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研究》
2025第51卷第1期
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基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准自然实验
考秀梅1 , 谢申祥2     
1. 南开大学 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
2. 山东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摘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开放促发展的重要路径。文章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切入点,采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研究表明,负面清单制度显著促进了省际市场整合。其作用机制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效减少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优化了地区资源配置,并显著推动了地区专业化生产,从而促进了地区间市场整合。进一步分析表明,双边政策协同开放比单边制度开放具有更加显著的市场整合效应。制度型开放有效削弱了市场整合的地理障碍,在空间距离较短、双边信任关系良好以及知识创新结构互补的条件下,制度型开放政策的市场整合效应更加显著。负面清单制度显著促进了东部地区内省份间、中部地区内省份间以及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市场整合,但对西部地区内以及中部与西部地区间的市场整合作用有限。文章基于正式制度建设的视角,探讨了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问题,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市场准入视角的经验证据。
关键词: 制度型开放    市场整合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The Market Integration Effect of Institutional Opening-up: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Based on the Negative List for Market Access
Kao Xiumei1, Xie Shenxiang2     
1. School of Economics,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250014, China
Summary: For a long time, the fragmentation of the domestic market has significantly impeded the unified allocation and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domestic resources.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for market access delineates the boundary of local government actions in terms of “negative lists”, constraining local governments’ capacity to impose administrative barriers or intervene in capital inflows and enterprise entry. This approach effectively lowers market entry barriers, dismantles market fragmentation, and facilitates market integration.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multi-time DID model based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for market access, and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titutional opening-up policy and market integr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significantly promotes inter-provincial market integration. Mechanism testing shows that this promotion effect is mainly achieved by reducing local protectionism, optimizing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promoting regional specialized production. Further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market integration effect under bilateral coordinated opening-up is much more significant than that under unilateral opening-up. Institutional opening-up effectively weakens the geographical barrier of market integration.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promotes market integration between provinces in the eastern and central regions, as well as between the eastern and central/western regions, but does not promote market integration within the western region and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The contribution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First, it investigates for the first time the concrete manifestations regarding the market integration effect, enriching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concerning the evaluation of policy effects related to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for market access. Second, it identifies two primary pathways through which the negative list system can facilitate market integration, which not only elucidates the institutional advantages of the system in balancing governmental authority with market mechanisms, but also promotes constructive interactions between government entities and market participants. Third, it examines how inter-provincial spatial distance, trust environments among provinces, and knowledge structures contribute to realizing effective market integration under an ope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prompting deeper reflection on understanding the synergy between formal systems and fostering a conducive soft-market environment.
Key words: institutional opening-up    market integration    negative list for market access    

一、引 言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作为经济活动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标准制定的透明度与国际化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中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特色财政激励体系在有效提升地方积极性、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吕冰洋和贺颖,2022),也引发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地区间资源要素流通受到地方政府限制,阻碍了国内资源的统一调配与综合利用,制约了“双循环”格局的构建。

在标准化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在要素流通与国内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进行了重要创新与探索。针对国内市场政府权力与市场行为边界模糊的问题,我国对标国际规则,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资本流通提供了明确的“可行”与“不可行”指引,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为资本进入设置了“红绿灯”。在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公平和意识形态等领域,这一制度为资本进入开放“绿灯”,在降低市场准入成本的同时,也对负面清单内的行业或领域设定了明确的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或禁止准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限制了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设置壁垒、干预资本流入与企业进入的能力,极大提升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有效约束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提升了地区专业化生产水平,对于推动国内市场大融合与国内大循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地方保护主义通常表现为设置地方性行政壁垒、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削弱了地方政府设置这类壁垒的权力。本文认为,基于市场准入视角的正式制度建设能够显著降低市场准入壁垒,其在市场一体化建设中的可行性和效果优于其他层面的措施。

现有文献中,基于市场准入视角探讨国内市场整合路径的研究比较匮乏。现有研究主要从自然地理因素、非制度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三个方面解释国内市场分割的成因,并从消除地理阻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制度设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等角度分析了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可行路径。例如,范欣等(2017)以及马鑫和黄涛(2023)验证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场整合的积极作用;曹春方等(2017)以及郑善强和周耀东(2023)则分别从地区关联和省际信任环境优化的角度探讨了非制度性因素对市场一体化的促进作用。在制度性建设方面,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财政体制建设(吕冰洋和贺颖,2022)、司法体系建设(陈刚和李树,2013)以及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张晖和吴伟豪,2023)等领域。然而,从市场准入视角,特别是从明确政府权力与市场行为边界的制度建设角度探讨国内市场一体化问题的研究比较欠缺。

