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鲁品越
- Lu Pinyue
- 流通费用、交易成本与经济空间的创造——《资本论》微观流通理论的当代建构
- Circulation Costs, Transaction Costs and the Creation of Economic Space:Modern Construction of Micro Circulation Theory of Das Kapital
- 财经研究, 2016, 42(1): 40-50
-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6, 42(1):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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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5-02-28
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集中分析了生产过程与生产性劳动,而没有具体分析流通过程与流通性劳动,但是留下了这样的伏笔:“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①而《资本论》第2卷则深入到商品流通过程内部,具体地分析这种“惊险的跳跃”。而进行这种“惊险的跳跃”的劳动,正是流通性劳动。
①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7页
一、流通领域的劳动分析从微观行为层次来看,价值的流通过程是商品的“买”和“卖”,由人耗费智力和体力的劳动所完成的。那么,这种劳动到底是创造价值,还是耗费价值?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界。一些学者简单地将流通性劳动(如商业劳动)与生产性劳动等同起来,一律视为全社会创造价值的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认为它们都创造价值,以此来说明商业和服务业等流通领域的劳动对社会的贡献。那么,这种理解是否正确?我们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现实对此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一)流通领域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首先应当指出,流通领域与生产领域是相互交错的,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例如,商品的保管和运输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给人们提供便利的服务性劳动,既可以发生在流通领域,也可以发生在生产领域,是两个领域共同具有的劳动形式。那些发生在流通领域的劳动,正如马克思所说,是生产性劳动在流通领域的延伸,“它们可以产生于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只是在流通中继续进行,因此,它的生产性质只是被流通的形式掩盖起来了”。①
①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页。
马克思由此区分了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的“纯粹流通性劳动”。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提供了新的使用价值,或使用价值具有新的时间、空间与服务形态,因此即使发生在流通领域,也仍然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例如,运输业的劳动就是如此,“投在运输业上的生产资本,会部分地由于运输工具的价值转移,部分地由于运输劳动的价值追加,把价值追加到所运输的产品中去。后一种价值追加,就像在一切资本主义生产下一样,分为工资补偿和剩余价值”。②这种劳动与生产领域中发生的运输劳动是一样的,“在产品从一个生产场所运到另一个生产场所以后,接着还有完成的产品从生产领域运到消费领域。产品只有完成这个运动,才是现成的消费品”。③由此可见,运输劳动乃是在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中共同发生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其活劳动创造价值,而其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则转移价值。
②③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页。
除了上述发生在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之外,还有那种纯粹只是改变价值的形态及其所有者的劳动,这种劳动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只是产权的转移与价值形态的转换(即马克思所说的“价值的单纯形式变换”与“观念地考察的流通”)。这个过程中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耗费不但不创造和转移价值,而且将产生对生产过程所创造的价值的扣除,即流通费用。因为它没有创造出任何新的使用价值,也没有提供使用价值的新的服务形态,因而其不可能凝结在使用价值中而形成新的价值。
(二)纯粹流通过程的“流通费用”用自然界运动过程中的能量转换过程作比照,可以更清楚地说明纯粹的流通性劳动到底是创造还是耗费价值。热力学告诉我们,当热能从某一载体传递到另一载体,或者从热转化为功时,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传递或转化,总有一部分消耗在能量的传递或转化过程中。这就是说,热能在其流通过程中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被传递和转化,而另一部分则被转化过程本身所耗费。价值形态和其价值在流通过程中也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被流通和传递到新的所有者手中,而另一部分被流通过程本身所耗费,此即马克思所说的“流通费用”(Circulation Costs,也可译为“流通成本”),这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共同具有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正是用自然界的能量转化过程,十分形象地指出了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耗费。他说:“但是,形态变化W-G和G-W,是买者和卖者之间进行的交易;……状态的变化花费时间和劳动力,但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而是为了使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这种劳动对于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即对于包含着流通或被包含在流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是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它同比如说燃烧一种生热用的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并不生热。例如,要把煤炭当作燃料来用,我就必须使它同氧气化合,为此,必须使它由固体状态转化为气体状态(因为在燃烧的结果碳酸气中,煤炭处于气体状态),也就是使煤炭的存在形式或状态发生物理变化。在进行新的化合之前,结合为固体的碳分子必须分离,碳分子本身必须分解为单个的原子。这需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这种能量的消耗不转化为热,而是热的一种扣除。”①
