分析和经验证据[J]. 财政研究, 2022(7): 3–15. DOI:10.19477/j.cnki.11-1077/f.2022.07.007 |
| [19] | 孙琳, 王姝黛. 中期支出框架与走出“顺周期陷阱”——基于88个国家的数据分析[J]. 中国工业经济, 2019(11): 5–23. DOI:10.3969/j.issn.1006-480X.2019.11.002 |
| [20] | 王姝黛. 逆周期财政政策能够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吗?——理论变迁与经验数据分析[J]. 南方经济, 2020(5): 1–17. DOI:10.19592/j.cnki.scje.370544 |
| [21] | 项后军, 巫姣, 谢杰. 地方债务影响经济波动吗[J]. 中国工业经济, 2017(1): 43–61. DOI:10.19581/j.cnki.ciejournal.2017.01.003 |
| [22] | 谢贞发, 王震. 新增值税分成激励与制造业企业“脱虚返实”[J]. 世界经济, 2025(7): 133–163. DOI:10.19985/j.cnki.cassjwe.2025.07.007 |
| [23] | 谢贞发, 张佼雨. 税收分成激励与地方公共产品配置——基于省以下税收分成变化的实证检验[J]. 财政研究, 2021(1): 57–73. DOI:10.19477/j.cnki.11-1077/f.2021.01.005 |
| [24] | 谢贞发, 朱恺容, 李培. 税收分成、财政激励与城市土地配置[J]. 经济研究, 2019(10): 57–73. |
| [25] | 许艺煊. 我国财政支出逆周期调节的稳增长效应[J]. 财政研究, 2023(8): 44–57. DOI:10.19477/j.cnki.11-1077/f.2023.08.008 |
| [26] | 詹新宇, 刘文彬. 税收分成对经济增长目标管理的激励效应[J]. 税务研究, 2021(4): 128–133. DOI:10.19376/j.cnki.cn11-1011/f.2021.04.021 |
| [27] | 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课题组. 外部冲击频发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空间[J]. 经济学动态, 2022(5): 3–14. |
| [28] | 周慧珺, 傅春杨, 王忏. 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土地财政与经济波动[J]. 经济研究, 2024(1): 93–110. |
| [29] | 周克清, 吴近平. 税收分成激励促进了县域经济低碳发展吗——来自增值税“五五分成”改革的证据[J]. 财经科学, 2024(10): 53–68. |
| [30] | 朱军, 许志伟. 财政分权、地区间竞争与中国经济波动[J]. 经济研究, 2018(1): 21–34. |
| [31] | Aghion P, Marinescu I. Cyclical budgetary policy and economic growth: What do we learn from OECD panel data?[J]. NBER Macroeconomics Annual, 2007, 22: 251–297. DOI:10.7551/mitpress/9780262015318.003.0008 |
| [32] | Chen Y X, Lyu B Y, Ma G R. Revenue sharing, fiscal incentives, and economic growth: Evidence from China[J]. Kyklos, 2024, 77(1): 149–183. DOI:10.1111/kykl.12362 |
| [33] | Ding Y, McQuoid A, Karayalcin C.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fiscal reform,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 China Economic Review, 2019, 53: 152–167. DOI:10.1016/j.chieco.2018.08.005 |
| [34] | Han L, Kung J K S. Fiscal incentives and policy choices of local governments: 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15, 116: 89–104. DOI:10.1016/j.jdeveco.2015.04.003 |
| [35] | Liu Y Z, Tai H, Yang C P. Fiscal incentives and local tax competition: Evidence from China[J]. The World Economy, 2020, 43(12): 3340–3356. DOI:10.1111/twec.12959 |
| [36] | Maravalle A, Claeys P. Boom–bust cycles and procyclical fiscal policy in a small open economy[J]. Journal of Policy Modeling, 2012, 34(5): 735–754. DOI:10.1016/j.jpolmod.2012.01.011 |
| [37] | McManus R, Ozkan F G. On the consequences of pro-cyclical fiscal policy[J]. Fiscal Studies, 2015, 36(1): 29–50. DOI:10.1111/j.1475-5890.2015.12044.x |
| [38] | Pang Y M, Wang M M.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energy intensity: Evidence from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of VAT revenue-sharing reform in China[J]. Journal of Public Policy, 2025, 45(1): 23–44. DOI:10.1017/S0143814X24000254 |
| [39] | Ravn M O, Uhlig H. On adjusting the Hodrick-Prescott filter for the frequency of observations[J].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2002, 84(2): 371–376. DOI:10.1162/003465302317411604 |
| [40] | Xu X Y, Yang X B, Lian H P. How does tax revenue sharing affect local government governance?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Chinese cities[J]. Finance Research Letters, 2024, 64: 105473. DOI:10.1016/j.frl.2024.105473 |
| [41] | Yang Z. Tax reform,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New evidence from China[J]. Economic Modelling, 2016, 59: 520–528. DOI:10.1016/j.econmod.2016.07.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