关于负面清单制度政策效应的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企业微观层面的表现,如企业创新(周志方等,2023)、生产率(张宽等,2023)、信息披露行为(耿明阳等,2022张悦等,2023)以及企业投资表现(王雄元和徐晶,2022冉明东等,2023)等,但这些研究均未涉及对区域间经贸往来影响的探讨。事实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不仅对政策覆盖地区内的企业产生影响,而且对区域间经济发展动态具有深远意义。白俊等(2024)从异地投资视角出发,验证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跨区域投资的驱动效应,但其研究尚未从整体上揭示这一制度对区域间市场一体化表现的影响。

本文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切入点,探讨了这一正式性制度建设对市场一体化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省际市场整合度显著更高,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能够有效促进地区间市场整合;第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优化地区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地区专业化生产,从而促进市场整合;第三,这种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因省际地理阻隔、双边信任环境以及知识创新结构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丰富并拓展了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政策效应的研究。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这一制度对企业表现的影响,而尚未有研究探讨其市场一体化效应。事实上,作为破除地方保护壁垒、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被赋予了促进市场一体化的重要使命。本文考察了其市场整合效应的现实表现,为负面清单制度政策效应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补充。第二,本文揭示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和“促进地区专业化生产格局构建”两条核心路径实现市场整合的作用机制。这不仅凸显了这一制度在平衡政府权力与市场机制、促进政府与市场主体良性互动方面的优势,还从政府主体和产业布局视角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第三,本文为制度型开放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提供了非正式性制度建设视角的新思路。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识别正式性制度建设的经济后果及其政策效应,但结合市场软环境视角探讨正式性制度政策效应有效发挥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结合省际空间距离、信任环境以及知识结构等市场软环境因素,探讨了制度型开放下市场整合效应的有效发挥问题,为深入理解正式性制度与市场软环境建设的协同重要性提供了新的思考维度。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制度背景

长期以来,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共同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政府权力边界的模糊界定以及过度的市场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调节机制的有效运行,繁杂的行政审批流程使传统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在此背景下,我国从市场准入视角出发,在开放的道路上进行了更多探索与尝试,并逐步推进负面清单的试点与推广工作。2014年,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概念;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标志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正式实施,文件明确要求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市率先开展试点;2017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11个省市参与第二批试点工作;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与传统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相比,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行政审批流程复杂繁琐,而负面清单以“按程序进入、按条件进入”的市场准入方式取代了传统的审批制和核准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审批的核心逻辑,创新了市场准入的管理机制。“依法列单”“非禁即入”的治理理念能够有效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行为边界,降低地区隐性进入壁垒,从而显著减少企业进入成本。其次,“一单尽列”“全国统一”的治理范式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主体与管理部门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在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实现地区间市场治理的公平与公正(陈升等,2020)。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可以按照统一规则平等准入。

(二)理论分析

从市场分割的形成背景来看,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是国内市场分割的重要成因(Young,2000)。因此,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构建差异化的专业化生产结构是实现市场整合的两条关键路径。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管理权的下放以及央地事权与财权的划分赋予了地方政府更高的自主权,而地方政府自主权的扩张为其实施市场分割战略提供了空间。一方面,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发展,地方政府有动机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外地企业进入,如通过设定过高的检验标准或严格的技术要求来抬高外地企业的进入壁垒(李善民等,2019)。另一方面,为了保障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稳定,地方政府往往将资源配置向高税收项目倾斜。这种以高税收为导向的产业政策安排扭曲了以地区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向,导致省际产业结构趋同(吴意云和朱希伟,2015)。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不仅抑制了中国产业的专业化发展(Young,2000),还阻碍了地区资源禀赋优势的发挥,成为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障碍。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能够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破解市场分割困境。一方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限制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在地方保护主义背景下,设置行政壁垒、提高企业进入成本是实施市场分割战略的主要手段之一。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市场准入层面的行为边界,有效规范了地方政府行为,打破了其针对企业进入设置的地方保护主义壁垒,从而促进了市场整合。另一方面,经济开放度与企业大量进入是影响市场分割战略的重要因素(陈敏等,200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提升了经济开放水平,显著削弱了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有效性。Li等(2003)指出,当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需支付一定成本时,地方政府的区域性贸易保护现象更加严重,市场分割也更加明显。显然,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代表的制度型开放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成本,提升了企业进入效率,经济开放水平的提高将大幅减少区域性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从而促进市场整合。

随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市场进入壁垒逐渐瓦解,企业进入成本显著降低。更多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将增强地区竞争效应,淘汰落后且低效的产业,具有竞争优势的非国有企业在市场中得以留存。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涌入本地市场,企业经营形式呈现多样化,非国有企业的力量日益壮大,话语权显著提升。地方政府实施市场分割与地方保护的成本将大幅增加,其进行地方保护的主观动机将显著减弱(Li等,2003)。此外,外资的进入还可能导致大量跨区域的合资或合营企业集团进入市场,这将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陈敏等,2008),从而加速地区间市场整合。