①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清楚地指出,纯粹流通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并且还耗费价值,即付出“流通费用”。但这绝不意味着这种劳动没有意义。与此相反,它是整个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正像燃烧过程中使炭从固态转变为气态所耗费的能量,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没有这种劳动及其对价值的耗费,全社会生产的价值将无法得到实现,社会再生产过程也就不可能进行。因此,“生产性劳动”与“纯粹流通性劳动”都是整个社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劳动。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流通性劳动耗费价值——流通性劳动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力和物品的价值,由此使生产出的价值得到流通和实现。正是这两种劳动之间的相对统一运动,驱使着劳动价值不断地进行循环运转,从而使社会再生产得以持续进行。
(三)“流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同与异鉴于流通性劳动在当代日益重要,有些人认为马克思关于纯粹流通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反而耗费价值的观点已经过时,是马克思囿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对流通性劳动的社会贡献估计不足。这种批评没有道理。流通性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并不因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而是由这种劳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实际上,纯粹流通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反而耗费价值,乃是各种经济学理论共同承认的基本事实。西方经济学也同样承认商品流通过程中必须耗费资源与价值,这就是罗纳德·科斯1960年在他的著名论文《论社会成本》中提出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又译为“交易成本”)概念。在此之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经典形式,只考虑交换对象带来的利益得失,而忽视了交易过程本身对资源与价值的消耗。科斯的理论弥补了这一缺陷。建立在交易费用概念基础上的新制度经济学是20世纪西方经济学最重要的发现之一。科斯在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奖演说中认为自己对经济学的最主要贡献是“将交易费用明确地引入经济分析中”。他这样评价自己的主张:“我带给美国的解决难题的办法是十分简单的。所需要的全部内容就是必须认识到市场交易中存在的费用,将这些费用结合到经济学家过去未能进行的分析中去。”②
②参见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95页。
那么,什么是“交易费用”?它与马克思所讲的“流通费用”概念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对交易成本(即交易费用)给出的定义是:“交易成本起因于所有权的转移,或更一般地说,起因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③《资本论》第2卷所研究的“流通过程”正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过程,而其中第6章专门讨论了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或成本。因此,按照这一定义,西方经济学的“交易费用”与马克思的“流通费用”在研究对象上是完全一致的,两者都是指商品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资源与劳动的消耗。由此可知,马克思早在科斯之前就已经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且对其进行了十分深入而详细的分析。④
③参见《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第4册,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30页。
④引自朱延福:《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与马克思的流通费用理论比较研究》,《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虽然马克思的“流通费用”与科斯的“交易成本”的研究对象——交易(产权转移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完全相同,但是,由于研究的角度和立场不同,它们的理论内容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科斯是从产权转移的“契约”过程的角度来理解交易费用的,认为交易费用包括“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和“督促契约条约的严格履行”所耗费的成本。①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将交易费用概念扩展为搜寻交易对象的费用(如卖方的广告费用、买方的搜寻费用等)、谈判与契约费用、保障合同执行的费用、交易物运输传送的费用、政府对交易的管理费用和税收,等等。②所有这些费用都是以产权转移的契约为核心而发生的。因此,按照成本决定交换价格的学说,交易费用越高,商品的交换价格也越高。这种价格是由非生产性的交易费用引起的,并没有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其交易阻力也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制度将会自发地朝着减少交易费用的方向变化,最后趋向于交易费用最小的状态——这就是“制度均衡”。由此可见,在西方经济学中,交易过程也是不创造价值反而耗费价值的过程。但是,这种交易费用理论局限于契约过程的现象,而没有深入分析其背后的本质,因而面临一系列理论难题,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诺思第二悖论”:道格拉斯·诺思一方面强调制度调整的目标在于节约交易成本,制度变迁会使交易费用下降,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指出交易费用在长期内不断上升可能导致社会经济发展陷入停顿。③这一悖论说明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存在着内在缺陷。
①参见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6、91页。
②引自朱延福:《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与马克思的流通费用理论比较研究》,《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③引自张屹山、高丽媛:《制度变迁下交易费用变化的权力视角分析———对诺斯第二悖论的再认识》,《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而马克思则从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以价值流通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为核心来分析流通费用。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来看,生产过程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过程,而纯粹流通过程则是耗费劳动价值以推动商品的买和卖的过程,由此组成的资本循环成为创造价值与耗费价值的对立统一过程。由此观之,马克思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富有生长性的理论路径,沿着这条路径,我们可以展示出价值创造与价值耗费的对立统一过程及其丰富而复杂的结构;并且,它也能为解释“诺思第二悖论”提供一条新的理论出路。
二、流通性劳动的产物:“流通机器”与经济空间如上所述,由生产过程所创造的劳动价值,在流通过程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流通对象而变换了它们的价值形态(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的相互转换)及其所有者,另一部分则用于流通费用而被流通过程所耗费。前者最终在人们的生活消费中生产出人的物质生活。那么,耗费于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去哪儿了呢?它生产出什么了?是否会无影无踪地全然消失了呢?
不会!因为任何原因都会产生结果,任何耗费总会留下其产生的结果——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结果。这些耗费于流通过程的价值用来购买从事流通活动的劳动,它们也与其他劳动一样进行社会物质生活的再生产——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结果。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由这些流通费用所生产的,正是社会的“流通机器”——流通领域中执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职能的机器。而用当代的话语来说,这些“流通机器”生产出了流通领域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我们称之为“经济空间”。
经济空间的生产是需要条件的。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新产品的涌现、人类交通与通讯能力的进步以及文化观念的开拓与创新等,给经济空间的生产创造了前提条件。但是经济空间本身的建设还要靠专门的劳动——纯粹流通性劳动去创造。《资本论》第2卷指出,在纯粹流通过程中所耗费的价值被用来生产出了下面一系列客观存在的物质形式:由“买卖时间”所生成的社会交易体系、簿记、货币以及商品储备和运输。①它们构成社会的流通机器,即流通空间。
①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首先,社会交易体系是一种由人与人之间物质关系构成的物质存在,而专业从事买卖职能的人乃是全社会“流通机器”的组成部分。马克思说:“可变资本的一部分必须用来购买这种仅仅在流通中执行职能的劳动力。资本的这种预付,既不创造产品,也不创造价值。……这就好像是把产品的一部分转化为一种机器,用来买卖产品的其余部分。这种机器是产品的一种扣除。它虽然能够减少在流通中耗费的劳动力等等,但不参加生产过程。它只是流通费用的一部分。”②随着资本规模的扩大,资本家总是委托专业人员从事买卖性劳动。这种专业人员“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机器,它能减少力的无益消耗,或有助于腾出生产时间”。③这就是说,专职从事买卖活动的人员是整个流通体系中的“机器”,它所生产的正是流通领域中由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巨大网络系统。现代跨国公司的全球性采购系统与营销系统,正是这种纯粹流通性劳动的产物,是由这种劳动所创造的经济空间。
②④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0页。
③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
其次,“簿记”也形成了社会流通体系中的物质性环节。马克思指出:“劳动时间除了耗费在实际的买卖上外,还耗费在簿记上;此外,簿记又耗费物化劳动,如钢笔、墨水、纸张、写字台、事务所费用。”④在现代社会,簿记不仅耗费铅笔之类的文具,还耗费巨大的电脑网络体系,包括企业的内部网与互联网,因而更是一种网络性物质系统,成为以社会网络形态存在的名副其实的“机器”体系。马克思所说的“簿记”,在今天已经发育成为全社会的庞大的金融与财会机构。它是经济空间在财务上的具体形态。
再次,货币是纯粹为了建立社会流通体系而生产的物质产品。金银等货币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其内部凝结着价值,但是这种价值只是消耗在流通过程中,而不是消耗在人们对其使用价值的享用或生产资料中,因而是为了价值流通而付出的费用,它是全社会流通领域机器的工作介质。马克思说:“某些商品,如金和银,执行货币的职能,……这些执行货币职能的商品,既不进入个人消费,也不进入生产消费。这是固定在充当单纯的流通机器的形式上的社会劳动。除了社会财富的一部分被束缚于这种非生产的形式之外,货币的磨损,要求不断得到补偿,或要求把更多的产品形式的社会劳动,转化为更多的金和银。……这种费用,随着商品生产,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增大。”⑤社会生产货币就是为了给全社会的流通机器提供工作介质,其本质是建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货币是价值的符号,而价值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装在人们的衣袋里的“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6-108页。由此形成了流通领域中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以纸币与电子货币形态存在的主权货币,是由社会政治权力与金融权力建立起来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它们由耗费在这种流通系统中的社会劳动(活劳动与凝结在相关物质资料中的死劳动)建构而成。
⑤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3页。
最后,商品储备和运输。前面已经说过,商品储备与运输包含有生产性劳动,因为它们提供了使用价值的新的时空点,是延伸到流通领域的生产性劳动。尽管如此,它们作为流通领域的一部分,也必然含有纯粹流通过程的劳动——即所有权与价值形态的转换的劳动。这些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一起,共同生产了全社会庞大的商品储备与运输的物质体系——仓储体系和运输体系,前者包括“建筑物、栈房、储藏库、货栈”等物质体系以及在其中的劳动,后者包括道路系统与各种交通工具以及其中的劳动。这些物质系统是把人与人联系起来的物化社会关系系统,每个人都时时刻刻生活在这些物质交往系统之中。在当代,这个已经高度信息化的巨大物质系统已经把全社会联结起来,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关系网络。