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减少有助于纠正因地方政府干预而导致的资源配置扭曲。此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促进要素的自由流通,进一步优化了地区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了地区专业化生产格局的形成,从而促进了市场整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公平透明的准入规则,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在市场准入环节对生产要素流动进行限制和设置壁垒的空间(张宽等,2023),有效促进了地区间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

一方面,要素的自由流动能够优化地区资源配置,推动商品市场价格一体化。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地区间要素禀赋的差异是贸易产生的根本原因,各地区倾向于生产和出口使用本地丰裕要素的产品,这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向。同时,随着地区间贸易的发展,各地区生产要素价格将趋于均等化。在地区间生产技术相同的条件下,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差异决定了商品相对价格的差异。因此,要素自由流动所带来的要素价格均等化将显著促进地区间商品生产成本的趋同,从而推动商品市场价格一体化。

另一方面,要素的自由流动能够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深化专业化分工。Markusen(1983)指出,当地区间生产技术存在差异时,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将显著增强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产品生产的差异将进一步导致地区间要素回报率的差异,从而激发更多的要素流动,进一步增强地区比较优势。因此,在地方保护主义被削弱的背景下,要素的自由流动将通过深化地区专业化分工,助力商品市场一体化的实现。在理想状态下,各地区将根据比较优势进行生产与交换,地区专业化生产格局的构建为地区间经贸往来提供了客观基础,这对于充分发挥国内大市场的规模优势、促进国内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代表的制度型开放政策不仅能够显著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消除市场整合的阻力,还能有效优化地区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地区构建差异化的专业化生产格局,从而为市场整合提供产业结构基础。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能够显著促进地区间市场整合。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其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满足了制度型开放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制度型开放政策的典型代表之一。本文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为切入点,基于模型(1)考察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对市场整合的影响效应。

$ {Inte}_{ijt} = {\alpha _0} + {\alpha _1}{Neglist}_{ijt} + {\alpha}{X_{ijt}} + {\lambda _{ij}} + {\lambda _t} + {\mu _{ijt}} $ (1)

其中,ijt分别表示地区i、地区j和年份。被解释变量$ {Inte}_{ijt} $表示t年地区i和地区j之间的市场整合程度。参照现有文献的常用方法(桂琦寒等,2006陆铭和陈钊,2009吕越等,2018),本文采用相对价格法测算市场分割指数,并取其倒数的标准差来表征市场整合度。相对价格法是基于“一价定律”的修正方法,被广泛认可并用于测度市场整合度。当两地间商品价格差异较大时,即满足$ {P}_{i}(1-c) > {P}_{j} $$ {P}_{j}(1-c) > {P}_{i} $ 2时,地区间将发生套利行为。在无套利条件下,地区间商品相对价格$ {P}_{i}/{P}_{j} $将在区间[1−c, 1/(1−c)]内波动。当地区间市场整合度提高时,相对价格的波动区间会缩窄。因此,商品相对价格的波动范围能够有效反映市场整合度。该指标的具体构建过程如下:

首先,基于13类商品 3的价格指数,利用可获取的商品零售价格环比指数数据构建相对价格。

$ \Delta Q_{ijt}^{\text{k}} = {\text{ln}}(p_{it}^k/p_{jt}^k) - {\text{ln}}(p_{it - 1}^k/p_{jt - 1}^k) = {\text{ln}}(p_{it}^k/p_{it - 1}^k) - {\text{ln}}(p_{jt}^k/p_{jt - 1}^k) $ (2)

其次,对相对价格$ \Delta {Q}_{ijt}^{k} $取绝对值,以避免因地区i和地区j分子分母位置调换而导致的$ \Delta {Q}_{ijt}^{k} $$ \Delta {Q}_{jit}^{k} $互为相反数的问题。

$ |\Delta Q_{ijt}^{\text{k}}| = |{\text{ln}}(p_{it}^k/p_{it - 1}^k) - {\text{ln}}(p_{jt}^k/p_{jt - 1}^k)| $ (3)

再次,参照Parsley和Wei(2001)的方法,通过去均值化处理,剔除因商品异质性而导致的不可加性问题。去均值化的原理在于:假设两地间k类商品的相对价格同时受到与商品特定特征相关的系统性因素(定义为$ {\alpha }^{k} $)以及两地间特定市场环境相关因素(定义为$ {\varepsilon }_{ijt}^{k} $)的影响,即$ \left|\Delta {Q}_{ijt}^{k}\right|={\alpha }^{k}+{\varepsilon }_{ijt}^{k} $

$ |\Delta Q_{ijt}^{\text{k}}| - \overline {|\Delta Q_t^k|} = ({\alpha ^k} - \overline {{\alpha ^k}} ) + (\varepsilon _{ijt}^k - \overline {\varepsilon _{ijt}^k} ) $ (4)

定义$ {q}_{ijt}^{k} $为仅与地区间特定分割因素及随机因素相关的相对价格指数。由于$ {\alpha }^{k} $仅与商品种类相关,而与地区间特定因素无关,因此$ {\alpha }^{k} = \overline {{\alpha ^k}} $ ,由此可得:

$ q_{ijt}^k = \varepsilon _{ijt}^k - \overline {\varepsilon _{ijt}^k} = |\Delta Q_{ijt}^k| - \overline {|\Delta Q_t^k|} $ (5)

最后,计算地区间13类商品相对价格的波动方差$ {var(q}_{ijt}^{k}) $,这是现有文献中构建市场分割指数的常用方法。由于重点关注市场整合效应,本文进一步对市场分割指数取倒数,并计算其标准差作为地区间市场整合程度的衡量指标,记为$ {Inte}_{ijt} $

根据上述测算方法,本文对中国国内市场分割的整体演变趋势进行了统计分析(见图1)。 4近二十年来,中国国内市场分割呈现阶段性波动特征,但整体上国内市场一体化整合趋势显著。 5具体而言,在中国加入WTO后的初期,国内市场分割指数先上升后下降。这一现象与中国经济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密切相关。对外开放度的提升使一定程度的市场分割更有利于地区经济增长,国际贸易规模经济效应的扩大促使地方政府放弃国内市场规模经济效应,从而加剧了市场分割(陈敏等,2008陆铭和陈钊,2009)。然而,随着市场开放度的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实施地方保护的成本增加,外资企业的进入以及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促进了国内地区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了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陈敏等,2008)。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国内市场整合进程产生了短暂干扰,但2010年后市场整合态势逐步恢复。2014年后,一系列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开放平台的建立在短期内再次激发了市场分割动机,但随后趋于缓和。2020年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地区间经贸往来受限,市场分割现象有所加剧。

图 1 2003—2021年全国市场分割演变趋势

从各省份市场分割的逐年演变趋势来看, 6整体上各省份的市场分割趋势较为一致,均呈现波动式下降的特征。其中,天津、上海和西藏的市场分割程度较高。天津和上海作为直辖市,其特殊地位可能导致其实施的政策与其他省份有所不同;同时,直辖市经济较为发达且区域面积较小,便于政府实施行政干预(陈敏等,2008)。而由于西藏特殊的地形地貌、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相对封闭的经济环境,其市场分割程度较高。 7

核心解释变量$ {Neglist}_{ijt} $表示地区i与地区j之间负面清单实施状态的变化。具体而言,本文以省际组合ij为单位,以其中的单边省份i为焦点省份,为该焦点省份定义处理组与控制组。例如,以省份A为焦点省份,将省际组合AB作为AC的控制组,其中省份B为非试点地区,省份C为试点地区。对于省际组合ij,若省份jt年开始实施负面清单,则在t年及之后取值为1,否则为0。 8

控制变量$ {X}_{ijt} $的选取参照曹春方等(2017)的研究,主要包括地区财政分权程度、GDP增长率、地区技术差距、地区开放程度以及地区政府干预程度。$ {\lambda }_{ij} $$ {\lambda }_{t} $分别为省际组合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 {\mu }_{ijt} $为随机误差项。本文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 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变量符号 变量名称 变量定义 观测值 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Inte 市场整合程度 地区之间商品相对价格波动标准差的倒数 8370 0 1 −2.021 6.176
Neglist 负面清单实施程度 定义见上文 8370 0.122 0.327 0 1
Czfq 地区财政分权程度 地区地方政府人均财政支出/(中央人均财政支出+
地区地方政府人均财政支出)
8370 0.860 0.043 0.753 0.961
GDPgrowth 地区GDP增长率 地区GDP同比增长率 8370 0.113 0.066 −0.224 0.271
Tecgap 地区技术差距 地区人均GDP/全国人均GDP 8370 1.063 0.480 0.426 2.469
Open 地区开放程度 地区进口总额/地区GDP 8370 0.135 0.208 0.004 1.314
Interven 地区政府干预程度 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地区GDP 8370 0.277 0.209 0.106 1.379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基于“省际组合—年份”维度的数据,细致考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市场整合效应。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涵盖2010—2018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两两配对数据,共计8 370(9×31×30)个观测值。市场整合指数经过标准化处理,其均值为0,标准差为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基于模型(1)进行回归分析,基准回归结果见表2。其中,列(1)未纳入控制变量,列(2)在列(1)的基础上加入了控制变量。结果显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1%的水平上对地区间市场整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表 2 基准回归结果
(1) (2)
$ {Neglist}_{ijt} $ 0.193*** 0.166***
(4.22) (3.65)
控制变量 未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N 8370 8370
adj. R2 0.310 0.324
F 17.773 23.653
  注:******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聚类到省际组合层面的t值。下表同。

(二)平行趋势检验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识别负面清单制度的市场整合效应,使用该方法的前提是处理组与控制组在政策冲击前需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为此,本文以政策冲击前一年的数据作为参照基准,基于如下模型进行平行趋势检验:

$ Int{e}_{ijt}={\beta }_{0}+{\displaystyle \sum _{n=-4且n\ne -1}^{n=2}{\beta }_{1}T rea{t}_{ij}\times Pos{t}_{n}}+{\beta }{X}_{ijt}+{\lambda }_{ij}+{\lambda }_{t}+{\mu }_{ijt} $ (6)

其中,$ {Treat}_{ij} $为处理组虚拟变量,若省际组合i—j属于处理组,则取值为1,否则为0;$ {Post}_{n} $为时间虚拟变量,本文将政策实施前第四年及之前年份统一定义为$ {Post}_{-4} $

图2结果显示,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之前,试点省际组合与非试点省际组合的市场一体化程度未表现出显著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在试点政策实施之后,试点省际组合的市场一体化程度显著高于非试点省际组合,这与上文回归结果一致。

图 2 平行趋势检验

(三)稳健性检验 9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重新定义解释变量;(2)重新划分处理组与控制组;(3)控制单边省份—时间变化趋势;(4)排除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对市场整合效应识别的潜在影响;(5)排除同期其他政策的干扰;(6)考虑政策实施时点的不一致性问题;(7)剔除直辖市和西藏地区的样本;(8)安慰剂检验。上述稳健性检验结果与上文基准结果一致,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五、拓展性分析

(一)作用机制分析

1. 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是国内市场分割形成并持续存在的重要因素,而行政性分权是我国市场分割的深层次原因。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有更强的动机保护本地企业,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银温泉和才婉茹,2001)。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加剧了市场分割,阻碍了市场一体化的实现。

根据上文理论分析,负面清单制度能够显著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地方保护主义动机难以直接构建指标进行衡量,而财政分权是地方保护主义动机存在的客观基础和重要体现,地区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实施区域性贸易保护的动机以及干预市场的能力越强。本文以2015年地区财政分权程度高低为基准,将省际组合等分为三组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如果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在财政分权程度较高的省际组合中更加显著,则表明制度型开放有效削弱了以地方保护主义为代表的市场分割现象。表3列(1)至列(3)结果显示,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主要在地方政府市场干预能力较强的省际组合中发挥作用,且三组回归均通过了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这表明基于市场准入视角的制度型开放政策能够有效纠正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所导致的地区间市场分割问题,助力市场一体化建设。

表 3 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1) (2) (3) (4)
地方保护干预能力较弱组 地方保护干预能力中等组 地方保护干预能力较强组 省际新设立子公司数量
$ {Neglist}_{ijt} $ 0.025 0.222** 0.327*** 0.152***
(0.26) (2.18) (4.45) (4.50)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2790 2790 2790 8370
adj. R2 0.296 0.308 0.288 0.763
F 7.677 5.958 19.122 18.785
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p 0.004*** 0.034** 0.000***
  注: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采用费舍尔组合检验方法。参照杨连星等(2023)的做法,本文对三组回归的组间系数差异性进行两两检验。其中,列(1)为列(1)与列(2)的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列(2)为列(2)与列(3)的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列(3)为列(3)与列(1)的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下表同。

进一步地,上文理论分析指出,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推动市场开放和促进企业大量进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有效性,从而促进市场整合。本文进一步考察了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进入的影响。考虑到异地设立子公司是上市公司进入市场的典型形式(王雄元和徐晶,2022),本文参照刘秉镰等(2022)的方法,构建每年省际新设立子公司数量指标,并以其自然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基于模型(1)进行回归分析。表3列(4)结果显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显著增加了其他地区企业在本地新设立子公司的数量。这表明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代表的制度型开放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异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而企业的大量进入将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2. 优化地区专业化生产结构

如上文理论所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将显著促进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推动地区专业化生产格局的形成,从而促进市场一体化。本文分别从优化地区资源配置和促进地区专业化生产两个角度展开分析。

第一,参照白俊红和刘宇英(2018)的方法,本文分别构建地区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的错配程度指标,以其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表4列(1)和列(2)结果显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显著改善了地区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的错配,优化了地区要素配置。

表 4 优化地区要素配置与促进地区专业化生产
(1) (2) (3) (4)
资本要素错配程度 劳动要素错配程度 地区专业化生产水平
$ {Neglist}_{ijt} $ −0.014** −0.065*** 0.022*** 0.014***
(−2.41) (−10.91) (4.90) (3.83)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8370 8370 8370 7440
adj. R2 0.895 0.969 0.904 0.958
F 30.905 206.315 9.856 9.557

第二,参照胡向婷和张璐(2005)以及张晖和吴伟豪(2023)的方法,本文构建地区专业化指数,公式如下:

$ K{S_{ij}} = \sum\limits_{{k} = 1}^{n} {{\bigg{|}}\frac{{{q_{ik}}}}{{{q_i}}} - \frac{{{q_{jk}}}}{{{q_j}}}{\bigg{|}}} $ (7)