而把上述各个物质过程联系起来的,应当是“信息”。无论是商品的买卖过程、簿记、货币的流通、仓储与运输,都是依靠信息的搜寻、记录、传递、确证与保护为基础的。因此,大量的流通费用被用于建构信息系统。正是依靠建构的信息系统,“流通机器”才成为社会网络体系,也即我们今天讲的“经济空间”。而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尚未出现,因此马克思尚未把信息系统的建构成本作为“流通费用”的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应当根据当代现实作出相应的补充。
马克思分析的由流通费用所生产出的上述各种物质系统,加上信息体系,形成了作为全社会的整体的“流通机器”,其职能就是将全社会的经济系统联系起来,以进行商品和货币的价值流通。这种“流通机器”实际上就是流通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体系,它构成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经济空间。因此,社会劳动的两种形式(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的纯粹流通性劳动)各有各的用途:生产性劳动在生产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的同时生产了凝结其中的劳动价值;而流通性劳动生产了资本流通和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空间。正是这两者的结合才建立了资本不断循环的再生产体系。
三、流通费用生产的经济空间的内在矛盾由流通费用所生产的上述“流通机器”或“经济空间”,成为资本运行的场所,从而使资本的内在矛盾得到了形形色色的表现。
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内在矛盾是流通系统矛盾产生的根源。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是“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①它在生产领域的唯一目的是生产出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它千方百计地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与提高剩余价值率来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并且尽可能地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以进行剩余价值的再生产(可简称为“资本最大化”)。而这两个层次的最大化必然会导致生活性消费的压缩,造成社会的有效购买力小于总供给。资本在生产领域的内在矛盾于是转移到流通领域,各个资本在流通领域中争夺有限的社会购买力,使商品变成货币的过程(W-G)成为“惊险的跳跃”,产生了流通领域的激烈矛盾(市场竞争)。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又会形成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着流通体系的活动,约束着资本间相互竞争的行为。耗费在流通领域中的人类劳动(流通费用或交易成本)于是营造出经济空间中两种性质不同的构成,它们成为促进与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两种对立力量,形成了流通领域中的矛盾现象。
①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4页。
(一) 作为“必要的因素”的流通费用及其创造的“建设性经济空间”社会生产的本来目的是生产能够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的使用价值,这是驱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原始动力。虽然个别资本可以通过各种违背这一生产目的的手段来赚钱,但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全社会的资本要实现追求自身增殖的目的,最终要以符合人类的这种客观需要为手段,也即必须通过生产和卖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商品,才有可能实现;而且必须用由此获得的货币来购买生产要素进而实现再生产,才可能不断地实现资本增殖。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必须耗费一定的劳动和资本来进行流通领域的“卖”和“买”的活动。满足这种再生产需要的“流通费用”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必要的因素”,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前提。这种没有生产出以使用价值为载体的价值,却生产出了“流通机器”和社会流通网络系统,也即经济空间,这些劳动凝结在这样的空间中,进行这种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这类纯粹流通性劳动为全社会的再生产活动以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了客观环境与条件,做出了贡献。