其中,$ {q}_{ik} $$ {q}_{jk} $分别表示地区i和地区j在行业k的生产总值,$ {q}_{i} $$ {q}_{j} $分别表示地区i和地区j的生产总值。地区专业化生产指数$ {KS}_{ij} $用于衡量地区i和地区j之间生产结构的差异性,其取值范围为0到2。该指数越大,表明地区间产业结构差异越大,生产结构的互补性越强;反之,则表明地区间生产结构越相似。本文采用两种行业划分标准对$ {KS}_{ij} $进行了测算。首先,测算地区间三大产业的结构差异;其次,将第二、三产业细分为八大行业再次进行测算。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需要说明的是,细分行业数据缺乏2018年的统计,但回归结果一致。表4列(3)和列(4)结果显示,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后,试点地区间生产分工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差异加大,互补性增强。这表明试点地区间进行贸易的动机更强,更有可能突破地区间市场分割,从而实现市场整合。

(二)进一步分析

1. 地理阻隔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

较远的地理距离是市场分割存在的基础。为了检验地理阻隔是否构成限制制度型开放下市场整合效应发挥的客观因素,本文依据省际空间距离指标划分组别进行分组检验。本文预期,地区间距离越远,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越弱。特别地,为了排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干扰,本文以排除基础设施发展因素后的市场分割残差项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分组回归分析。表5列(1)至列(3)结果显示,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在不同组别间存在显著差异。距离较近组的市场整合效应显著高于距离中等组和距离较远组,而距离中等组与距离较远组之间基于费舍尔组合检验方法的系数差异性检验未通过,表明这两组间的市场整合效应无显著差异。总体而言,较远的空间距离和较高的通行成本会显著削弱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而较近的空间距离则与制度型开放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市场整合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因此,突破地理阻隔、构建发达的交通网络系统对于制度型开放背景下的市场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表 5 地理阻隔与双边信任环境
(1) (2) (3) (4) (5) (6)
距离较近组 距离中等组 距离较远组 双边信任环境较差组 双边信任环境良好组 双边信任环境优异组
$ {Neglist}_{ijt} $ 0.273*** 0.077 0.137* 0.132 0.280*** 0.213***
(3.53) (0.96) (1.69) (1.53) (3.20) (2.99)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2790 2790 2790 3078 2520 2772
adj. R2 −0.117 −0.126 −0.115 0.347 0.287 0.366
F 1.924 0.708 0.942 7.848 2.283 13.287
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p 0.000*** 0.150 0.008*** 0.004*** 0.148 0.098*

2. 双边信任环境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

地方保护主义、自然地理因素以及制度环境差异被认为是市场分割的主要成因(杨继彬等,2021)。而地区间非正式性制度因素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地区间信任环境的建立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异地投资(曹春方等,2019),增强地区间贸易往来,从而削弱市场分割。为了检验双边信任环境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效应是否存在关联,本文参照张维迎和柯荣住(2002)的方法,基于2000年中国企业家调查数据,以某地区被认为是最受信任地区的回答者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例来衡量该地区的信任度,并对两两地区的信任度取均值作为省际信任度指标。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信任通常长期保持稳定(Uslaner,2002;张维迎和柯荣住,2002),且近年研究仍在使用2000年中国企业家调查数据来刻画地区信任(杨继彬等,2021)。因此,本文认为使用该数据刻画地区间信任度是可行且可信的。本文依据省际信任度指标划分组别进行分组回归。表5列(4)至列(6)结果显示,双边信任环境越好,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越显著。因此,需要重视地区间非正式制度建设在推动市场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

3. 双边知识创新结构互补性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

企业通常倾向于选择与其知识创新结构互补的差异性企业进行合作(Berliant等,2006Fujita,2007Berliant和Fujita,2008)。地区间企业知识创新结构的互补性越强,地区间合作与贸易往来越密切。这有助于地区间商品价格趋同,实现市场整合。为了检验地区间知识创新结构互补性是否有助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效应发挥,本文参照陈国亮与唐根年(2016)以及李建成等(2022)的方法,构建双边知识创新结构差异指标$ {\mathit{C}}_{\mathit{i}\mathit{j}} $,并根据2015年双边知识创新结构差异大小划分组别进行分组回归。表6列(1)至列(3)结果显示,知识创新结构相似的地区间并未因制度型开放举措而实现市场整合,而知识创新结构互补性较强的地区间则在制度型开放的背景下呈现显著的市场整合特征。因此,需要结合地域特点,促进地区间知识创新的专业化发展,实现协同发展,共同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表 6 双边知识创新结构互补性与政策协同
(1) (2) (3) (4)
知识创新结构相似组 知识创新结构较为互补组 知识创新结构互补组 双边政策协同
$ {Neglist}_{ijt} $ 0.023 0.282*** 0.210***
(0.28) (3.44) (2.64)
$ {Neglist-both}_{ijt} $ 0.341***
(4.93)
$ {Neglist-one}_{ijt} $ 0.178***
(3.78)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2790 2790 2790 8370
adj. R2 0.344 0.309 0.339 0.326
F 4.418 4.681 13.138 22.875
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p 0.000*** 0.120 0.004***

4. 双边政策协同与制度型开放下的市场整合

单边政策开放主要通过资本的单向流动、单边地方保护主义动机的削弱以及单边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与专业化生产来驱动市场整合。而双边政策开放则有助于促进地区间要素的双向流动,加速双边地区的专业化生产,增强地区间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从而促进地区间经济交流,弱化市场分割。上文并未区分单边与双边试点市场整合效应的差异。为了考察单边制度开放与双边制度协同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差异,本文参照李建成等(2022)的方法,基于如下模型进行分析:

$ {Int}{{e}_{ijt}} = {\alpha _0} + {\beta _1}{Neglist-bot}{{h}_{ijt}} + {\beta _2}{Neglist-on}{{e}_{ijt}} + {\alpha}{X_{ijt}} + {\lambda _{ij}} + {\lambda _t} + {\mu _{ijt}} $ (8)

其中,$ {Neglist-both}_{ijt} $表示双边均为负面清单试点地区的虚拟变量,若在t年地区i和地区j均已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则取值为1,否则为0;$ {Neglist-one}_{ijt} $表示仅单边实行负面清单试点制度的虚拟变量,若在t年地区i和地区j中仅单边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则取值为1,否则为0。$ {\beta }_{1} $$ {\beta }_{2} $分别表示相对于双边均为非试点地区,双边均为试点地区与仅单边参与试点的市场整合效应的大小。表6列(4)结果显示,与双边均未参与试点相比,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前后,仅单边参与试点的省际市场整合效应高出0.178,而双边均参与试点的省际市场整合效应高出0.341。这表明,以双边均未参与试点为参照,双边均参与负面清单试点的市场整合效应比仅单边参与试点高出0.163。因此,市场的双向开放及开放政策的双向协调互动能够更有效地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5. 市场整合效应的跨区域特征

上文验证了制度型开放对破除省际市场分割的积极作用,但尚未深入探讨这种市场整合效应的区域性特征。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非同步性可能导致地区发展需求存在差异,从而对不同地区间的市场整合效应产生不同影响。显然,东部地区更快的改革步伐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显著优于中西部地区。同时,东部地区的土地成本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减弱。在此背景下,规模经济优势的最优发挥显得尤为重要(洪勇和许统生,2016)。因此,在中西部地区市场进入壁垒和进入成本进一步降低的情况下,东部地区更有可能主动进入中西部市场,从而推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市场整合。

本文依据地理位置将省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 11并将省际组合进一步划分为东部与东部、中部与中部、西部与西部、东部与中部、东部与西部以及中部与西部六类。表7结果显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显著促进了东部地区内、东部与中部以及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市场整合。这一结果与上述理论预期一致,表明中西部地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东部地区更加积极主动地进入新市场,从而推动了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市场一体化进程。

表 7 市场整合效应的跨区域特征
(1) (2) (3) (4) (5) (6)
东部与东部 中部与中部 西部与西部 东部与中部 东部与西部 中部与西部
$ {Neglist}_{ijt} $ 0.492*** 0.475** 0.214 0.418*** 0.353*** 0.025
(4.10) (2.60) (1.64) (4.35) (4.33) (0.22)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省际组合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年份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990 504 1188 1584 2376 1728
adj. R2 0.446 0.335 0.296 0.357 0.354 0.247
F 11.916 4.322 5.465 6.029 9.675 1.872