不仅如此,这些专业性的流通性劳动通过创造经济空间,还间接地增加了全社会的劳动价值总量,从而间接地创造了劳动价值。因为这种专业性劳动大大节约了生产者本来需要花费在流通上的劳动时间,从而增加了他们创造劳动价值的时间。马克思对此有精辟的分析,他指出:“如果商品所有者不是资本家,而是独立的直接生产者,那末,买卖所费的时间,就是他们的劳动时间的一种扣除。”①他们委托商人从事这样的活动,也就间接地增加了他们自己进行生产性劳动的时间。“一个商人(在这里只是看作商品形式转化的当事人,只是看作买者和卖者)可以通过他的活动,为许多生产者缩短买卖时间:因此,他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机器,它能减少力的无益消耗,或有助于腾出生产时间。”②假如社会上每个生产者都必须为自己的产品的买卖耗费其总劳动时间的五分之一,那么全社会花费在流通领域中的劳动总量将是巨大的,这部分劳动并没有生产出劳动价值。现在,出现了一种社会分工把这种流通性劳动委托给专门人员(商人),由于他们拥有流通领域的专业技能,全社会所要花费的流通性劳动总量将大大缩减,这方面的劳动效率也将大大提高,从而大大增加了全社会劳动者的生产性劳动时间。并且流通性劳动通过发现与开拓新的社会需求,从而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经济空间,由此也间接地开辟了新的生产部门,增加了社会的产业部门与劳动总量。于是,流通性劳动本身虽然不直接创造劳动价值,但是通过上述途径间接地创造出劳动价值。这样的流通性劳动及其创造的经济空间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因而是“建设性经济空间”。
①③④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②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
(二)作为争夺社会剩余价值的流通过程及其制造的“破坏性经济空间”然而,资本自身所追求的目的,却并非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是为了赚钱。资本所进行的流通过程的目的并非要创造人类福利,而是力图使其拥有的商品能够从社会总价值中分割到尽可能多的超额剩余价值。在这种力量的驱使下,流通过程成为各个资本争夺全社会剩余价值的过程,各方“进行着斗争,每一方都想占对方的便宜,生意人碰在一起,就像‘希腊人遇到希腊人就发生激战’一样。……这种劳动由于双方的恶意而增大,但并不创造价值,正像花费在诉讼程序上的劳动并不增加诉讼对象的价值量一样”。③由此产生的流通费用也会制造出相应的经济空间,即流通领域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这种网络体系所采取的手段,已经不符合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纯粹只是瓜分超额剩余价值,“双方都想借此机会占有超额的价值量”。④
这样一来,流通费用就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商品价值实现过程的必要费用,其所创造的是“建设性经济空间”;另一种是商品价值实现过程本身非必要的,而且常常是损害对方利益或者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费用。由此产生的经济空间我们称之为“破坏性经济空间”。例如,资本利用它在信息上的相对优势做虚假广告来欺骗消费者,资本之间在竞争中通过广告和其他促销手段打消耗战,药厂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收买医生和医院等,这些行为必将增加流通费用。而在这种恶性竞争过程中,某一方资本所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必然带来另一方的亏损,对整个社会来说,“社会并没有因此占有任何超额的产品或价值”,①因此花在剩余价值的争夺上所耗费的“流通费用”(交易成本)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其所创造的资本“经济空间”或“流通机器”,会成为流通领域各种不良现象的“温床”,使社会经济制度趋向于畸形,从而使社会经济活动无法持续下去。
①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上述两种力量——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形成的力量以及资本力图争夺超额剩余而形成的权力斗争力量——驱使流通领域的流通费用所营造的两种经济空间(“建设性经济空间”与“破坏性经济空间”)并非两种相互独立的存在物,而是相互纠缠在一起,不可分离,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流通领域的经济空间整体。它们之间相互对立统一,形成了资本的经济空间中两种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人类社会追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力量形成了社会再生产的客观需要,因此必然要形成各种社会规则,力图把争夺超额剩余价值的恶性竞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而每个资本追求自身增殖的本性,必然在利用人类社会客观需要的同时,突破各种社会规则的限制,产生各种不择手段的恶性竞争行为。由此产生了由流通费用所生产的经济空间中两种力量之间的矛盾。
四、经济空间的内在矛盾与“诺思第二悖论”上述两种经济空间的生成过程所造成的对社会劳动的耗费(流通费用或交易成本),将会遵循不同的规律而形成交易成本的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势,从而为解决前述著名的“诺思第二悖论”提供解决思路。
在微观层次上,各个资本在市场竞争压力下营造“建设性经济空间”时,必然用尽可能小的交易成本以取得市场价格优势。西方经济学称其为“制度均衡”趋势,也就是趋向于制度上的“帕累托均衡”。而在宏观层次上,各个国家也会在这种“看不见的手”的无形压力之下,努力采取各种政策以“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的收入”。②总之,在这种“看不见的手”的驱使下,市场的力量会自发地减少交易费用,政府也将用“看得见的手”来有意识地减少制度成本,从而使全社会的各个资本都趋向于使流通制度朝着减少交易成本(流通费用)的方向发展。这种发展有助于提高流通费用的使用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②参见邹东涛:《邹东涛讲诺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4页。
但是,这只是“建设性经济空间”形成过程中必要的流通费用(交易成本)的发展趋势。如前所述,还存在着“破坏性经济空间”形成过程中消耗的流通费用,其在竞争过程中不仅不趋向于减少,反而随着竞争强度的增加而增加。资本间的这种对剩余价值的争夺而引起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将导致流通领域中的交易成本(流通费用)急剧上升,流通制度日益复杂。这主要是通过下述机制进行的:
第一,资本利用信息不对称而进行的非生产性竞争将消耗越来越多的交易成本。我们知道,在流通领域,厂商与消费者之间处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状态:消费者无法真正了解商品的质量与成本的信息,而厂商拥有这方面的绝对优势。正因为如此,各个资本无意将资源大量投放于生产领域中进行技术竞争与生产成本竞争,而是将其投入到流通领域进行“信号传递”上的竞争,如把大量资金与人力用于广告宣传、建立营销网络与品牌建设,从而使流通费用远远突破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必要的因素”的界限。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劳动(流通领域的劳动——引者)由于双方的恶意而增大”。①相互对立的宣传攻势相互抵消,从而使花费在这些宣传攻势上的流通费用的效果归为零,由此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流通费用。而要在这种相互抵消的商战中胜出,一些有经济实力的资本必须付出其他资本无法承担的流通费用才能达到其分割超额剩余价值的目的,这必然大幅度提高交易成本。动辄花费几十亿美元用于营销体系的建设,已经是现代跨国企业的“家常便饭”。
①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第二,为了使自己的商品能够争夺全社会的剩余价值,各个资本会利用消费者在商品信息上的劣势地位,有可能用各种手段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对其他商家进行不公平竞争,从而使流通领域乱象丛生。这将导致全社会的资源在生产领域的投入减少,而在广告宣传与建立营销网络上的投入成本不断增加。而且,这些乱象还会导致社会诚实的缺失,人们对社会产品质量处于高度怀疑状态,从而严重地约束了社会购买力。人们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不得不购买商品时,对商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必须耗费大量的交易成本来辨别厂商广告宣传的真伪,这又普遍地提高了全社会耗费在流通过程中的劳动总量,也提高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
第三,上述两种力量所产生的两种性质不同的交易成本之间的博弈,将导致全社会交易成本正反馈式增加。“破坏性经济空间”造成了社会流通环境的恶化,如果不加控制,甚至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生产与生活无法持续下去。因此,尽管资本主义国家从根本上维护资本的利益,但各种资本的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全社会总资本处于危机状态。因此,国家必然会制定各种法规制度来制约这类行为,并且需要采用各种执法手段来使这些法规制度得到实施。国家的这些行为实际上是人类追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力量的现实表现,虽然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这只是一种大打折扣的变相表现。这些国家行为必然大大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尽管如此,这并不能消除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这些矛盾必然在流通领域继续顽强地表现自己:各个资本出于贪婪的本性,必须处处钻这些法规的漏洞以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管真空,产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乱象。于是,国家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交易成本查处这些行为,同时又要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这类过程中与资本相勾结。由此形成上述两种力量永无止境的正反馈式过程,社会在流通领域中花费的费用将越来越高。另外,面对社会信用系统的危机,每个资本、每个公民都需要建立一套自我保护机制,防止自己在流通过程中上当受骗,这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交易成本。社会中的这些行为实际上也是人类追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力量的现实表现。这些行为同样大大增加了社会的交易成本。总而言之,在流通领域中,由于资本争夺全社会剩余价值而产生的制造虚假信息与防范虚假信息的博弈过程,将会使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日益上升。