此外,中部地区内的市场整合效应也比较显著,而西部地区内以及中部与西部地区之间未表现出明显的市场整合效应。受限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西部地区难以成为中部地区开展贸易合作的目标市场。同时,西部地区复杂的地形环境为地区内市场分割提供了天然屏障,使得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难以充分发挥。因此,针对西部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发展阶段,需要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以促进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融合发展。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代表的制度型开放政策对破除市场分割、促进市场整合的积极作用。研究表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显著促进了地区间市场整合。从作用路径来看,一方面,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明确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领域,允许市场主体依法进入清单外领域。这直接降低了企业进入成本,促进了异地企业进入。市场竞争的加剧显著削弱了地方政府通过行政干预实施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有效性,从而有效推动了地区间市场整合。另一方面,地区间要素流通壁垒的降低优化了地区要素配置,促使地区产业结构按照资源禀赋优势发展。这有助于形成地区专业化生产结构,为地区间经济交往与合作提供客观基础,从而促进市场整合。此外,基于市场准入视角的制度型开放政策能够有效突破地理障碍所带来的市场分割,较近的地理距离有利于在制度型开放背景下实现市场整合。地区间信任环境的建立以及双边知识结构的互补性优势也为地区间市场整合提供了重要支持。双边政策的协同实施与地区间资本要素的双向流动对市场整合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从跨区域特征来看,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显著促进了东部地区内以及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市场整合,而中部与西部地区间以及西部地区内未表现出明显的市场整合迹象。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应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市场整合方面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需坚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以灵活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同时,应进一步提升双边地区的政策协调性,促进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此外,需重点关注并消除中西部地区内的市场整合障碍,破除中西部地区在产业层面和省际层面存在的市场化发展不公平阻碍,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其次,应依托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政府间合作机制,从根本上削弱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动机,推动各地基于资源禀赋优势构建专业化生产分工格局。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动机是市场分割的主要动因,其根源在于“锦标赛”式的官员晋升激励机制。因此,更新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的考核权重,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市场区域统筹发展战略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此外,现有政府间合作机制的虚化是区域一体化战略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刘志彪和孔令池,2021)。为了确保政府间合作机制落到实处,须从制度上杜绝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中央政府应牵头制定地方政府横向行为规范与治理制度,并通过法治化手段平衡地方政府间的博弈矛盾,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从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目标一致的多元化区域协调机制。

最后,应充分发挥非制度性因素在市场整合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加强地区间交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优化交通布局,降低货物运输、人力流动和信息交流的成本,从而促进地区间经贸合作与往来;高度重视省际双边信任关系的培育,通过建立跨区域贸易仲裁机构、统一执法标准,为双边贸易合作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助力信任关系的稳固建立;着力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知识产业创新结构,形成地区间优势互补的知识创新体系,为地区经济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1本文以省际对为单位,基于省际对的市场整合指标对于探究制度型开放下不同地区间市场整合效应的异质性变化特征将更为细致。

2$ {P}_{i} $$ {P}_{j} $分别表示地区i和地区j的商品销售价格,c$ 0<c<1 $)表示冰山成本,以单位价格下的损耗比例表示。

313类商品包括粮食、水产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家用电器、日用品、交通通信用品、化妆品、中西药品、书报杂志、燃料以及建筑材料和五金电料。

4国内整体市场分割指数的测度公式为:$ var\left({q}_{t}^{k}\right)=\left[{\sum }_{i\ne j}{var(q}_{ijt}^{k})\right]/N $,其中N为每年省际组合数目。

5本文的测算结果与范欣等(2017)以及吕越等(2018)的研究趋势一致。

6各省份市场分割指数的测度公式为:$ var\left({q}_{it}^{k}\right)=\left[{\sum }_{j\ne i}{var(q}_{ijt}^{k})\right]/n $,其中n为除自身外的其他省份数目。

7为了排除直辖市及西藏地区的特殊性对分析结果的潜在干扰,本文剔除了这些地区,并对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检验。

8感谢评审专家对解释变量定义提出的宝贵意见。为了检验本文核心解释变量$ {Neglist}_{ijt} $的定义方式是否对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识别产生影响,下文通过重新划分处理组与控制组,并调整核心解释变量的定义方式,对该变量的敏感性进行了检验。

9受篇幅限制,稳健性检验结果备索。

10此处特指地区i的企业在地区j新设立的子公司数量。

11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广西、青海、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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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以省际对为单位,基于省际对的市场整合指标对于探究制度型开放下不同地区间市场整合效应的异质性变化特征将更为细致。

2$ {P}_{i} $$ {P}_{j} $分别表示地区i和地区j的商品销售价格,c$ 0<c<1 $)表示冰山成本,以单位价格下的损耗比例表示。

313类商品包括粮食、水产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家用电器、日用品、交通通信用品、化妆品、中西药品、书报杂志、燃料以及建筑材料和五金电料。

4国内整体市场分割指数的测度公式为:$ var\left({q}_{t}^{k}\right)=\left[{\sum }_{i\ne j}{var(q}_{ijt}^{k})\right]/N $,其中N为每年省际组合数目。

5本文的测算结果与范欣等(2017)以及吕越等(2018)的研究趋势一致。

6各省份市场分割指数的测度公式为:$ var\left({q}_{it}^{k}\right)=\left[{\sum }_{j\ne i}{var(q}_{ijt}^{k})\right]/n $,其中n为除自身外的其他省份数目。

7为了排除直辖市及西藏地区的特殊性对分析结果的潜在干扰,本文剔除了这些地区,并对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检验。

8感谢评审专家对解释变量定义提出的宝贵意见。为了检验本文核心解释变量$ {Neglist}_{ijt} $的定义方式是否对制度型开放的市场整合效应识别产生影响,下文通过重新划分处理组与控制组,并调整核心解释变量的定义方式,对该变量的敏感性进行了检验。

9受篇幅限制,稳健性检验结果备索。

10此处特指地区i的企业在地区j新设立的子公司数量。

11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广西、青海、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