由此可见,流通领域的上述两种力量在耗费社会劳动建立的两种经济空间的过程中,产生了交易成本的两种变化趋势:一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力量促使各项交易过程趋向于减少交易成本与提高流通效率的趋势,二是资本争夺全社会的剩余价值所挑起的博弈过程趋向于增加交易成本与降低流通效率的趋势。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社会发展带来的流通领域的复杂性,使后一种趋势不断占据优势,从而使社会的交易成本总量及其在全社会劳动中所占比重不断增长,全社会的流通效率不断下降。由此可见,沿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想路线,我们可以科学地解释“诺思第二悖论”的产生根源。
五、结论:对几个理论误区的矫正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论:第一,简单地把所有耗费于流通领域的劳动都归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是不正确的。流通领域中的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与作为“纯粹流通性劳动”的非生产性劳动。前者是生产性劳动在流通领域中的延伸,其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创造价值;而后者不仅没有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对生产领域所生产的劳动价值的一种耗费,这种耗费就是“流通费用”或“交易成本”。它是社会经济为了自身运行而付出的代价。第二,那种认为唯有创造价值的劳动才是有意义的,而一切对价值的耗费活动都是无意义的价值观念,是错误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目的是为了被使用与耗费,不被耗费与使用的价值没有意义。社会如果仅仅生产价值而不同等地耗费价值,将会使社会经济陷入灾难。这正像一个人只有创造养料的消化系统而没有输送养料的循环系统一样,是一场灾难。首先,凝结在使用价值内部的价值要耗费在社会中个人的生命活动中(个人消费),其结果是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其次,要耗费在社会集体的公共事务中(公共开支),其结果是社会和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再次,也要耗费在经济系统内部的流通过程中,其结果是创造出流通领域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其形成了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的空间。因此,那种认为“纯粹流通性劳动”不直接创造劳动价值反而耗费劳动价值,其对社会经济发展没有贡献,因而没有理由取得合理报酬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观念。因为这些劳动是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必要的因素”,它们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出凝结在使用价值内部的劳动价值,但是创造了经济运行的社会“流通机器”,创造了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的“经济空间”。对于这些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意义,需要进行科学的分析,而不能简单地以是否直接创造劳动价值为标准来进行判决。第三,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纯粹流通性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和全社会的劳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与意义,是不科学的。应当对这种劳动进行具体而深入的、实事求是的分析。由于流通领域受到两种力量的驱使,耗费于流通领域的劳动积淀为两种“经济空间”:由人类追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力量所产生的“建设性经济空间”,它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与经济繁荣;由资本争夺全社会的剩余价值的过度竞争与恶性竞争而产生的“破坏性经济空间”,其带来的是社会经济的流通秩序的混乱,对经济运行与发展的损害。前者的劳动应当得到肯定,其本身虽然不直接创造劳动价值,但是它通过专业化的流通性劳动,为社会生产性劳动开拓了进行流通的“经济空间”,并且通过对时间的节约而间接地增加了社会的总劳动价值,因而间接地创造了劳动价值。而后者只是对社会劳动价值的消耗与浪费,并且导致社会将大量的资源投入流通领域,从而间接地减少了社会生产性劳动的投入,减少了劳动价值的生产。第四,“纯粹流通性劳动”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与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在具有同等流通作用的前提下,付出的代价越小,效率越高,对社会发展当然越好。这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客观力量所导致的交易成本最小化趋势。而在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虽然各个资本受到这种客观力量的制约而形成节约交易成本的趋势,但同时又受到争夺全社会剩余价值的力量的驱使,这种力量及其引起的博弈过程导致交易成本趋向于不断增长。这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在流通领域的表现,由此形成了“诺思第二悖论”所描述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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